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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前尘往事(1 / 1)

()往後的一个月我终於能体会什麽叫“独守空闺”的寂寞,由於我忙碌的社团活动工作刚好告一段落,现在开始则轮到我每天夜里留在寝室里看家,而阿铭自然是“夜夜**”,一天到晚往外跑,与徐桂慈正是陷入热恋当中。

一天夜里我正在屋内写信给佩娟,那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我回来啦!”阿铭竟然这麽嚣张,学我从前进门时的呼喊。

“你回来了!”我连头都不肯抬,只是敷衍似的回应著,早看腻他那副完全沉醉在幸福当中的嘴脸,不过其实更主要的原因大概还是为了怕触景伤情。

“还在写信给女朋友?”阿铭大概心情好,便涎著脸,多跟我谈两句。

想想也真好笑,我怎能因为看到朋友的快乐便跟他反目?所以不免放缓口气问他:“又去哪约会?”这是我最好奇的部份。

阿铭的真诚或许会令徐桂慈感动,但他们是一文一武、一动一静,徐桂慈爱艺术,阿铭则热爱体育活动,严格说来,两个人的世界几乎是没有交集的,如果光是只有一时的冲动,这一段恋情如何能持久?

“我们今天去看职棒。”阿铭兴奋的说。

“哦!”这倒令我有点意外,“她也会看职棒?”很难想像徐桂慈在棒球场边疯狂为球员加油的样子。

阿铭笑著说:“你不知道,刚开始她居然连棒球的规则都不知道。”在阿铭的世界里大概无法想像会有这种人存在。

“那怎麽会……?”

阿铭问我:“你有没有亲自去球场感受过那种几乎令人热血沸腾的气氛?”

我点点头,那种感染力的确极为强烈,尤其是当你和支持同一队伍的球迷在一起时,在现场看球赛的魅力简直要令人著魔,大家的情绪起伏完全受场上各种情况所左右;当然,照心理学家的说法,这只是一种群众集体催眠的现象,可是谁会管那麽多?

“她喜欢吗?”

“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不久後就忘情的和大家一起呐喊、一起加油,甚至一起跳波浪舞,是彻彻底底的投入,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她说自小到大自己都是规规矩、文文静静的模样,从来没有机会可以这样忘情的发泄;我们还约好,下次我要带她去看职篮。”

“没想到爱情的力量这麽伟大,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个性!”

阿铭摇头,“你说错了,”我不免诧异,阿铭解释:“你以为是我改变她的吗?不是的,我只是为她开启一扇窗口,提供她另外一个观察世界的角度,这样一来自然让她的生活变得多乎多姿,而且更为丰富。”

阿铭虽然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当然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但因为无从查证起,所以也只能姑且听之、姑妄信之),但我却发觉他显然是个天生好手,这并非说他是花花公子型的人物,擅於**感情,而是他是真的懂得如何去经营一段感情,我相信他定能妥善处理他与徐桂慈间的恋情,不必他人为他担心;转念间又想起,自己当初居然会不自量力,想充当他的军师,还胡乱出些馊主意,不禁觉得汗颜。

“当然,”他继续补充,“这样的分享是相对的,我自己也从中获益不少。”阿铭从书架上取出一本《红楼梦》,有点不太好意思的指著其中一段,“有些地方不太懂,桂慈说可以先请教你。”

“你也看《红楼梦》?!”我的嘴巴几乎快合不拢,仔细一瞧,书中还真的密密麻麻作了许多眉批和注记,可见他是有用心在看,而不是随手翻翻而已。

“其实这本书还蛮有意思,不晓得为什麽从前会忽略掉世上有这些好东西。”

不仅是文学,阿铭也津津有味地开始接触音乐、美术及戏剧……等艺术领域的事物,我觉得他正逐渐在以“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为目标而迈进,同时我也相信,有人宁用静耗尽一生的精力,不断地找追寻共渡一生的伴侣,为的便是想达成这个目的。

等了又等、盼了又盼,春假终於开始,这是这学期中仅有的较长假期,我像只候鸟似的,等时节一到便迫不及待地朝北飞奔而去。

到达佩娟的学校时已是夜幕低垂的时候,和一般大专院校女生宿舍的情景没啥两样,门前总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人来人往热闹的像是夜市一般,有许多男学生正在等候著自己心仪的人。

我在门口“男宾止步”的牌子旁按下她们寝室对讲机的通话钮,来应声的是她的室友,但不知什麽缘故,她却用一种颇不耐烦的语气说:“知道啦!知道啦!不是跟你说过她正在浴室嘛?马上就出来,不要再催了!”

我摸不著头绪,不过看样子可能还要等上一会儿,所以便退到宿舍前的花圃边去候著。

和我一样在楼下等人的男生极多,大部份都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但其中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引起我的好奇及注意。

那个男的大概比我长上二、三岁,长得极是俊俏,脸上却有股说不出的苍桑味道,更特别的是,他身上著的不是一般便服,而是一身戎装,那袭草绿服穿在他身上,更显挺拔、威武。

他坐在我身边抽著烟,我一向受不了烟味,也不喜欢看人抽烟的样子,但却不得不承认,他那抽烟的姿态实是潇洒已极。

正当我在观察他时,竟冷不防和他四眼相对,不禁略显尴尬,只得讪讪而笑,“你在等人?”我心中暗暗咒骂自己,在这里坐著自然是等人,我这不是在说废话吗?怎会问这种几近白痴的问题?所以连忙补充:“等女朋友?”

他居然有些腼腆的笑了笑,不过还是点头承认,然後从上衣口袋中取出香烟问我:“抽烟吗?”

“不了!”我摇头谢过。

我注意到他的胸口别著一个奇特的徽章,仔细一看不禁大吃一惊,那代表一个训练极严苛的特种部队,据说是**中最菁英的一队。

他发现我的讶异,骄傲的指著徽章对我说:“你知道这个?”

“前不久才在电视新闻节目上看过介绍。”

“这必须要忍受三个月魔鬼般的训练,尤其最後一星期号称‘地狱周’的课程几乎快让人崩溃,好不容易才得到的。”他擦擦上面的灰尘,似是无限珍贵。

看他黝黑粗壮的手臂上彷佛还有些伤痕,大概是刚结训,所以特地利用假期来向女朋友炫耀成果。

我一边和他闲聊,一边还是很注意宿舍门口的动态,蓦然看见佩娟从楼上走下来,便不再谈下去,连忙起身准备迎向前去。

看得出佩娟的匆忙,因为她的头发尚是湿答答的,显然是听到我来了,即使刚才洗完澡,却连头发都还没空吹乾便冲下楼来。

奇怪的是,当我起身的时候,我身畔的军人居然也跟著站起来,而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块头居然比我高上十公分左右。

我们俩不约而同的向前走去,但前方却只有佩娟一个人迎来。

佩娟见著我本是一脸的喜悦,忽然间看到我身边的军人,先是愣了一会儿,接著脸色倏然一变,成了惊愕的表情。

佩娟向我冲过来,拉著我的手便往学校操场的方向跑去,由於她是如此**的拉扯,我的手腕竟感到一丝的疼痛。

军人也尾随在我们身後,紧追不舍,其实以他的体能状况,早就可以赶上我们的,但他却好像有所顾忌,始终只保持在一个固定的距离。

我们三人就一前一後的跑过大半个操场,这样的举动被校园内其他学生注意到,还引起一阵不小的议论与骚动。

佩娟拖著我这个楞头楞脑的大傻瓜,跑著跑著终究是累了,我也是上气下不接下气的喘息,不得已只好停下脚步。

军人在身後不远处也跟著停止,但仍保持大约三公尺左右的距离,没敢靠近。

“小娟。”他怯生生的唤著,由他对佩娟的称呼来看,他们似乎颇为熟识。

佩娟冲上前去,大声吼叫著:“你走!你怎麽还有脸敢来找我?我早说过,再也不想见到你!”认识她将近一年的时间,从来也没见过她这样大声的对人说话,简直有点像是泼妇在骂街的味道,看来她已是豁出去,完全不顾形象。

我发觉她正挡在我与军人之间,虽然知道一旦动起手来,我大概两三下便要被摆平,但如论如何也不能缩在她的背後,所以硬是将佩娟拉到我身後去。

“你走吧!”我必须微微仰头才能看到军人的眼睛,心中其实害怕极了,却还是故意装出一副冷静的表情对他说:“不论你有什麽话,以今天这种情形看来,她是不会听你说的。”

军人眼中有一股怒火在熊熊燃烧,双手拳头紧握,肩膀正微微的颤动,彷佛要用极大的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而我的眼光则正在四下梭巡,准备待会儿要带佩娟从哪个方向逃走,我并没有为自己的胆怯敢到羞愧,因为那是当下我唯一可以保护佩娟周全的方法。

他看看佩娟,又看看我,最後总算理性战胜冲动,终於颓然的离开,他那孤单的背影像极了一头受伤的狼。

过了片刻,我身後的佩娟便像过度紧绷後,又被泄完气的气球,无力的跌坐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地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想起方才对峙那一幕,其实我也不禁有些害怕,但仍是先将佩娟扶至操场边,一棵大榕树下的石椅上。

我的心里何尝没有疑问,只是一来佩娟的情绪尚在激动当中仍未平复,二来是即使我们的感情日益亲近,但我总以为要给对方保留一个自主与**的空间,除非她自己愿意主动分享,否则我是不会去强迫她的。

她靠在我的肩上啜泣著,在此刻,笨拙的我实在不知道能为她做什麽,只能慷慨出借这个暂时的避风港,我记得自己曾做过的承诺,这双臂膀愿意随时听候差遣。

良久,哭声渐歇,感觉她原本不断抽搐的身躯已开始平静下来。

“你不问我刚才是怎麽回事?”她向小鸟似的伏在我怀中,没有抬头。

我自然是充满好奇,“如果你愿意告诉我。”

“故事很长。”她太概怕我会不耐烦,大多数的男人是没有耐性去听女人的唠唠叨叨。

“我会是一个好听众。”我向她保证,像我这种学教育的人,最须具备的就是要有耐心,能够倾听别人的心声。

“在很久以前……”她用了一个寻常故事都会用到的开端,开始她的叙述。

许多年前,因为发生战争的关系,在某个乡下一位姓谷的少年接受徵召入伍,为了国家的需要,他不得不离开父母兄弟,随著军队离乡背井、四处征战。

由於战况紧急,即使还没受过完整的军事训练,他也不得不被派往最前线去冲锋陷阵,与敌人做正面的肉搏战,由於事出突然,过於仓促,甚至在交战的前一刻时,他都尚未熟悉身上携带武器的性能,更惶论能否运用自如。

一位林姓的士官长发现他躲在战壕里发抖,探询之下才知道两人竟是同乡,有了这层关系,林姓士官长自然对谷姓少年多了几分照应,在惨烈的战事中,有好几次都是林姓士官长将谷姓少年从鬼门关前拉回,由於这份过命的交情,两人相濡以沫,在彼此间逐渐建立起一种坚固的情谊。

这场战争出乎意料的延续很长一段时间,几乎耗尽全体国力,好不容易才终於将外敌驱除,获得最後胜利,正当他们以为战争已经结束,和平即将到来,可以光荣返乡之际,没想到风云再起,竟又接获指派,要再提起枪杆,上阵厮杀,但不同的是,这次他们搞不懂自己究竟是为何而战。

一场内乱使整个情势急转直下,原本属於胜利之师的他们却在一夕间溃不成军,最後两人不得已只好跟随军队流亡海外。

一年、三年、五年、十年甚至三十年都过去了,从原本只打算在这块土地上调养生息、养精蓄锐,随时准备反攻,到後来的娶妻生子、成家立业、落地生根,两人也早从翩翩少年盼成白发幡然的老者,唯一不变的却是彼此间的情谊,最後他们甚至决定义结金兰,成为异姓兄弟,两人并先後成婚,而且很快便有了下一代。

林姓士官长成家在先,原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却在三岁时因病不幸夭折,所以夫妇俩对仅剩的小儿子自是宠爱有加、异常呵护。

谷姓弟兄的妻子在头一胎中便因难产而身亡,只留下一女,谷姓弟兄自此未曾再娶,但他一个粗手粗脚的大男人,要独立抚养一个小孩终非易事,幸好两家人比邻而居,女儿几乎都是靠林家嫂子代为照料。

由於有上一代的关系,两家小孩自幼即为青梅竹马,吃喝玩乐都在一起,小学时两人手牵手去上学,在学校里从没有人敢欺负小女孩,因她有最尽责、最奋不顾身的护花使者随时陪伴在身旁,放学回家後两人便趴在同一张桌子上写功课,大人们总爱打趣著说:“将来两人长大後是要结为夫妻的。”

笑看他们一点一滴的成长,两家人都有如此盘算,两个孩子心中也是这样认定。

晚风习习,榕树的叶片“沙沙”作响,正是春寒料峭的时节,听著佩娟缓缓轻诉这个大时代里的小故事,我彷佛在不自觉中跌入历史的漩涡。

“那个女孩便是你?”我问佩娟。

她点头,“刚才那个人便是林家小孩,他叫林志豪。”

我可以猜想的到,“那後来怎会……?”我被故事深深吸引,急迫地想知道後续发展。

佩娟跟著说:“後来……”

後来两人升上国中,自然还是就读同一所学校,虽然在那个民风淳朴的年代,随著年岁的增长,彼此间渐渐产生出男女有别的意识,尽管不再像从前一样,可以两小无猜,牵著手一起上学,但林志豪每天清晨总会风雨无阻的在巷口等她,一同骑脚踏车上学去,佩娟在前他在後,像是影子般的紧紧相随。

自幼佩娟的成绩一向很好,从来不用人担心,反倒是林志豪在功课方面便不太在行,小学时还能有佩娟从旁协助,充当他的教庭教师,但到了国中後便是鞭长莫及,尤其是二年级时佩娟顺利被编入升学班,而林志豪却属於要被学校放弃的那一群,两人间差距逐渐拉大、渐行渐远。

佩娟曾好几次私下鼓励他,希望他不要对自己失去信心,刚开始时他还能坚持理念,不与同班中那些自甘堕落的同学同流合污,也不去理会某些老师们的冷嘲热讽,仍要在最艰难的环境中奋斗不懈。但是当他在升三年级时的转班考试中被淘汰,丧失唯一翻身的机会後,便重又被打入无边无际的地狱里,他对自己彻底失望,竟同意世俗的看法,也认为自己是个不堪造就的人,从此开始沉沦,深陷而难以自拔,佩娟将这情景看在眼里,虽然心痛,却也莫可奈何。

国中毕业後,佩娟以极优异的成绩考上第一志愿的高中,林志豪却根本没去报名。

几经思量,佩娟决定放弃进入高中就读的机会,愿意陪林志豪到高职一试。

“啊!”我不禁惋惜,对佩娟说:“你的牺牲太大了,简直是拿一生的前程去下赌注。”

佩娟轻笑,“我哪有那麽伟大,只是当初年少轻狂,以为自己可以扭转乾坤,有能力去改造另一个人,根本也没想过未来的事。”

“他连高职的入学考试也没去吗?”我讶异。

“你别这麽急!虽然……”

虽然林志豪始终不认为自己是块读书的料,而且他也根本没有兴趣再到学校去接受羞辱,但当佩娟对他说,她已经习惯有他陪伴一起上学的日子,希望能够和他再当三年同学,从同一所学校毕业,这番话令林志豪受到感动,於是在佩娟的强力恶补、密集训练之下,他总算是以掉车尾的分数,与佩娟进入同一所高职的夜间部就读。

总以为能在学校读书是件好事,没想到那所高职的夜间部根本是个大染缸,有绝大部份的学生都是被家长硬逼去上学,其实自己却是一点求学的意愿也没有,林志豪便在班上结识一批损友,於是变本加厉,一票的狐群狗党书也不好好念,一天到晚跷课、打架,四处游手好闲,有时甚至聚众滋事,俨然成为当地的流氓、混混之辈。

他的父母亲虽然有心想管教,但终究是上了年纪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想管也管不动,况且对这硕果仅存的独子一向溺爱惯了,实在是不忍苛责,所以也只能终日以泪洗面、长吁短叹。

唯一还能劝得动林志豪的大概便只有佩娟,可是她的苦口婆心也仅能稍稍压制他的气焰,使他略微收敛一些,但往往不出几天,便又故态复萌。

一天深夜,佩娟正打算就寝时,忽然听见窗外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探头一看竟是林志豪来找她。

“好几天没见到你,都上哪去了?”其实根据林伯伯的说法,他大概已有半个月没回家。

“没去哪,就是和朋友四处晃晃。”

佩娟不喜欢他和那群朋友在一块,不知跟他说过多少次,也不知为这事和他吵过多少次,佩娟始终认为他的本性不坏,只是交错朋友才会误入歧途,而林志豪却不认为佩娟有权可以干涉他交朋友、选择朋友的权力与自由,更不该在他的面前数落他的朋友,两人经常为这事而起争执,最後往往闹到不欢而散,只是这天突然佩娟不想再和他争吵。

“这麽晚来找我有什麽事?”

“对不起,打扰你的休息,”林志豪突然客气起来,“不过除了你,我实在不知道要找谁帮忙。”

“怎麽回事?”佩娟注意到他身上有股浓浓的烟酒味,而且披头散发,显得有些狼狈,忍不住动了母性的本能,伸手为他梳拢头发、拉称衣领,“为什麽搞成这样子?长这麽大一个人,还像个小孩子似的,连衣服都穿不好。”这一瞬间才发觉,不过一段时日没见,他竟又长高了。

“能不能借我一笔钱?”

“可以,”以他们的交情,佩娟是绝对没有理由拒绝,她眉也不皱,一口气就答应,问他:“你要借多少?”

“你有多少全都借我。”林志豪眼中透露出异样兴奋的神情。

“大概还有几万块。”靠著平常在校外打工及每学期的奖学金,佩娟也为自己存下一笔积蓄,她毫不迟疑的全数取出来交给林志豪,一点也没有不舍的感觉。

“谢谢,我一定会还你的。”

“不必跟我客套,但可不可以告诉我,你这麽急著找我借钱的原因?”这个要求并不算过份。

“反正过几天你也会知道。”林志豪似乎也没有打算要瞒她的意思,一咬牙便全盘说出整件事情的经过,一副已经豁出去的样子。

林志豪这晚又没有上学,和几个同学约好要跷课到附近的卡拉ok去狂欢,在店里多喝了几杯酒後,由於言行举止过份嚣张跋扈,引起别桌客人的不满,於是双方人马便发生口角、产生冲突,最後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由於对方人多势众,林志豪这边显然寡不敌众、全无招架之力,不得已只好灰头土脸,仓惶逃窜。事後回想不免觉得心有不甘,於是大伙商议後便扬言要报复,各自取得棍棒武器,又回到店外埋伏,等那群人出门之际,肆机而动,蜂拥而上便是一阵猛烈的拳打脚踢,林志豪更是杀到眼红,不知谁递过一把机车大锁,他也未经考量,顺势便往对方一个人的头上狠狠敲下,然後一阵血花四溅,刹时两方人马都愣在当场。

林志豪靠那人最近,温热的血液朝他当头洒下,一股浓烈刺鼻的血腥味将他的理智唤醒,他低头望著躺在地上不断抽动的人体,心中蓦然涌现一股寒意。

“出人命啦!赶快走!”有人呼喝著,所有人丢兵弃甲,棍棒散落满地,一下子便跑个精光。

林志豪仍愣在当场,本想蹲下来看看那人的伤势,忽然听到警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心里一慌便赶紧逃离现场。

他在公园里躲上大半夜,每当有人从他藏身处走过,或是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他总要胆战心惊,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好不容易才避开警察的追捕,回到友人住处後又听说,被他打伤的那个人是属於附近一个不良帮派的成员,现被送到医院急诊室里救治,情况似乎很不乐观,他的兄弟们正在四处找寻林志豪,并且已经放出狠话,一定要血债血偿,让林志豪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现在我是背腹受敌,几乎走投无路,你是我唯一的希望。”林志豪对佩娟说。

佩娟没有想到事情会闹这麽大,而这种事其实她也是束手无策。

“你要怎麽办?”佩娟大感著急,忍不住连眼泪都掉下来。

“放心,我会想办法解决的。”即使根本没有把握,他还是这样安慰佩娟。

“你出面去自首吧,这些钱暂时拿去给对方当医药费,如果不够的话,我会再想法子帮你凑一点。”

“你能不能帮我照顾我的父母?”林志豪心中彷佛已打定主意。

“你放心,我们从小一块长大,伯父、伯母几乎就等於是我的家人,我绝不会弃他们於不顾的。”

“有你这句话,那我便可以安心的走了!”林志豪拿著钱转身离去。

“他去自首?”我忍不住打断佩娟的陈述。

“如果他是个男子汉,有勇气出面承担一切的话,那今天我便不会这样对他。”佩娟的话语中有几分的失望与恨意。

佩娟继续说:“他不敢面对现实,居然拿著钱逃亡到南部去,却把一堆烂摊子扔给家中年迈的双亲来收拾。”

被林志豪打破头的那个人虽然经医院紧急抢救而捡回一条命,但还是因为伤势太重而成为植物人,这重伤害属於公诉罪,林志豪又迟迟不肯出面投案,所以警方也只好对他发出全国性的通缉令。

除了警方的搜索正在进行外,那些帮派份子也是三天两头便找上家里来要人,他的父母简直是倍感威胁、不堪其扰。

二个月後林志豪在南部又因故滋事终於被警方当场逮捕,虽然当初犯下罪行时他仍未成年,但还是因为情节重大而被少年法庭判了四年的保护管束。

佩娟其实已对这个男人完全绝望,可是她仍愿信守当年的承诺,为他挑起一切重担。高职毕业後便经友人介绍,进入一家成衣工厂中担任会计的工作,每月的薪资所得除极少数留做家用之外,绝大部份都贡献出来当成赔偿伤者的医药费。

就在他的刑期即将届满之前,佩娟的父亲竟然主动提出要让他们结婚的计画。

“我是绝对不会嫁给像他这样的男人。”佩娟极坚持地对父亲说。

“你难道忘了他们林家从小对你的照顾?没有林家哪会有现在的你?志豪那个孩子我是从小看到大,他只是因为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心性不定,一时冲动才铸成大错,如今也已经付出代价,将来必会引以为监,洗心革面。”父亲苦口婆心的企图劝服她,但她却只是一股劲的摇头。

“男人结婚後自然就会安定下来,况且他向来都肯听你的话,将来也只有你能管得住他。”父亲还没有放弃。

佩娟的个性中也有执拗的一面,“你们上一代的交情是上一代的事,他的父母疼我、爱我,这些年来我也已经毫无怨言的付出,即使不够也是我欠他父母的,与他无关,这些事根本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该拿我一生的婚姻幸福去当人情。”

佩娟的父亲闻言大怒,明知她说的都是事实,但碍於与林家多年的交情,心中还是不能释怀,父女俩便因这件事弄到几乎反目成仇。

林家虽然喜欢佩娟,多年来便一直盼望她能成为自家的媳妇,但在这种令人难堪的情况下,两老是谁也开不了口。

林志豪终於熬完他的刑期,而佩娟便在当时决定辞去工作,准备追求自己的梦想,选择参加大学联考,继续完成未竟的学业,然後在图书馆与我结识,此後一切便无庸赘言。

我问佩娟:“他有没有改过向善?我看他不像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回想起林志豪刚才在女生宿舍前焦急等待的模样,我们虽是初次见面,但凭著第一眼的感觉,他的外表与仪态都让我留下极佳的印象。

“林伯伯自军中退伍时曾领了一笔颇为优渥的退休金,本想生活可以自给自足,不必依赖儿子来奉养,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不但没有颐养天年的命,反将老本全都蚀光,晚景凄凉。”

我不禁为造化之弄人而叹气。

“而且,”佩娟补充,“不但是他们一家为他牺牲,甚至连我父亲也念在两家人往日的交情上,全力以赴、义无反顾。”

“还有你,不也是一样付出?”我苦笑,为她再记上一笔。

“他服完刑後,因为连个高职文凭也没有,既没一技之长,再加上是有过案底的人,根本找不到任何工作,一阵游手好闲後,还是我为他标了一个会,勉强凑些钱让他自己当老板,开一家早餐店。”

“你帮他的也够多了。”

“可惜人情债这种东西太复杂,不像是在做买卖般可以称斤论两、你来我往,算得那麽清楚的,并不是他们家曾对我们有恩,如今我家对他们有义,便可以两下扯平、互不亏欠。”

我点头表示同意,“人世间的恩恩怨怨如果能够这样简简单单、明明白白的话,早就天下太平了!”

“所以当我决定要参加大学联考,继续升学时,我的父亲是极力反对。”

我不了解,问她:“为什麽?难道他不希望你将来能有更好的发展?”

“我父亲是个守旧的人,他总认为一个女孩子将来最好的归宿就是找个好丈夫结婚,生养几个白白胖胖的小孩,组织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你自然是不甘心如此?”我知道她对自己的未来很有规划,尤其是对现在所学的“新闻传播”课程极有兴趣,将来想朝这方面发展。

“我在成衣厂工作那几年,看见那麽多的女人在那狭小阴暗、潮湿郁热的空间中耗去青春年华,想到自己可能也会和她们有一样的下场,心中难免不寒而栗,我不愿就这样过完一生。”

我大表同意,“那的确不是你该过的生活。”

“为了逃出这样的命运,拼死也要一试,当时我和父亲有过承诺,如果我没有考上任何学校,便得乖乖听他的安排。”

我恍然大悟,“所以你才会那麽努力!你还记得大学联考前一天,我们看过考场後在公车上不期而遇的事吗?”我想起当时她不安与忧郁的表情,没想到她是承受那麽巨大的压力。

“当然记得,”她终於一扫阴霾,展开笑容,“我还记得你是故意过站不停,陪我坐到最後。”

我忍不住脸红。

“谢谢你,你不知道,你的出现对我有多大的意义,由於有你的帮助,我才能挣得今天这个局面,我始终认为你就是上苍派来拯救我,让我能够逃出生天的那个贵人。”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对她会有那麽重要。

佩娟倚在我的怀中,下巴微扬,而那双水盈盈的明眸正充满感激的望著我,此刻我们间的距离极近,连她口鼻中吐出如麝似兰的气息亦清晰可辨,由於这情景委实太过诱人,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晕眩,不自觉地趋向前去,低首啜饮她的双唇。

四唇甫一轻触,我便随即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孟浪行为,赶忙仰头将她稍稍推出怀抱,别过头,不敢正视她。

虽然我们相交已有一段时日,但这却是我们最亲密的一次接触,我不想为自己的行为找任何辩解的藉口,我就像是做错事的孩子般,垂著头道歉,“对……对不起。”

我不知道其他的恋人们有过这样亲昵的举止後会呈现什麽样的反应,我却只能如此的回应。

佩娟两颊艳红,凝望著我,摇头说:“不!这是你应得的。”说完竟主动靠上前来,献上深情的一吻。

仔细说来,方才第一吻的滋味其实是震撼多於其他的感受,根本无暇细辨,而这一次却是完完全全的沉醉在其中,甜蜜的滋味彷佛正从身上的每个毛孔逐一渗出。

良久,我们才从幸福的云端返回地面,但回想适才所经历的一切,却又觉得美好到不像是真的,心中竟有一种不踏实的错觉。

佩娟双眼微闭,甚至可以感受到她发烫的脸庞所传送出来的热度,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双耳,竟也是一般滚烫。

佩娟睁开双眼,发觉我正楞楞地盯著她瞧,终於打破静默,不胜娇羞地将头埋入我怀中,抗议著,“看什麽?不许看!”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未曾相遇,你现在会怎样?”

“不知道,或许又回到成衣工厂安安份份的当个女会计吧!”

我不同意,“不对,应该是在早餐店里当老板娘才对!”然後故做正经的说:“老板娘,一份三明治、一杯热豆浆,要带走。”

“哦!”佩娟板著脸,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你好可恶,居然敢嘲笑我。”伸手便要掐我鼻子,我迅捷地截住她的手,毫不客气的又在手背上烙下我的唇印。

我笑著说:“这可是你自己送上来的。”

她叹口气幽幽的说:“早餐店没经营几个月,他就收到入伍通知书,只好放下一切,乖乖去当兵,林家说那店有一大半是属於我的,我父亲私底下也指望我若没考上大学,便可代他接下这份工作,等他退伍再与他携手并肩,一起创业,重新开始;可是谁也没想到,我竟能重回校园,重拾书本,又当起学生来。曾有一段时间,他的父母为他看顾过那家店,想为他守住一点家业,但终究因为年事已高,无法承受烦重的工作负荷,最後只好顶让出去。”

“那你现在岂不是连老板娘都没得当?”

佩娟没理会我的取笑,“既然做出选择,无论如何我是绝对不可能再走回头路,林志豪出狱後曾来找我谈过几次,我从来不给他好脸色,早就和他说得很明白,没想到他还是如此纠缠不清,他究竟要到何时才肯罢休?像今天这种情形,如果没有你在我身边,我根本真不知道要如何处理。”

佩娟侧过头,将脸熨贴在我的胸膛上,“你的心跳得好厉害!”

“你听见它说什麽?”

“它说你是我的守护天使,将会一辈子保护我,对不对?”然後瞪大眼睁,娇嗔地说:“你敢说不是吗?”

在这个时候,我自然不敢说个“不”字,但“一辈子”的承诺实在太漫长,如果往後再出现类似今天这种场面,我虽有心想保护她,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佩娟早把我视为她唯一的支柱和倚靠,但她却没有醒悟到,其实很多都是我在不经意间给她的错觉,想来不免惭愧,相识至今我从未刻意为她付出过什麽,何以能够获取她如此的信任与依赖?更不用说我们在地理空间上有著一南一北的差距,我根本无法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

“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狼狈?”我去找她时她才刚从浴室洗完澡,便匆匆忙忙的下楼和我见面,这一路惊慌失措的奔来,又经过那麽大的情绪波动,根本没有机会好好梳妆打扮,只见她的腮边仍留有泪痕,未乾的发稍尚有水珠滴落。

我没有回答,只是掏出手帕细细为她擦拭头发,“小傻瓜,再不快点弄乾,你会感冒的。”嘴上虽是这麽说,心中却是想著,我们的未来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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