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什么事?”邺城城主坐在椅子上,一手揉着太阳穴,微闭着眼随口问道。
项子豪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向邺城城主汇报了一遍。
“竟有这种事!”邺城城主十分惊讶。
“千真万确。”
“子豪,你做得对。像这种人,确实不能放过。要么拉拢要么……杀!”邺城城主脸上也带上了肃杀,“不过,不能将这叫云初的带到神使跟前。”
“为什么?”项子豪愣了一下。
“傻孩子,你想想,你今年才三十岁,就已经到了神宗高阶。这样的天赋就算在一流势力中也算好的,此行你好好表现,那么加入神殿就指日可待了。但若是你带上了云初,他比你小比你强,你的光芒就完全被遮没了,到时候神使还能看得上你吗?”邺城城主语重心长地说道。
项子豪恍然大悟,是啊,差点就犯了大错!
“那……以父亲所见,该如何?”项子豪虚心请教。
“过几天你以要出发的名义将他诓到府中来。进了咱们的地盘,是生是死还不是任由咱们随意拿捏吗?到时候,为父多得是办法叫他心甘情愿为我们项家卖命。”邺城城主一捋胡子,一脸的势在必得。
“父亲英明,就这么办!”项子豪一脸喜气,“哦对了父亲,上次崇叔说的那几个美人到了吗?”
“哈哈哈哈……到了到了!你小子不学好,净惦记这些东西!”邺城城主一想到美人,心情愉悦了不少,笑骂道。
“哎哟,孩儿可是您亲生的,这性子当然得像您啊!”项子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行行行,跟为父来。这次的货色确实漂亮,咱父子两今日好好玩玩!等过些日子你进了光明神殿,就不能这么自在了……”
两人走远以后,一团白色才从角落里跳出来。是一只白色的猫,巴掌大的身子,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当中带着很是嫌弃的色彩。
它一个扭身,消失在了城主府中。
客栈,水忆初优雅地抿着一杯茶,静静地听灵眼猫复述在城主府当中的所见所闻。
父子同玩,还真是重口味。
这个项子豪倒是有点小心机,居然算计到她的头上来了。若不是她本着谨慎起见的原则派灵眼猫去打探了一番,今日就要被他骗过去了。
真是厉害了,奥斯卡都欠了他一座小金人。
水忆初冷冷一笑:“没关系,他们想玩,那咱就陪他们好好玩玩。雪球儿,你再会城主府打探一下神殿的消息。二分殿殿主这名头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人,绝对不是这次行动的领头人。你去打探一下这一次的领队究竟是谁。”
“喵!”灵眼猫答应着,飞速从窗口跳了出去。
想起刚刚灵眼猫提起的项子音,水忆初冷笑着,真是冤家路窄,在传送船上面遇到的那个少女竟然就是邺城城主家的千金。
还想回去告状,结果反而是自己要被送去作妾,这是报应。
灌掉一杯冷茶,水忆初看了看天色,小憩一会就可以起来吃晚饭了。
合衣躺床上,客栈的枕头有点高,她束在辫子上的铃铛不偏不倚地硌着了她的脑袋。
心念一动,将铃铛从头上取了下来,三千青丝披散铺了满床。
水晶铃铛依旧流光溢彩,只是水忆初很清楚它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作用。
当日叶浅曦交还给她的时候,她就发现它已经损坏,再也起不到联络的作用。但是她还是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就像是小月还在一样,才让她的心里微微有那么一些慰藉。
将铃铛举在眼前,她轻轻抚摸着它,脑子里闪过跟小月一起修炼一起闯荡的画面。尤其是幽冥谷中那些时日,那是她清楚感觉到心动的日子。
一直到现在,水忆初都不太懂爱情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银倾月的。
但也仅仅是喜欢。
心动的时日太短,让她有种会不会当时的气氛太暧昧才生出了错觉的认知。但是现在也没有办法再去确定了。
他已经失踪多日了,她会担心,会焦急,但与担忧失踪的滢火等人好似并没有什么不同。说思念吧,她也不确定这种思念是因为习惯还是喜欢。
从来没有体验过喜欢一个人的她,越想越不确定自己对银倾月的感情究竟是亲情还是友情还是爱情。
“小月,如果你还在我身边就好了。那样,我也许就能知道自己对你究竟是什么感情了。虽然我分不清,但是你那么聪明,你一定可以分清,然后告诉我的,对吧?”水忆初自言自语了一句,就将铃铛贴在心口,睡了过去。
红色的颀长身影在房间里慢慢凝聚成型。
一如当年的红衣墨发张扬热烈,一如当年的邪魅入骨潇洒不羁。他低着眼看向床上那个熟睡的人儿,妖孽的面容上满满的温柔和宠溺。
他轻轻走到床边,轻手轻脚地合衣躺下。
水忆初没有醒,反而是自然地翻了个身抱住了他的腰,喃喃道:“小月……”
水忆初浅眠,警觉性极高,哪怕在睡梦中,有人接近也会瞬间醒来。曾经,银倾月用了两年的时间,才让她熟悉了他的气息习惯了他的靠近。
这世上在她睡梦之中,唯一能够接近她而不吵醒她的,怕是就只有他一个了。
他伸手将水忆初圈进了怀里,轻吻了一下她的头顶,柔声:“是我,我回来了……”
水忆初睡得很沉,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房间里一片敞亮。
入眼是一片耀目的大红,她动了动,几根墨色的发丝滑落落在她的脸上,有些痒痒的感觉。
她有些怔讼,鼻尖是熟悉的味道。淡淡的青莲香味,是小月的味道。耀目的大红,是小月的颜色。拥着她的臂膀的力道,是小月惯有的力道。
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着她,这个在她睡梦之时突然出现在她身边的人,就是她心心念念的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