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帝都回来后,张阳卧在自己租住的小房子里,好好地休息了一个晚上,然后开始点验自己的成果——共计149278块钱。当然了,小票就不算了,虽然这个时候角币和分币还是流通的,但意义不大。
清点完自己的资产,放好,张阳拿出来一盒红塔山,点上,然后躺在床铺上。天气已立秋,即便是城市的夜晚,也开始有了凉爽。他仔细地回忆那些曾经发生的过往,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或许是最近过于劳累的缘故,张阳一觉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八点多,长达十四个小时。不过起床后体力和精力异常地充沛,他决定出去走一走,如果没有合适的地方休闲,就买点东西去大包子家坐一坐,开学后他还有许多的事要做,大包子这个班主任,是离不了的支持。再说,人家静静姐,得确还是比较漂亮的嘛!张阳回想了一下静静姐的具体长相,先自我yy了一番。
正在喝着当地一种名叫肉粥的早餐,一个巴掌拍在了他的肩膀上,张阳抬头一看,真是想谁来谁,正是陈寿习那家伙。
“陈哥,吃了没有,一起吧!”还没待他答话,然后高喊着老板,来了一碗两块的肉粥,外加一个面饼。这个时候,一般都是2毛钱就够了,能喝两块钱一碗的,那不叫土豪,那叫傻蛋。因为当时一个壮年劳动力,一天只能挣5块钱。
所以,陈寿习成功地对张阳格外地在意——这臭小子哪里来的钱?
“你怎么老是盯着我的手看?难道有什么特别?”张阳看着陈寿习略有些奇怪的表情问道。
“你师傅是谁?”
“我师傅?我没有师傅啊,教过我的老师到是有不少,这个还得分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当然了,每个学习的阶段,老师也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张阳表情严肃地回应道。
认真地盯着张阳的手又看了两眼,陈寿习没接他的话,而是认真地喝粥吃面饼,或许心里在想着张阳话的真实程度。
这突然让张阳想起了一个段子,大约是他那个时候传的最为神奇的一个事。说是邻村一个小名叫牛蛋的家伙,六岁的时候被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给骗走了,十五岁的时候,竟然自己又跑了回来,而且多了一个超级技艺——小偷。
他靠着偷盗,成功地把周围的一帮二流子聚了起来。那些二流子之所以跟着他混,就是因为他有钱,能带着大家每天都喝酒吃肉。
他最神奇的一次偷盗,是锅底上架上火,把面条放进去,然后骑着自行车到他村子西侧的国道上转了一圈,回来后身上多了八百多块钱,是相邻的双火县的两个兄弟刚刚从金河市卖牛后的资金。而他回来后,锅里的面条刚刚熟,正好开吃。
如果不是有一次他喝多了跟人家打赌,说是能保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把他家的那只大公鸡偷走,村里的人还真不知道他就是小偷,而且还是个贼王。因为他们村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偷盗事件,凡是敢到他们村偷盗的,全部被他打了出去。
周围的一些二流子开始跟着他学习当小偷,技艺练成后,被他带着去南方,到没有祸害当地,一些后来在南方发了财回来的人,据说都是他的徒子徒孙,当然,他们算是洗白上岸后才回来的。但牛蛋此人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带出去的那些人也没有提起过,就此人间蒸发。
而此时,正是牛蛋这个家伙风头正劲的时候。据传,他有一句口头禅:“世上武功,唯快不破!”没错,你说的对,跟金庸老先生的观点高度一致。
牛蛋带徒弟,有一项绝技,就是烧上一锅热水,水里面放上肥皂,让徒弟用两个手指把肥皂从热水里夹出来。水温由低到高,半年内必须出徒,这项绝技的唯一特点就是“快”。其余的例如绑着沙袋跑步,蹲马步,练俯卧撑之类的,那是一样也不少。
想到这里,张阳放下粥碗,看了看自己的两只手,无声地笑了一下,更是下定了收陈寿习为部下的想法,这家伙有着满满的正义感,自己以后要走的路也是光明正大,收了他和他的那些战友,自是一大臂助。
看着张阳的笑,陈寿习知道张阳看出了自己的想法,颇有些不好意思,莫名地怀疑人家,不是他们当过兵的人的行为。
知道张阳抽烟,二人喝完粥后来到马路边上,陈寿习掏出烟来,递给张阳一支。张阳一看,竟然是较为便宜的丰收,三毛钱一盒。他笑了笑,接过来,点上。
“我听说过关于牛蛋的事。”张阳主动挑起话题。
“那不是个好东西,我准备过段时间去收拾他。”陈寿习用力地抽了口烟道。
张阳笑了笑,他的目的是让陈寿习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就可以了,没有再接他这个话,而是问他进城有什么事。
陈寿习说,他战友的孩子得了重病,两天后动手术,钱不够,他把大家伙召集到一起,就是想凑一凑,给个帮衬。可是大家都不宽裕,收入也不高,顶天的能拿出来一个月的工资,不过百十块钱。而且大多数人只能拿个三五十块钱,对于高达一万元的手术费,杯水车薪。
张阳突然心动了一下,他觉得这是个机会。不过给钱也要分机遇,冒然拿出一大笔钱来,不是被人当成凯子,也可能制造出“升米恩斗米仇”效果,得不偿失。这事,他得好好考虑。一万块呢,需要十个壮劳动力拼命干一年才能挣来。
告别了陈寿习,张阳在街上随意地逛了逛,此时的金水城里,最高的建筑是百货商店,三层小楼,其余的均是低矮的瓦房,甚至还有一些是茅草房。真不知道现在南方特别是深市发展得怎么样了,他真想去看一看。
“张阳,你怎么来了?”正在胡思乱想,突然被一声清脆的女声打断,张阳抬一看,是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女,一看样貌就是高中生。
先快速地说了声“你好”算是打过招呼后,张阳在脑海里这个女孩到底是谁——丁莲。家是西关的,父母都是城里的土著,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家庭条件也非常一般。
嗯,自己对丁莲的印象为什么不是那么深刻呢?
丁莲此时下了自行车,两手推着,和他并肩走了起来。一边闲聊着,一边苦想丁莲的往事。
哦,对了,大约就是高三那年的元旦左右,作为走读生的丁莲去学校里上早自习,只有凌晨四点,路灯灰暗,街上没有其他行人,她竟然被人打晕后抬到了金水河边,奸污了。等家里和学校的人找到她后,已是上午十点多,下身赤果,在医院里抢救了一个多星期。
病情好了,丁莲来班里只上了三天的课,再也不来了,因为女的见她绕着走,话都不想和她说;男的见了,总是用怪异的表情看她,加上邻居的风言风语,丁莲一气之下去了深市,二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丁莲的学习虽然不拔尖,也还是不错,考个专科学校还是没有问题,张阳决定帮帮她,改变她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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