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爱恨之间
“你,你说的她,是人族吗?”名叫澈儿的小女孩问道。
“。。。。。。对。”
“其实,其实,我想人族也有好人的,所以,所以。”澈儿支吾了好久,也没了下文。
“。。。。。。你不用安慰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不应该待在人界的。”曹丕伸手将自己的披风解下,披在澈儿身上。
“我们鲛人一组原本在妖界呆的好好的,可是据说很多年前神界把我们妖族的家园摧毁了大半,我们很多水族没有办法,只能迁徙了,有些能力高强的去了魔族,我们这些能力比较弱的,就去人族了。”
“。。。。。。”曹丕缓缓起身,走到墨罡面前,“你不能带我回魔界,可不可以带她回去?她无处可依,亦无处可去,我们不能丢下她不管。”
“。。。。。。如果孤不管呢?”墨罡淡淡问道。
“。。。。。。那我只好带她去人界尽可能保护她,你可以说我多管闲事,但是我没办法视而不见。”曹丕叹了口气说道。
“澈儿是吗?”墨罡缓缓走到那个小女孩面前,慢慢蹲了下去,他银色的头发像是最高贵的丝绸,缓缓落下,消失在弥漫不去的烟雾里,“你母亲不在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没,没有,你,你的头发是银色的,你,你是?”
“对,孤就是魔族的摄政王,你愿不愿意和孤去魔族呢?杀了你母亲的人族,应该不止他一个吧,你想不想报仇呢?想一想你死去的族人和亲友临终前的嘶喊和不甘心,你想不想为他们报仇呢?”墨罡的语调优雅而轻柔,但是却带着难以言说的魔力和诱惑。
“我,我。”
“你的母亲死了,你的族人死了,血债要血偿,你如果不报仇,就不怕你的母亲,你的族人恨你不争气吗?”
“我,我不能让娘失望,呜呜呜,娘,你不要觉得我不争气,我会为你报仇的。”
“很好,很好,真是好孩子,你母亲一定会以你为荣,那么,你愿不愿意和我走呢?我会教你最适合你学习的法术,它们很强大,学会了它们,你才有机会,有资本去找那些人族报仇,你想不想学?”
“。。。。。。我,呜,我想。”
“很好,非常好,所以你要努力活下去,对不对?”
“对!”
“好孩子。”墨罡点了点头。伸手抱起那个小女孩,拍了拍她的身子,一道红光从他指尖划过,那么小女孩慢慢在墨罡的怀里睡着了。
“这样,真的好吗?”曹丕走了走眉头。
“你有比我更好的办法?”墨罡反问。
“。。。。。。”
“你想教会她爱,孤知道,但是她刚刚失去了母亲,教会她爱和宽恕,是行不通的,所以,孤反其道而行,先教会她恨,恨,能让她有勇气活下去,等她长大一点,再教会她爱。”
“你确定这样不会害了她?”
“不会,因为,爱是本能,是天性,是用不教的。而且爱本来就比恨更加容易接受和理解,而恨不一样,恨是种子,如果没有合适的土壤和空气和种种条件,恨是不会生更发芽。”
“。。。。。。”
“记着我刚刚说得这一些话吧,宣逸,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得上。”
“。。。。。。”
“这把剑,孤觉得你用的很顺手,怎么样,还去打造它吗?”
“。。。。。。”曹丕一言不发,默默转身朝之前那个传送结界走去。
“等一等。”墨罡说道。
“怎么?”曹丕缓缓停下脚步。
“你难道不想知道,你既然是魔又为什么会来到人界,又为什么对以前的事情一无所知?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和你父母什么关系,你真正的父母又是谁吗?”
“。。。。。。天下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他们没有出现,应该是已经去世了吧?”曹丕缓缓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怎么会不想知道自己是谁呢?但是你如果想告诉我,之前早就说,你不说,那就是时机未到,我可以等时机到的时候你告诉我,所以我现在不问。”曹丕说完就大步走进了那个传送结界,她清雅的身影缓缓消失在墨罡和耿的面前。
“摄政王,您把这剑教给宣逸殿下打造,这样真的合适吗?”
“怎么,你不相信她的能力吗?”
“不,这把剑的第一个铸剑师,就是她父亲子尚殿下,宣逸殿下属下和子尚殿下太相似,所以属下非常相信宣逸殿下,但是,但是她毕竟记忆没有恢复啊。”
“据我所知,她还看过人族铸剑师徐夫人和欧治子的著作,人族的铸剑术起源大多来自神将轩辕,她能博采众长,你觉得还有谁比她更合适呢?”
“摄政王英明。”
“这‘海市蜃楼’在很久之前,孤记得还挺热闹的,怎么现在荒芜至此呢?”墨罡皱了皱眉头。
“回殿下,一千五百年的神魔大战之后,妖族虽然现在慢慢回复了元气,但是大家始终是心有余悸,已经不敢随意在人界走动了。”
“一千五百年,转眼,已经过了这么久吗?真是快啊,原来,距离上次的战役已经过了那么久啊?其实,那时候神界之所以可以占据上风,捷报连连,几乎要捣毁了妖界的大殿,所凭借的,不过是神界的七位公主的七彩阵法罢了,可是,凡事都有两面,也就是因为这个七彩法阵,神界的将军和士兵狂妄自大,不思进取。如今七公主和四公主都不在神界,七彩法阵已经完全无法开启。失去了这个法阵做为辅助,如果战况重演,结局谁知道呢?你说是不是,耿?”墨罡意味深长地说道。
“摄政王英明,当初神族自以为摧毁了妖族大殿,却不知道摄政王使得是金蝉脱壳的招数,妖族的精英其实更不没有巨大的损伤,但是这消息神界却不知道。如果摄政王出其不意,一定可以收复失地的。”
“现在还不行。”
“为什么?”
“时机,时机还不到呢。”银发人高深莫测地笑了笑。“什么都可以错,但是选择的时机,绝对,绝对不能错啊。”
铸剑池
“。。。。。。完全是非剑非刀的样子,简直是无从下手。”曹丕看着自己手里的利刃暗自发愁,不是她不会铸造,但是她觉得自己简直无从下手,这把利刃的其中一些部分锻造的实在太完美,如果让曹丕自己重新铸造,她觉得自己未必能达到那样的水平,她的心里实在舍不得。但是如果不动,那么这非刀非剑的模样,曹丕也无法使用这把兵器。
“真是,头疼啊!”曹丕躺在地上双手枕在脑袋上,忽然,她发现墙壁的顶上有几行闪烁着蓝光的字迹,那是什么?曹丕一跃而起,抬头看着那几行字,细心读了起来,明明是曹丕从未看过的字,但是她读起来,完全不费力,看来很久很久,曹丕锋利的眉毛却是越皱越紧,“不对啊,这,这不对啊!”
刘凡送给自己的那一片铸剑大师欧冶子残卷,与其说是铸剑术,还不如说,是这位铸剑大师对兵器的领悟,那本残卷以竹排雕刻而成,所写的字数,恐怕不超过三千,但是却给曹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剑者,百兵之皇也,至尊至贵,短兵之祖,近搏之器。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而剑路轻灵无常,剑魄高贵自洁。
刀者,百兵之霸也,刀之利,利在砍,刀走重势,以拙破巧,以攻代守。故而刀路厚重古朴,暗藏玄机,刀魄霸道,有枭雄之姿。
匕首,百兵之储也,匕首之髓,以身近之,以速毙之,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故多藏于袖中,旨于近身保命或暗杀,危急时亦可投掷攻敌。
盾者,百兵之守也,重守势,轻攻势,非不攻,避其锋芒,谋而后定也。
弓者,百兵之首也,以臂力灌之,激弦发矢,可以及远,然吾以为,臂力非更本,使弓箭者,须得心定,眼准,手稳,而这三者,当以心定为本。
枪者,百兵之王也,一寸长一寸强,枪法以拦、拿、扎为主,收放极快,令人防不胜防,愚以为,若想破之,以短破长也。
天下兵器,何止百种,吾乃凡人,力有不逮,只知其六也,年少时妄想十八般兵器样样皆通,如今回想,洒然笑之。
天下兵器,形状不同,特点各异,招式武功亦各有侧重。兵器其魄,互不相同。将其一练至巅峰已然不易,何况六种之多?唯有将使用者本身性格与兵器风格气魄相互融合,方能妙至巅峰,年少时之妄想,如今回想,荒谬也。
是以,愚以为,杂不如精也。
作者有话要说:伦家今天二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