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一更(1 / 1)

周醉笑了:“她才气不死呢。(起笔屋最快更新)”

“……”

“行吗?”

季钦拧眉看着周醉。

“帮帮我嘛。”

季钦想了一想,自己好像就从来没有碰到过周醉的堂姐。季钦本来就不喜欢出去交际应酬,以后小心一点,应该可以避开,大概不会有什么非得撞个正着的场景,如果一定需要公司的人出席,那就让季蒙过去好了。

回头看了看仍然在那低头逗猫的鑫鑫,季钦没再纠缠:“……随便你吧。”

“嗯。”周醉看着很开心的样子,“你对我可真好。”

“……”

那边球球忽然一跳,一下挣脱鑫鑫怀抱,窜到地上来回乱滚,好像已经待不住了。

“……我可以和这猫拍一张合影吗?”鑫鑫看着周醉。

“嗯?”

鑫鑫又说:“我想给我爸爸妈妈也看一看……”

“……”季钦听了,胸口一窒。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被刺痛的感觉了,好像心脏中了一箭似的,里面的血都在汩汩地向外面流。过去他会暴躁、愤怒,但是没有什么人能够让他感到受伤,他觉得这是弱者的表现,如果有人对他怎样,那就狠狠地反击回去,让他再也没有下次了,但是现在不行,对面那个是他的鑫鑫,是他宁可自己受尽折磨也不愿让对方有一点觉得苦的人。

季钦发誓要补偿鑫鑫,让其过得更加幸福,可是现在,让鑫鑫觉得不安和害怕的人正是自己。而且,越是想要靠近,鑫鑫就越是不安和害怕。

感觉到旁边周醉伸手搂住了自己,季钦没有拒绝,就这么样地靠在别人身上也不错,不需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若无其事地挺直背脊站在这里。

“行吗?”鑫鑫又问。

周醉看着季钦。

季钦点了点头。

鑫鑫难得开心了一点点,他并不想扫他的兴。

于是鑫鑫蹲在那里,用手摸着猫的颈背。

鑫鑫想让球球也看镜头,这样可以看清猫的正面,但是球球却总是摇头晃脑,还在地上乱转,一会儿低下头去,一会儿用背对着,鑫鑫怎么按都按不住,即使球球偶尔面向前方,照片也是虚的,因为球球很快又会变到别的姿势。季钦想要儿子满意,竟然拿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最后鑫鑫总算选了一张自己觉得还不错的。

然后,球球又想跑了,鑫鑫不敢用力,轻轻地却拽它,却根本没有用,球球稍微一挣,便可以离开他。这时周醉会把球球给抱回去,可是鑫鑫只要一接过它,球球就会又窜出去,总是不肯乖乖待着。

“周醉。”季钦说,“你让它老实点。”

“……”

那边鑫鑫有点急了。

季钦哼了一声:“季蒙的猫和它主人一样不讨人喜欢。”

“……”事实上季蒙比季钦的人缘要好得太多了。

“周醉。”

“嗯?”

“你出门买点生肉来。”

“好。”周醉没有任何犹豫,立刻转身就出了门。

出乎意料的是,周醉一走之后,气氛竟然变得有些尴尬。季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鑫鑫依然在和球球玩耍,两人之间的空气好像都变得粘稠起来,流动着的是紧张的情绪,季钦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甚至有点希望周醉快些回来了。

幸好周醉也并没有磨蹭什么,很快,他就带着生肉和猫粮走进了屋子。

“给我好了。”

季钦接过生肉,几下拆开包装,然后将肉扔在地上,出去拿了个盆,“咣”地一声扣在上面。

球球闻到了血腥气,馋得不行,用爪子不停地拨弄着那个盆,但是它又不知道这个东西是要掀开才行的,左挠右挠奋斗半天,还是拿不到肉,总也吃不到口。

“好了。”季钦说,“这样它就不会到处乱跑,只会一直在这盯着这个盆了,鑫鑫你去玩儿它吧。”

“……”周醉叹了口气,“你真的是太粗暴了……”

“……什么?”

“没,”周醉飞快地说,“挺好的。”

……

季钦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参与到其中去,他觉得只要这样看着鑫鑫就好。

这点周醉倒是非常拿手。

周醉是那种很快就能和人相熟的类型,虽然季蒙也是,不过他们两个还是不太一样,公司里的人会觉得周醉是朋友,而季蒙是温和的老板。

季钦瞧着周醉。

周醉明显可以让鑫鑫更加投入。

鑫鑫想让球球按他指定的路线走,球球却根本不听他的指挥。

周醉倒也一碗猫粮,每隔半米放上一个,球球便一路冲了过去横扫食物。

鑫鑫觉得有趣,也接过了那个碗,将猫粮一路从一楼摆上了两楼,然后就看见一个黑白相间的毛团在后头追随着他。不过球球有一点笨,经常会找不到下一个在哪里,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转,鑫鑫气得在蹲在那一粒猫粮旁边使劲儿地指,球球却还是不明白,有的时候碰巧能找得到下一个目标,但有的时候就是不开窍,要周醉把它给抱到下一个地点才可以。

季钦觉得,他还是很感谢周醉的。在之前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季钦很难想象得出鑫鑫在自己这栋房子里面玩耍时的样子。

“你千万不要告诉季蒙我们把他的猫拿来做什么了……”周醉说。

“……”

“如果他知道了,肯定要骂我的……”

季钦哼了一声:“你还怕骂?”

在季钦的印象中,周醉那张脸皮要比城墙还厚。在他们两个还很小的时候,周醉就是怎么骂都骂不走的,不管季钦怎么吼他,他永远都是笑嘻嘻的那副样子,中间不见的这些年里,季钦偶尔想起这个童年玩伴,会忍不住怀疑周醉智商有些问题,就像那些傻婆一样,根本不懂别人的话。不过现在他知道了,这人就是这样,多年来都没有变过,没有别的,就是脸皮厚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为了给你们一个更加直观的印象……

下图是熊猫以前喂养的流浪猫……它平时在外面流浪,每天三餐到了饭点就来敲门……那只手是我的二货室友的(男),他很喜欢这样一路用猫粮来引诱它,然后当猫走到盆的旁边时,就一把掀起那盆把它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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