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栈略作休息之后,伏缨就到外面采买一应所需,朱雀则留在了客栈,不愿出去。
等到伏缨拎着包裹回来后,看到朱雀并不在客栈,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以朱雀的精明,还轮不到伏缨来为他担心。
到了傍晚时,朱雀一身疲惫地回来,伏缨讶然问道:“你这是出去做苦力了么?怎么一副衰样?”
朱雀叹道:“虽不是做什么苦力,也差不多了,你猜猜我去见了谁?”
伏缨想了想,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不会去见那个残剑靳天涯了吧?”
朱雀苦笑道:“若不是他,谁还能把我累成这样?”
伏缨道:“青楼里的姑娘……”
朱雀笑骂:“去你的,我差点没被靳天涯给刺死,你还在这里说风凉话。”
伏缨道:“你就是真被残剑给宰了,我也不会同情你,你说你好好的待在客栈里不好吗?非要去找他,那不是摆明了你要找他,让他刺吗?”
朱雀叹道:“只要是学剑的,哪个不想去见识见识真正的高手,我一时技痒,再加上闲在这里没事,我就鬼使神差地去找了他。”
伏缨这才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问道:“怎么样,那残剑是否真如传言中所说的这么厉害?”
朱雀肃然道:“不错,简直可以说比传言中还要厉害,他往那里一站,就流露出一种强大气势,好像他顿时高大了些,而我却矮了三分。”
伏缨道:“你之前还劝我要有自信,你感觉自己矮了三分,那就是自信不足的表示啊。”
朱雀叹道:“有些事是自信能够做到的,有些不是,而且这也不仅仅是自信的问题,残剑靳天涯成名这么久,和人比试的经验何等丰富,在我和他对峙时,从他身上流露出一种无形有质的杀气,那是我再怎么自信也没有的。”
伏缨上下打量了朱雀一番道:“这么说,靳天涯之好客倒是真的,向你这种年纪轻轻的小子去找他比试,他竟然不嫌弃你是胡闹,说明他并不以自己的名气为傲。”
朱雀点了点头:“谁说不是呢,我去拜见他时特地买了些水果礼物,在我初见他时,还以为他是靳天涯家的奴仆,看起来就和街边随便遇到的过路人没什么分别,直到他转身走进屋内时,我才看到他一瘸一拐的,他的右腿长左腿短,走路时整个人都有些倾斜,我才恍然,原来他便是靳天涯。”
伏缨笑道:“亏得你没说请你家主人来见我什么的。”
朱雀摇了摇头:“你这人,没一点正经形,我随他进去,他还亲自煮了茶给我喝,还没等我开口,他就猜到我的来意,他说从我的气度来看,必然也是剑术高手,他一见到我,就像跟我比试比试。”
伏缨上下扫了朱雀几眼:“你小子是在吹牛吧,你有什么气度可言,能让靳天涯见猎心喜?”
朱雀眼睛一翻:“也许这就是高手间的默契吧。”
伏缨“呸”了一声,表示你算什么高手之意。
朱雀并不理会他的不屑,接着说道:“等喝完了茶,我跟他来到院子里,他从旁边的一个兵器架上拿下一把剑,就在他拿到剑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人都仿佛泛着光,从一个寻常的过路人,顿时变得气势不凡,前后反差之大,让人无法不表示震惊。”
伏缨道:“你是说他的剑就摆放在院子里的架子上?”
朱雀恨恨地说道:“我说东你说西,我说他的人,你却只关注到兵器架子,你这个人,唉……”似乎找不出词来形容。
伏缨道:“你没听懂我的意思,我是说,你们视剑如命的高手们,不是将剑看得比较重么?若是我,剑肯定是时时不离身,就算脱了衣服睡觉,剑也要放在当眼处,他这么随便地将剑放在那里,可见他并不重视剑。”
朱雀道:“你就别再大发谬论了,人家残剑已经到了那种不需要神兵利器来增加威力的地步,他也跟我说了,他年轻时喜欢吹毛短发的利器,还曾收藏了不少知名宝剑,年轻时他脾气乖张,有人嘲笑他的瘸腿,他非要和人比试一番不可,那时候他用的宝剑轻轻一碰,对方不是断臂就是折腿,不少人在他手下变得残废,非但无法再嘲笑他,以后也只得以残废之身生活,直到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剑道高手,这人指出他下手太过狠辣,他不服气,跟那人比试起来,那人以一把平凡的铁剑将他打败,他才醒悟,一个剑客,不能将精力放在剑锋不锋利上,而是在剑法上,从那以后,他便舍宝剑不用,只用寻常铁剑,剑法乃大增。”
伏缨道:“你跟他比剑就比剑呗,干嘛扯上什么宝剑不宝剑的?你实在讽刺我伏缨身上带着这把砍金断玉的流萤剑么?”
朱雀连连喊冤:“奶奶的,是你横生枝节,问起什么兵器架子的事,我才跟你说起这些,你反倒怪起我来了?”
伏缨道:“好好好,是我的不是,你接着说。”
朱雀道:“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跟他比剑,完全被他压制着,一点反击的余地都没有,而且显然他是为了看清我的剑法,才一直没有出重手,否则我从使出第一剑时就会败在他剑下。”
伏缨咋舌道:“这么说来,你连他一招都接不下?”
朱雀点了点头:“不错,他的剑法已经到了超凡脱俗的境界,我在他手底下就像个刚刚能拿得起剑的小孩子,而且他的剑法非常沉重,这既不是他剑上贯注了内力,也不是他的剑特别沉重,而是他的力气非常大,一剑劈来,我挡得非常辛苦,你说我一副衰样,就是奋力挡剑后的结果。”
伏缨说不出话来,他的剑法比之朱雀要差上好大一段距离,而朱雀却连靳天涯的一剑都接不下,自己常常自诩剑法还不错,现在看来,真是跟真正的高手提鞋都不配。
朱雀看出伏缨的气馁,他说道:“你也不用失望,靳天涯的年纪有四十多岁,他又勤于练剑,有这种水平也是应该,咱们虽然和他差得远,可是咱们胜在年轻,以后有的是进步的机会,我才不会因此感到丧气,嘿,早晚有一天,我的剑法也会达到他这种水平的。”
伏缨叹道:“这之间的差距,如同萤虫和日月争辉,你有这个志气,未必有这个能耐,对了,依你说,那慕容寒山和他比试,谁高谁低?”
朱雀道:“我又没见过慕容寒山,我怎么会知道?不过听说慕容寒山辗转千里,四处找人比剑,历经无数比斗,未尝败绩,难说得很,难说的很,我不能因为见过靳天涯的剑法,就言他必胜。”
伏缨对慕容寒山的形象,只能神驰想象了。
朱雀安慰他道:“别想这么多了,天下这么大,能出人头地的人毕竟是少数,凤毛菱角而已,而且你和他们走的不是一条路子,你伏缨也是行当中的佼佼者,此后成就未必就比他们差。”
伏缨似乎受到了眼中的打击,他沉默了一会,忽然跳将起来,抽出流萤剑对朱雀说道:“来来来,咱们比划比划,你说的这些,将我的斗志都给激起来了,我要提高剑法,就拿打败你作为开始!”
朱雀对他的邀战视若无睹,他说道:“我要去洗个澡,和靳天涯比剑时出了一身汗,浑身黏腻腻的,你要练剑完全可以自己在屋里练,恕我不能奉陪了。”
说完他就旋风般拉门出去了,留下伏缨咬牙切齿地说道:“真是扫小爷的性。”
没有朱雀的陪伴,伏缨一个人在屋内练起飞雪剑来,他连练了两遍,丝毫感觉不到进步,又叹了口气,送剑入鞘,心知他毕竟只是金手门的弟子,不是金剑门的弟子,想要提升剑法,非要有人指点不可,自己这么瞎练,也练不出什么名堂。
转眼之间就到了中秋,京城中到处都张灯结彩,宫内还招了一些舞狮子舞龙的人,准备天黑后先在宫内表演,然后再到街上表演,以示与民同乐。
街上到处都是卖花灯和卖月饼的摊子,大人小孩都出来采买逛街,一直热闹到傍晚。
天公作美,这一日天气晴朗,到了傍晚,一轮明月冉冉升起,大街上更是热闹非凡,朱雀和伏缨两人尚是首次见识到京城中过节的气氛,似乎每家每户的人全都匆匆吃了晚饭,然后到大街上去看花灯。
京城每当这种时候,城中戒备加倍森严,以防有歹人趁着混乱为非作歹,朱雀和伏缨两人饭后来到大街上,伏缨就看到一伙小毛贼在扒路人身上的钱财,一般情况下伏缨都是视而不见,毕竟这些小毛贼和他也算是同行,可是直到他见到一名半大小子偷了一位卖花灯的老人的钱财,伏缨才看不下去,当场将这个半大小子捉住。
那人被伏缨捉了个现行,还不肯承认,伏缨从他身上掏出一个盛着铜板的荷包还给了那老人,并假装是这小子捡到的钱,老人自然不明究竟,对着小贼还谢了又谢。
之后伏缨拖着小毛贼来到一处偏僻些的地方,小毛贼以为伏缨要揍他,吓得大喊大叫,伏缨给了他一把掌道:“闭嘴!”
小毛贼被打得脸颊肿起,却乖乖地闭上了嘴巴。
伏缨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毛贼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叫陶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