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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曹大鱼(1 / 1)

于是赤尾很听话的滚了。白落原地想事情,突然发现赤尾小跑的方向不对,于是忙追出喊道:“不是那边,那边是悬崖。”说完悬崖后,白落听见了一声哎呀。白落基本猜到了情况,作为名律师前女友,她知道如果是自己追死赤尾,问题很大条。于是白落选择回到房子内报警,并且开始在心中酝酿假证词。

白落口供中称:对方被自己吓跑,自己回到房子,由于不清楚对方的身份和对自己的处境存在担忧情绪,于是打电话报警求助。警察来之后,使用了巡逻车的车载探照灯,发现白落所说陌生人逃跑方向是悬崖,接着发现了赤尾尸体。

曹云审视看白落,琢磨着白落这番话的真假。

白落比较了解曹云:“我说的都是实话。确实,当时赤尾摔下悬崖后有可能还活着。我计算过,前后最多五分钟的差距,没有什么差别。再者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没有救助的义务……算我心肠狠毒好吗?”

曹云摇头:“不是这个问题,按照你的说明,本案就深了。因为你没法说实话,你一说实话,就会被控方变成杀人动机。你有刀,他敲诈你,你可以逼迫他朝西面跑。可是你不说实话有几个麻烦。一是谎话和现场证据可能存在冲突,这还好,你就说记不清,记错了,可以拒绝回答。二是孙雪衣,她知道的不少,她如果突然来个正义感,说明赤尾调查你,联系到赤尾欠赌债,桑尼有可能猜出一些情况。这时候你说实话也没人信。但现在说实话,也不是一个好选择。”

曹云苦恼:“你这案子虽然不算大,但可以算是我办过的比较棘手的案子之一。”

曹云倒不是在意撒谎与否,而是案子牵扯的人和事比较多,容易被警方查出问题。反证之前白落的口供,对白落非常不利。

现在有两个大问题,一个问题是真话不好说,谎话也不好说。还有一个问题,按照东唐法律程序,如果指控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是意外,是没有陪审团的。桑尼明显在望风试探,不排除桑尼有和九尾勾结的想法。

君子坦荡荡本应该说实话,但是就曹律师看,说实话可能把白落置于死地。曹云有两个辩护方法,一个是维持原笔录,白落和赤尾没有交谈,一追一逃酿成悲剧。一旦警方查询到更多问题,白落不仅口供撒谎,而且可能涉嫌假造现场,进而有可能被控杀人罪。这个案子要点很少,加之对手已经确定是九尾,曹云感觉这个辩护方式不是最好的选择。

第二个办法,主动和说明情况,警方找到侦破口,顺藤摸瓜后,九尾可能以杀人罪被起诉,会有陪审团介入。最后结果是白落逼迫赤尾朝西面逃跑,还是赤尾慌不择路跑向西面?陪审团会偏向后者,因为白落在赤尾跑向西面后,追出了三十多米,这不要命,可以解释。要命的是,白落没有去查看赤尾坠崖情况,没有确认情况,并且和现场警察撒谎。

白落是曾经的江湖女侠,她懂很多,诸如她懂得赤尾被逼死的话她有法律责任。同时她又不懂很多,她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编造出完全符合现场证据的证词。

如果白落是普通人,陪审团会考虑到白落的实话是实话。其实话符合现场证据,符合其内心心态,陪审团内部不太可能一致裁定白落杀人罪成立。但是白落不是普通人,她曾经是一名雇佣型特工。

曹云经过再三斟酌:“最好的办法是你说九成的实话,但是风险肯定是有的。不过我认为不至于上升到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不难打,一名陌生男子三更半夜在你独住的附近出现,我认为陪审团中的女性会偏向你。能不能打掉过失致人死亡罪,我没有把握。你愿意听我的,就必须承担这个风险。我重点是考虑,你这次隐瞒了事实,等同命运被孙雪衣所掌握。综合考虑,我认为九真一假最为合适。”

白落问:“哪个环节假?”

曹云回答:“刀。”

有人说美国佬枪击案和枪械管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没有枪还有刀。这个认识是不符合人性。同一个人在同一个环境中,分成空手,刀和枪械三种情况,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枪械更甚于刀,提供了一种武力便利。

刀和空手,将本案转变成不同的两个概念。赤尾身体不存在搏击伤,所以挟持和威胁之说无从谈起。即使赤尾知道白落曾经是江湖人,但是赤尾无法肯定白落的战斗力有多高,依仗男‘姓’生理上的力量优势,不存在挟持和威胁之说。

曹云在听完当事人描述情况下,对当时人说明需要隐瞒某个事实以面对庭审,已经是教唆当事人做伪证。这也是可以接朋友刑案的一个原因,在帮助朋友的立场上,曹云心中自有分寸。

曹云出来到桑尼办公室:“桑尼,白落要更改口供。”

九尾也在,狐疑看曹云:“你又……”

“为什么说又呢?九尾你真的不了解我。在我虚伪,奸诈,狡猾的面具下,是一颗向善和真诚的心。”曹云道:“我认为白落第一份笔录有误,我本着法律精神劝说她说实话。同时桑尼你也要记录,是白落主动交代事实这一点。”

桑尼看了曹云好一会:“我内心在拿捏白落在你心中的地位,如果没有地位,你确实会很真诚和善良。但是就你和女朋友通宵整理案件资料的行为来看,你的首要目的还是让白落脱罪。这边没有其他人,和我们说说实话吧。”

“说你妹,事实就是这样,白落会和你们说明的。”

……

检察官也是人,也需要吃午饭。正常情况下他们是去位于附近的总警局的二楼餐厅用餐。这不是内部餐厅,虽然原则上只对司法机构开放,但在这里吃饭是要掏钱的。

司法公职人员的素质总体较高,即使是用餐时间,餐厅内也很安静,互相之间交谈都压低了声音,不想打扰了附近的用餐人员。也没有呼朋唤友拼桌的情况。

九尾一个人静静坐在角落,不会有人打扰她,除非找她有正事。越三尺也不例外,保持微笑的看了看九尾,拿了餐盘坐到了九尾隔壁的小桌子上。

九尾和越三尺虽然之前在名唐一起共事,现在又在东唐一起共事,但是她们几乎没有私下的往来。九尾并不喜欢越三尺,她知道越三尺做事时候不在乎越权越职。越三尺在她看来和曹云很类似,他们追求的是一个目的,会尽可能选择好的过程,如果没有太多选择,他们也不会太在乎过程的好坏。

反之越三尺对九尾很和善、很友善。每次遇见都是保持微笑先打招呼,偶尔九尾有刑侦方面的问题咨询,越三尺知无不答,甚至愿意牺牲自己一个下午的时间。

九尾看向越三尺,这个案子有咨询行家的必要性,特别是在白落重新阐述了故事之后。越三尺偏头看九尾,送上甜甜的一笑。九尾眼神询问,越三尺点点头,九尾拿了自己餐盘坐到了越三尺身边。

仔细听九尾说明,期间询问一些问题,越三尺在九尾说完之后,很肯定道:“白落说的基本是实话,也符合现场勘察。曹云没有那个本事,他没有能力在看过警方提供的大部分证据后,就能和白落假造出一个符合现场证据的说辞。别说曹云没有,我认为基本上没有人能在那么短时间内将物证和口供结合的这么完美。所以我断定白落所说基本是实话。”

“基本?”

“对,本案有个不可能的细节。”越三尺解释:“白落基本说实话,她凌晨发现附近有人,但是当时的光线很差,白落肯定看不见此人是谁。甚至不好肯定有几个人。白落从卧室窗户翻出去,迂回摸到对方身后,行为非常符合白落的行动逻辑。这是带有侦查性质的行为,白落不仅在靠近对方,而且还在判断对方,同时还给自己留下逃离的空间。所以迂回的弧线很大。”

“不可能的细节是什么?”

越三尺回答:“白落只有一个人,没有后援,她知道自己得罪白素。对方在灌木林,白落看不清楚情况,白落不肯定对方有几个人。凌晨时分有人出现在这里,白落不能排除对方带有攻击和危险性,这么解释没问题吧?”

“没问题,白落曾经是特工,肯定很警觉。”

“没错,那白落怎么可能空手包抄对方呢?”越三尺道:“对于白落来说,身边的武器很多。在这种环境,最好的武器除枪械外,一定是小刀,匕首,水果刀。这类刀可承担中近距离的杀伤。容易隐藏,出手隐蔽,下手快准狠。白落既然能发现有人,使用迂回包抄的战术,却忘记了带武器?她忘记带武器是完全不符合逻辑,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越三尺道:“必然是曹云知道武器是本案关键,曹云才会建议白落说实话的同时,掩盖了持有武器的事实。还有一点可以印证,在我印象中赤尾和白落没有直接交集,赤尾他具备一定的搏击能力。按照白落口供,他们没有发生冲突。难道在什么都没有情况下,白落叫了赤尾的名字,赤尾回应,然后两人就站立在原地友好交谈了勒索的事?”

越三尺:“正确的态势是赤尾被白落挟持,赤尾只能诚实说明自己找白落的目的。我个人偏向白落确实没有逼死赤尾的主观意愿。所以有武器和没有武器,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如果白落持有武器,案件就会瞬间变得非常复杂,甚至有可能导致白落坐牢。这也不是你这位检控官愿意看见的。”

九尾慢慢品味:“你确定白落没有逼死赤尾的主观意愿?”

越三尺回答:“我肯定。”

九尾:“所以我就不应该纠结在白落是否持有武器的细节上?”

越三尺:“我虽然肯定,但是你有质疑的权利。”

九尾道:“不,我相信你的侦破能力,这点我必须相信。虽然我对你的结论有些存疑。”

越三尺点头:“没错,应该存疑。我只是有一些其他情况可以佐证,让我对结论做出确定的判断。”

九尾明白越三尺意思,越三尺对白落或者赤尾有更深的了解,但是为什么了解,了解了什么,越三尺没打算说明。九尾内心好奇,越三尺一向是盯大鱼,赤尾和白落小杂鱼不应该被越三尺看在眼中才对。

诸如孙雪衣,很牛,但越三尺对抓她没有兴趣。那越三尺眼中什么人才是大鱼呢?

越三尺眼珠一转,凑近九尾:“你想不想弄倒曹云?”

九尾:“曹云?”

越三尺:“曹云到东唐后混的风生水起,很快就步入名律师行列。其白黑通吃,一边从烈焰处赚钱,一边和鬣狗关系不干不净,另外又经常帮助警方。王磊,司马落,还有东唐多位大律师和他关系很好。很显然他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司法公正。我早几次想放倒他,但是他太聪明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这次是绝佳的机会,如果白落指证曹云,说明曹云让她隐瞒持有武器挟持赤尾的事实,那曹云肯定要和律师行业说再见,说不准还能将他送进监狱。”

南宫腾飞因为在民诉案中教唆证人做伪证,被拿掉了律师证。如果在刑事案中教唆证人做伪证,很可能需要坐牢。

九尾不理解,问了一个核心问题:“可是白落怎么会出卖曹云?”

越三尺道:“你不需要知道,你只要知道我可以让白落出卖曹云就行了。你的选择就是做还是不做。我知道你的三观,你不会赞成我的提议,但是你肯定看见曹云的危害性。他的存在已经有些破坏游戏规则。再看看他的行径,他只是把法律当赚钱的工具,从来没有尊重过法律。”

越三尺道:“原本我就想抓曹烈,后来发现抓曹云比抓曹烈还更有挑战。曹烈我只是不知道他在哪,曹云则相反,我没有名目抓他。”

九尾道:“我不同意。说曹云控制司法,真的控制?上次西斯案中,王磊和司马落自行一套。你说桑尼是他好友,但是桑尼不会放任他做坏事,李墨同理。虽然很多人或多或少欠曹云一些人情,但是有资格欠曹云人情的人,都是很专业,很职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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