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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投诉(1 / 1)

南湖垂钓,超黑已经来了两个小时,看鱼兜收获不错。

曹云上饵下竿:“怎么样?”

超黑回答:“安德烈和美国人似乎没撒谎,安德烈是通过美国服务器以邮件方式联系斯里兰卡的朋友,朋友数天后给安德烈一个邮箱。这个邮箱不是黑侠在用,是张子乔用的邮箱。”

曹云道:“安德烈很可能被朋友坑了?”

超黑道:“不,我认为是安德烈被坑了。就我看,这是一名很优秀的骇客所为。邮箱写信,收信都有一个服务器。安德烈朋友提供的很可能是黑侠的邮箱,但是在安德烈发邮件到服务器后,有骇客在服务器改写了邮箱地址,更可怕的是,我认为骇客篡改了张子乔和安德烈之间互相发送的邮件内容。”

曹云:“有证据吗?”

超黑摇头:“没有,我只是发现在那期间邮箱服务器中高级代码出现的过于频繁。这个代码实际上是服务器运营商的最高ID,相当于最高通行证,类似网游中的GM身份。正常情况下,最高通行证持有者是不会用通行证登录服务器,最少不会那么频繁的登录服务器。但每次张子乔发邮件给安德烈,或者是安德烈发邮件给张子乔,最高通行证ID就会很快的登录服务器。”

曹云问:“不会被发现吗?”

超黑道:“肯定会被发现,问题在最高ID持有者只有一人,他愿意不愿意承认自己的ID被盗呢?连他的ID都会被黑的话,那谁还相信这个服务器呢?”

曹云问:“你有查到骇客的蜘丝马迹吗?”

超黑回答:“他只是盗用最高ID,我认为他不是从服务器中获取的ID信息。对服务器的操作属于ID权限,没有任何技术残留,我无法找到他的信息。”

曹云:“知道了。”有人故意想将事情闹大,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鬣狗。但是曹云有几个理由否定是鬣狗所谓。第一个理由,鬣狗有一定底线,既然他们自诩除暴安良,就不可能让张子乔到东唐杀人,他们应该把张子乔从泰国抓出来,这能有利塑造他们的形象。第二个理由,曹云对桑尼还是有一定信任感,他不认为桑尼会让张子乔来杀自己。要知道那天在寺庙埋伏了警备队,也险些被张子乔得逞。

越三尺?不,曹云认为越三尺不至于会引惹张子乔,事情性质轻重她还是知道的。如果是越三尺,肯定会想办法在张子乔进攻寺庙之前示警。

东方案是东唐势力的一次明暗交锋,就目前来看,大联盟损失最重,东方属于私人损失。鬣狗或是最大赢家。原本越三尺和大联盟合作剿灭鬣狗的计划进行的比较顺利,鬣狗损兵折将。在东方案后,大联盟发展和行动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对鬣狗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

这件事似乎还没有结束。

……

近一年来,曹云在东唐司法界立足,并且有上佳的表现。因此曹云被票选为律师委员会非常务委员。非常务委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核大律师证,调查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案子。如果调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一切以法官判决为主。

工作时间为三个月,没有限制成员的工作时间和地点。通常来说就是个形式,当选后听取常务律师的工作报告,而后就没有强制要求了。假设今天为大律师证面试日,你没空,也可以不来,全部非常务律师都不来也没关系,有常务律师负责。

当选后曹云去了一次委员会,和另外六名本季度当选的非常务律师听取了主席的工作报告。十五分钟的报告之后,大家一起吃饭,然后各回各家。

两天过去了,曹云上厕所开社交群,看见了一份工作通知:对呼延屏律师资格审查的工作将在明天上午九点开始。曹云没有兴趣,没有报名。或者说,曹云是相信律师委员会的。

再两天过去,一位东唐女大学生联系了曹云。她是通过网络查询到本季度非常务律师,她联系了照片看起来最年轻的曹云。联系曹云的目的是投诉自己姐姐的律师。曹云听完目的后,第一反应,好像没钱拿?第二反应,翻看会议内容,查询自己是有接受投诉的义务,还是有接受投诉的权利。

好消息是,这是权利不是义务,但在接到投诉后,如果自己不想处理和参与投诉调查,必须将事情转给常务律师。

正常情况下,曹云肯定是转了。但是他在电话里听闻女生投诉的对象竟然是司徒岩曹云愣了半晌后,决定和女生见一面。曹云和司徒岩是君子之交,见女生不是为了给司徒岩泼脏水,而是为了维护司徒岩的形象。

见面地点是一家咖啡厅,时值下午,咖啡厅内顾客很少。女学生给曹云的印象是美貌女汉子,属于敢说敢做,比较较真的类型。

女学生和曹云握手落座后,开始说自己的故事。

女学生叫衣美,是东唐大学工商专业的大二学生,她的姐姐叫扇美,是一位小小有名气的漫画作者。

扇美今年二十五岁,是一名目田作者。她画一期的漫画后,就把手稿发给几家漫画社,如果漫画社满意,可以进行约稿。扇美在一家名叫疯狂漫画社网站上连载了半年的漫画,收获了一些粉丝。她开始以衣美为原型,创作一个高中女学生的漫画故事,在漫画故事中,衣美是一位拥有魔力的女主角。

多家漫画社认为扇美画的不错,但是故事太老套,满街都是有魔力学生的漫画。扇美和连载自己漫画的疯狂漫画社重点联系,说明自己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完全和别人的不一样。不过疯狂漫画社的编辑建议她专心目前连载的漫画。

扇美很爱自己妹妹,这次没有因为被拒绝而停止创作。开始了漫画《柯哀钥匙夏》的第二期创作,在经过数月的创作后,她将第二期漫画交给疯狂漫画社的编辑。编辑本是客套的看看,但一发不可收拾,被里面的系统和世界观所吸引,立刻找老板要买《柯哀钥匙夏》。

双方签订了合同,漫画社给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价格,并且在漫画社说服下,结束了原漫画的连载。

第一期柯哀钥匙夏(下面建成哀夏)更新后,口碑比较一般,扇美的粉丝还是比较看好扇美的,为扇美加油。

第二期魔力系统和世界观展现后给漫画带来不一样的味道,扇美的人气瞬间暴涨,哀夏甚至一度成为了漫画界讨论的热点。在第二期结束,准备上第三期的时候,漫画社收到了律师信。

原来一位叫石梅的女漫画作者,通过和自己签约的高尚漫画社,要求疯狂漫画社停止哀夏的连载,因为哀夏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抄袭她的漫画热冬。疯狂和扇美签订有合约,如果扇美提供的漫画为抄袭,那么扇美要赔偿疯狂漫画社所有损失。

扇美是一位宅女,突然收到律师信,心头如同小鹿乱撞,不知所措。同时也很愤怒,她知道哀夏系统是自己原创的。

扇美和石梅在两家漫画社协调下坐在一起,开始就系统问题进行当面对质。

高尚漫画社出示了一份证据,石梅在几个月前就联系他们的编辑,给出自己下一本漫画的构思,其中重点说明了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根据时间计算,石梅提出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在扇美和疯狂漫画社签订合约之前。

也就是说,石梅还没有动笔画热冬,但是她将自己系统完整的给了编辑,编辑因为她提出了魔力系统和世界观非常有吸引力,所以提前和她签订了合约。约定在石梅结束目前漫画的连载后,开始热冬的创作。

扇美发现,石梅提供的证据竟然是自己曾经向疯狂漫画社编辑推销的产品。扇美在画完哀夏第一期后,向疯狂推销哀夏时,将自己准备好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整理后交给编辑。编辑没有被打动,直到看了第二期连载后编辑才被打动。

核心问题就出在编辑上,扇美在疯狂的编辑叫一河,一河收了石梅一期作品和系统,婉拒了扇美。此后,一河跳槽到了高尚,成为石梅的编辑。扇美认为,一河把自己的创意交给了石梅。石梅和一河则否认这个说法,一河表示自己没有存档扇美的稿件。双方没有谈拢,各自准备打官司。

扇美性格柔弱,觉得很委屈,考虑到打官司要很多钱,不是她能负担的起,一时间压力很大。周末来扇美家蹭饭的衣美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不过她也有头脑,她没有直接找对方算账,而是去找了东唐大学客座教授司徒岩,咨询法律意见。

衣美作风刚硬,大大咧咧,性格很好,加上长相原始漂亮,在东唐大学算是一位小名人。通过学生会很顺利的约到了司徒岩的时间。

司徒岩在听完事情后,将扇美提供的材料带回家看。第二天司徒岩告诉衣美,这官司没得打。扇美第一期作品虽然成文,但是并没有涉及到魔力系统,世界观只打开一角。石梅签约时,附上了自己即将创作作品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法律上只认可这份证据。加上一河不可能为扇美作证,所以打官司没有任何胜算。

司徒岩建议扇美向对方道歉,再和疯狂漫画社说明,请求漫画社的谅解。两家漫画社可以通过商业合作方式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个不太坏的结果。

曹云听到这里,基本明白了背景,然后等待……

衣美也以等待态度看曹云。

曹云好一会后,小心问:“然后?”

衣美:“没了。”

“什么鬼?”喂,你是投诉律师,投诉司徒岩,你这叫什么投诉?司徒岩也没干什么。

衣美愤慨道:“司徒岩是东唐大学法律系的客座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学者。而他竟然罔顾正义和真相,让受害者去求得坏人的谅解,这难道是一位教授,一位学者,一位律师应该做的事吗?”

曹云抚额低头许久:“什么时候的事?”明显感觉和衣美不在一个频道。

衣美:“前天。”

曹云无奈道:“衣美,你对我们工作是不是有误会,我们接受民众对律师的投诉……”

衣美:“我现在就是在投诉。”

曹云道:“投诉什么呢?”

衣美:“我刚才说了,投诉司徒岩助纣为虐,欺负好人。”

曹云解释道:“如果司徒岩助纣为虐,是可以投诉的。但是司徒岩向你说明的法律知识是没有错的。你姐姐和对方作品冲突点在世界观和魔力系统上,你姐姐无法证明自己之前就完成了世界观和魔力系统。但是对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完成了世界观和魔力系统。”

衣美质问:“你也认为打官司我姐姐一定输?”

当然有机会赢,问题是司徒岩知道你请不起好律师。

现在问题出来了,司徒岩说的不太对,司徒岩所说官司没得打这句话是错误的。但是又是正确的,司徒岩略过了投入和产出的说明。

衣美很聪明,见曹云这表情,立刻小心问:“官司其实是可以打的?我姐姐能赢?”

曹云点头:“没错,不过司徒岩也没错。你要打赢这官司需要一位比较好的律师。按照案子的性质不适合风险委托,因为需要调查和收集证据,事情比较繁琐。我预估费用价格大概在八万到十万之间。不过不是给了八万十万就一定能打赢官司,这件事主观偶然性有可能成为决定因素,所以司徒岩不建议你姐姐打这个官司,建议和解协商是正确的。”

衣美想了很久,再一脸懵圈看曹云,没听懂。

曹云耐心解释道:“官司有可能赢,也有可能输。你要争取赢的话,必须投入很多钱。即使投入很多钱也未必会赢。简单说,你给十万块,就是买一个赢的可能。司徒岩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不符合你姐姐的利益。顺便问一句,哀夏能赚多少钱?“

衣美:“每期三万块。”合约是买断合约,不是分成合约,这是针对非知名作者的一个好处,由漫画社来承担风险。同样的,赚了钱,漫画社拿大头。这对作者来说是不是很吃亏?不,恰恰相反,就本部热卖的作品来说,作者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但是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出名这才是最重要的。并且作者也有选择权,比如可以只出四期就结束,重新开始其他作品的创作。有名气后很多事是可以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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