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从当铺里出来,太阳已经很高了,阿好怕耽误田成武,就让他快去镖局,她们可以的。田成武却想索性也晚了,他不如帮阿好把事情办完再说。

“那两张黄鼠狼的皮呢?我去找个毛笔店给你卖了,卖完我再走。”田成武道。

阿好拗不过他,只能跟着他穿街过巷来到一处制毛笔的店铺。

黄鼠狼毛做的毛笔叫狼毫,又吸墨又好用,尤其它的尾巴做的毛笔,更是上品中的上品,是文人雅士追捧的好东西。但这种动物十分狡诈,就算最好的猎人都不容易抓到它,就算偶尔抓到一两只,也是因为吃了中了鼠药的老鼠毒死的,皮毛根本没办法用。

阿好这两张皮虽然不是从黄鼠狼身上活剥下来的,但也差不了太多,所以店家十分欢喜,给了每张她五十文的高价,让她下次抓到以后千万再送到他店里来,如果货多,价钱还好商量。

阿好哭笑不得,天知道田老二怎么抓到这两只黄鼠狼的,让她去抓,那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一百文钱串在一处也有沉甸甸的一串了,握着这些钱,阿好忽然笑了,她之前还发愁若是碰见自己想买的东西还没钱买,现在倒是不用担心了。

从毛笔店出来,田成武这才放心离开。剩下阿好跟夏老夫人看着这不算繁华但热闹非凡的街道激动不已,阿好还好,出嫁以前她也经常跟周氏来县里逛的,三年多没怎么逛街而已,她忍得住。

夏老夫人看着这街道却仿佛隔世一样,自从丈夫去世,她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出过门、逛过街、见过这么多人了。此时看着那卖鞋的,她觉得特别新鲜,看着那卖烧饼的,她也觉得那烧饼味不知道怎么那么诱人,还有那卖羊汤的……

老小孩、小小孩,夏老夫人就像一个孩子一样左看看右看看的,口中啧啧称奇。

她算过了,她要买的宅子要一百一十五两,现在这首饰当了一百三十五两,还余下二十两,她可以好好的逛逛,买点自己需要的东西。

从李家出来的匆忙,她就带了身上这一身衣服,这怎么行?衣服要买两件换着穿,各种生活用品也要买一些。对了,还要帮阿好也买一点。

阿好却死活不要,她虽然没从李家带出多少衣服,但嫁人以前的衣服她还有,这几年她的身材基本没变,还可以穿的,她不好意思再花夏老夫人的钱。

那夏老夫人也给了扯了一身水色的布料,新的开始,就要有些新气象,几年前的衣服款式肯定不时兴了,还是重新做的好。

过了布店就是鞋店,一个字,买。

随后是粮店,还是买。

然后是杂货店……

林林总总买了一大堆,幸亏好些东西店铺都管送到家里,不然夏老夫人跟阿好两个人还真拿不了。就这,她们手上也快满了。

总共花了三两多银子,夏老夫人一点也不心疼,就觉得舒心,不知道怎么那么舒心,就好像把这些年的憋屈全发泄出来了一样。

太阳正当午,夏老夫人道,“我还有一些东西要买,不然咱们中午也别回去了,找个馆子,咱们娘俩好好的吃上一顿,下午再继续。”

逛了这么半天,阿好也没想到该怎么赚钱,也有些不甘心,就答应了。

正好路边有一家小饭馆,看起来不大却十分干净。此时正是吃饭的时候,饭馆里人来人往的十分热闹,说明它家的生意真的不错。

“就这家吧。”夏老夫人也懒得走了。

进去,正好有个靠窗的位置空了下来,她们就坐下。

伙计来招呼她们,说店里的羊肉包子做的最好,远近闻名,好多人来这里都是为了吃他们家的包子的。

“来两盘。”夏老夫人都快忘了羊肉的味道了,一听伙计这么说,立刻有些想吃。

“好嘞,还要别的吗?”

“来两碗小米粥,一盘炒芹菜,一盘香辣排骨,一盘……”夏老夫人是真饿了,看什么都想吃。

阿好推了推她,“祖母,够了,咱们吃不了这么多。”

“没事,今天就是要好好吃吃呢。你说李家那算什么人家,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的,在他们家里那就是受罪。现在我终于自己做主了,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伙计,再来一盘韭菜炒鸡蛋,一盘凉拌三丝。”夏老夫人道。

“好。”小伙计答应的爽快。

菜上的很快,不一会儿摆满了一桌子。看着这白白胖胖的羊肉包子、水绿的炒芹菜还有火辣的排骨,阿好也是想念的紧。李家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说吃这些羊肉、芹菜等有异味的东西会影响他们生儿子,所以从祖爷爷那代开始,他们就不吃这些。

李家男人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他们没吃过这些东西,也不想吃。可是嫁进来的媳妇不行啊,她们是吃过的,也喜欢这个味道。

但是媳妇要顺着丈夫、公婆,她们想吃也没得吃,馋了也只能忍。

夏老夫人忍了这么多年,今天才开荤。阿好比她强点,但也是怀念的很。

“祖母,吃个包子。”阿好夹一个包子放到夏老夫人的盘子了。那包子那叫一个暄腾,筷子架上去,立刻陷出两个深深的坑,里面鲜美的汤汁若隐若现。

“你也吃,别光顾着我,我自己来。”夏老夫人道。

这一桌子菜她们两个是肯定吃不完的,阿好也就不客气了,自己也夹了一个包子。包子有小孩拳头大,一口咬下去,羊肉的味道立刻冲进嘴里,说不出的香气扑鼻。

三下两下,她就吃了一个包子,这时再喝一口小米粥,吃一口凉拌三丝,真是说不出的美味。

还有香辣排骨,韭菜炒鸡蛋,炒芹菜……

吃好吃的东西跟花钱,真是最能让人产生幸福感的两件事。现在夏老夫人全占了,吃饱喝足,她只觉得自己这些年真好似活在地狱中一样,如今重见天日,真是高兴的好像年轻了几十岁。

阿好也抚着自己的肚子满足不已,她决定了,以后她的目标就是要天天过这种日子,天天开心。

将剩下的东西打包,两个人又去逛。逛来逛去,两个人就来到了菜市场,决定买点排骨跟肉回去给周氏等人解解馋。

田家人多,又都是正能吃的年纪,夏老夫人也大方,直接买了半扇猪的排骨外加一块五花肉跟两块猪肘肉。五花肉炖好了软糯香甜,肚子里没有油水的人吃它最合适,简直赛神仙。

猪肘肉里面全是瘦肉跟筋,外面有一层黏糯的猪皮,在肉锅里炖好了,拿出来晾凉,切成薄片,加上蒜、香油、醋等调料凉拌最好吃了。

许是夏老夫人买的多,旁边一个黑脸汉子动了心,他对夏老夫人道,“老太太,光吃猪肉有什么吃头,你看看我这里,野鸡、野兔还有一只大雁,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全都有,你买回去吃个新鲜多好。”说着,他推了推自己身前的那堆野味。

夏老夫人还在买排骨呢,他就这么说,不是抢生意吗?卖猪肉的有些不悦,“哪有你这么做生意的?我刚才看你可怜,才让你在我旁边卖,你现在竟然这么干。”

黑脸汉子也不恼,嘿嘿的笑着。

伸手不打笑脸人,卖猪肉的不理他了,只暗叫晦气。

夏老夫人看着那色彩斑斓的野鸡却有些东西,她年轻在家里的时候曾经吃过野鸡,这野鸡跟家里养的鸡不一样,它的肉特别紧实,吃起来又劲道又好吃。

“这野鸡怎么卖?”她问黑脸汉子。

黑脸汉子立刻兴奋道,“六十文一只,你要是把这两只全要了,我就算你便宜点,两只一百文。”

真的不算贵,夏老夫人点头。

这时卖猪肉的却急了,“老太太,你这猪肉还要不要了?我都给你剁好了。”

夏老夫人笑了,“要,猪肉也要,野鸡也要。”

卖猪肉的服了,一挑大拇指,“老太太真大方。”

黑脸汉子也高兴异常,“那我给你绑好,这野鸡也厉害着呢,别啄了你们。”两只野鸡绑好,他又问夏老夫人,“老太太,野兔跟大雁不要吗?炖了也很好吃的。”

夏老夫人是读过书的,在她心里,大雁是一种美好的鸟,怎么能吃呢?所以她直觉略过了那只大雁,看向那只野兔。这只野兔看起来倒是挺肥的,炖出来应该味道不错。

就在夏老夫人犹豫的时候,黑脸汉子旁边一个妇人却道,“老太太,你不会真想买那只兔子吧?你可别被他骗了,这只兔子肚子里怀着小兔子呢,你买回家吃一个是伤分量,一个,不是有点太残忍了吗?

我看你也是挺面善的一个人,应该不想做这种事吧!”

这只兔子怀孕了?夏老夫人朝那只兔子看去,可不是,那只兔子虽然被绑的好像很肥,也藏住了肚子,可是仔细看却能看出来。

这下夏老夫人火了,她要是没注意买回去一杀这兔子,杀出一肚子小兔子来,她哪里还有心情吃兔子?看向黑脸汉子,她怒道,“你这不是骗人吗?”

黑脸汉子瞪了那个说话的妇人一眼,赶紧对夏老夫人道,“老太太,怀不怀孕的你买回去一样吃,怀孕的还肥点。”

夏老夫人却死活不要了,连野鸡都不要了,她也当过娘,虽然那孩子跟她没缘,早早的走了,但她知道当娘的心情,怎么能吃这兔子。

黑脸汉子急了,“不然老夫人你把它买回去养着,等过两个月,生一窝小兔子,你也划算呢!”

旁边那个妇人却撇嘴道,“野兔子养不活你当老太太不知道吗?还生小兔子,说的好听。”

野兔子没经过驯化,它们特别怕人,也不喜欢吃人类喂给它们的食物。妇人说野兔子养不活有点夸张,但野兔子确实不像家兔那么好养却是事实,不然这黑脸汉子也不会把这兔子带到这里来卖了。

妇人一再的坏他的生意,黑脸汉子也生气了,他道,“你乱说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你不就是想卖你那只病鸡?你那只鸡都快病死了,谁知道吃了它会不会生什么病,谁敢买啊,你自己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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