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闪认为,能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发生两次叛乱,除了成都空虚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这就是蜀汉“募兵制度”和“郡守”官员制度的弊端。
自秦代开始,全国实行郡县制,汉代延袭了这一制度。东汉时期将全国划为13个州,每个州各有一名朝廷派遣的刺史;州下设郡,郡的最高行政长官称太守或郡守;郡下设县,一般称为县令;县以下就靠地方的乡绅、宗族族长进行自治,因此古代有句话叫“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就是这个道理。
这种州、郡、县的行政管理方式,与一千多年后的省、市、县并无太大区别,但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行政效率低下,因此各郡最高长官的太守很容易大权独揽,形成割据势力。朝廷派刺史到地方负责监察工作,正是为了防止太守形成个人势力来对抗中央。
然而,负责监察工作的刺史(官秩六百斛)官位远低于太守(官秩二千斛),资历也比太守浅。汉代时期国家安定的时候,刺史凭借特殊身份还可以震慑太守。可到了国家动荡的时候,地方上一手遮天的太守往往就不受刺史约束,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刺史与太守狼狈为奸,盘剥百姓的事情。
刘闪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弊端造成了征兵上的漏洞。
西汉时期,采用的是“兵农合一”的征兵体制,到汉武帝时渐有破坏。东汉初期,刘秀改革军制,彻底取消了这种兵制,但由于内忧外患,连年用兵,仍需要大量军队,不得不经常采用临时措施,以致兵役制度显得有些混乱。
现在的兵役制主要是募兵和征兵为主,兼有谪兵、屯田兵、异族兵等等。由于地方郡守独揽大权,在粮食征收、征兵募兵、军械生产等方面有很多漏洞,很容易造成地方郡守拥兵自重的现象。在刘闪看来,上次刘永和刘理叛乱,以及刚刚平息的刘莲叛乱,都是地方拥兵自重形成的。
刘闪觉得,要彻底消除这个隐患,除了加强各州监察刺史的权利、削减各郡太守的权利之外,还应该施行后世那种军、政分开的政策,绝不能让地方郡守独揽大权,绝不能让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拥兵自重。
上朝时,刘闪提出地方郡守只统计各地兵员数量,不再负责征兵和募兵,所有的征兵工作由“四平将军”以上军衔者负责,遭到朝中众臣的一致反对,他们搬出诸葛丞相“旧制不可废”的遗训,甚至有人还以死相谏。
面对这么大顶帽子,刘闪也不想做个独断专行的皇帝,巧妙地打了个太极:现在粮食储备不足,应该休养生息,各郡县暂停征兵,只统计可新征的兵员数量即可。
朝上正在争吵不休的时候,突有信使送来姜维的奏表,简单奏明了吴国的战事和魏国的动向:蜀兵在夷水大败陆逊,安东将军张绍力斩吴将潘璋,此役一共斩敌6千余人,收编降卒3万;魏将满宠和司马懿各领15万大军屯于襄阳和合肥,意图不明。
这条捷报来得正是时候,朝中一片欢腾,姜维的7万大军现在已有10万多,众臣对刘闪“休养生息”和“暂停征兵”的提议都表示赞同。
姜维的奏表提到魏国的动向,刘闪想到“二分天下”的战略里提到,绝不能让魏国染指荆州,更不能让魏国灭掉吴国,于是请蒋琬代笔给姜维写了一封信,让他不要有任何顾虑,或战或和,或进或退自己决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