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圣旨,叶天瞪着眼,半张着嘴,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只是军政两院施压,叶天还可以继续推托一下。但皇帝亲自下了旨,如果不按时举行仪式,便是抗旨不尊了。
思来想去,叶天终于还是接受了被迫订婚的现实。
皇帝都点了头了,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接下来,叶天就要考虑订婚地点的问题了。既然是订婚,那必然涉及到了双方的聘礼。
叶天如今算皇家的人,所以订婚之时,是由秦家和林家对叶天下聘。
届时,林绮玉的聘礼,自然是由军务院负责筹备,而秦妍儿却是由政务院负责筹备。
因着双方的父亲都是军政两界最高级的大员,聘礼绝不会少了。所以一定会有专门的队伍,把聘礼送到叶天的府上。
两支队伍都要同时来府上,叶天就需要考虑究竟哪里最合适,最能同时照顾到两支队伍的行程。
玉湖西苑自然不行,因为林绮玉如今还在叶卡捷琳堡。因着叶卡刚刚登基的缘故,林绮玉的神机营驻扎在叶堡之内,对叶卡的政权的稳固,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林绮玉还不敢轻易脱身。
负责林绮玉仪容的队伍,必然要先到达叶堡之内。相信以军务院的实力,找出一些日行千里的良马,并不是难事。
而秦妍儿还在上京城内,她倒是能省一些事,但上京城距离叶堡又过于遥远。让林绮玉的队伍从叶堡千里迢迢再赶回到上京城内,实在是多此一举。那还不如让林绮玉提前回上京城里准备仪式的好。
但对于叶天来说,这个仪式越简单越好,最好就只有叶天、林绮玉和秦妍儿三个人,最多加上玉湖西苑和清河轩的一众成员。叶天的性格,决定了他不愿意成为所有人的主角。
想到这里,叶天撇了撇嘴,自言的说到:“公平起见,那就清河轩好了。林家的队伍提前从上京城出发,先到叶堡之内,为林绮玉准备好聘礼和仪容,然后雍容大轿抬直林绮玉,直接从叶堡出发,一路南下到清河轩。
同时,秦家的人在上京城里为秦妍儿准备好聘礼和仪容之后,同样一种北上,到达清河轩。
如此一来,刨开林府的人去往叶堡的时间和路程之后,准备好聘礼和仪容的林绮玉和秦妍儿,一个从叶堡南下到天阳关,一个从上京城北上到天阳关,路程正好差不多。便也堵住了叶天偏心的话头儿。
这时候,叶天又略略估计了一下林家的队伍,从上京城到叶堡的时间。按着军务院雷厉风行的风格,在有着良驹战马的情况下,因为去叶堡的都是仆人和丫环,还不需要带着已经梳妆完成的林绮玉,所以四五天内到达叶堡,应该不是问题。
但从叶堡、上京城分别到清河轩,需要的时日便长了。因为这时候两支队伍将分别带着梳妆好的林绮玉和秦妍儿,而且按着帝制,两个人还要坐进雍容大轿之中,慢慢行至天阳关。这一来,至少需要六七天。
粗略一算,订婚仪式怎么也得十天之后了。
点了点头,叶天转过头,看了看身旁的风怜,开口说到:“你通知所有人,这里的、玉湖西苑的、清河轩的、俄卡的,十日之后,全部在清河轩集合。”
说到这里,叶天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又继续说到:“我要订婚了。”
听到叶天的话,风怜瞪着眼,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心里又生出了一股酸意,淡淡说了一句挖苦的话:“大人订婚,一订便是两个媳妇儿,而且个个貌美如花,家门显赫,当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哪。”
叶天同样瞪着眼,看着越走越远的风怜,心里暗道:这句话怎么听着好不是个滋味儿哪。
因着正南军团残部的士兵们,大都长期饥饿,个个瘦弱不堪,体力不支,跟着墨莎下了凤凰山之后,墨莎看他们实在不在状态,便带着他们整个进了金陵城中。
之前,墨莎在金陵城中与叶天谈论收编正南军团旧部的时候,江南总督冯居安也在场,此时见墨莎已然带着一支衣衫褴褛的军队返回了金陵城,想来自然是正南军团,便不加阻拦,直接大开了城门,放墨莎和正南军团入了城。
到了城里,墨莎直接将三万名将士安置在了城东大校场上,然后尽快从军务院调集了一批士兵的军服,先让这三万名将士穿得像个样子了。
然后,墨莎又跟冯居安商量了一下,由江南郡拔付了一些银子,调集了一批粮食过来,正南军团残部的士兵们终于能按时按点的吃饱肚子了。
眼看着墨莎一直在张罗着让士兵们吃饱穿暖的事情,三万名将士再也没有任何的怀疑。若是墨莎受了皇帝的命令,诱骗他们下了山,在前往金陵城的途中,大可埋伏其它的军团,将这三万名将士杀得干干净净,还需要费这么大周折干什么。
数日之后,正南军团残部的士兵们,终于恢复了一些元气。由于长期饥饿而导至的体力不支,已经全部恢复了过来。正南军团原本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换上新的兵装之后,之前的军纪军容,很快便展现了出来。
这时候,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在私底下询问邵武,什么时候墨莎将军才能带着正南军团重新杀向南函关?
对此,邵武的心里其实也十分着急。凭心而论,如果单单是由正南军团再次面对印加人的猛犸战象,已经在心里留下强烈阴影的邵武,是绝对不愿意去的。但如今三万将士在金陵城中数日之间,已经全部都听说了叶天麾下的法师军团虐杀波旁猛犸战象和喀斯特原种龙的事迹,毫不客气的说,有叶天的军团在,这些庞然大兽是绝然翻不身的。
所以,依靠叶天手底下的那几大军团,这三万名将士替昔日的战友和同僚们报仇雪恨,理论是完全可行的。
几经踌躇之下,邵武终于还是找到了墨莎,将士兵们心中的渴求和疑惑,都问了出来。
听到邵武的话,墨莎耸了耸肩,说到:“我也是奉命行事,按照叶总管的意思,皇家工会赶制了三万支核晶步枪,此刻正在运往金陵城的途中。一旦核晶步枪到位,你们还要进行几天的训练,之后,才能南下去往加印加帝国,参与到围剿印帝帝国的战役中去。”
说到这里,墨莎停了一下,又摊了摊手,继续说到:“但是现在,尽管你们的体力已经恢复了,对叶总管来说,你们仍然是只是一支战斗力低下的军队,还达不到与叶天总管一起围剿印加帝国的实力。”
听到墨莎的话,邵武脸上有些惭愧,点了点头,说到:“请墨大人放心,我一定让正南军团残部的士兵,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达到叶总管的要求。”
墨莎嫣然一笑,点了点头,说到:“那就好。”
转身离开之后,邵武的脸上却又洋溢着一股憋不住的笑意。
凭心而论,在邵武之前的计划中,正南军团的残部尽快恢复体力之后,便随便补弃一些兵器,就要跟着去参加围剿印加帝国的战役行动。这些兵器,大多是之前逃出南函关的时候,随身携带的刀剑和枪戟。
此刻,墨莎说到皇家工会已经赶制了三万支核晶步枪,邵武心里清楚的很,这是岂今为止,天工帝国杀伤力最强的军用制式装备。
早在去年,上京城的比武大会之时,邵武就亲眼目睹过叶天的皇家火枪队的厉害,当时五百人的皇家火枪队,竟将整整一个方阵的铁云,硬是打得冲不到近前。
核晶步枪是火药枪的升级版,射程更远、精确度更高、威力也更大,作为一个军团的副指挥官,自己的军团马上就要装备这种新式的兵器,心里又怎能不兴奋。
不到半日之间,正南军团的内部,就已经在悄悄流传着一个消息,三万名将士将统一装备核晶步枪。
没错,就是天阳军团歼灭俄卡第三军团的时候,所使用的那种长长的兵器。
士兵们极其兴奋,但与此同时,一种观念也在士兵中间缓缓蔓延开来。如果能早一点拥有这种先进的兵器,也许在南函关的时候,正南军团的伤亡率就不会那么大。甚至,可能不会那么快就丢掉南函关。所有的士兵都清楚,既然核晶步枪是叶天设计的,此刻赶制也是皇家工会所承担的,那这批武器,必然跟军务院毛关系也没有。
军务院不但克扣军饷,就连交到正南军团士兵手里的兵器,都几乎是缩了水的残次品。
相比之下,皇家内务府一下子就赶制了三万把核晶步枪,尽管士兵们并不清楚这种新式兵器的制造成本,但他们都知道,这种兵器如果放在市面上交易,它的价格一定很贵,很贵。
果然,又是三天之后,数十辆巨型载货马车,缓缓驶进了金陵城的北城门。
在墨莎的邵武的组织下,每一名士兵都领到了一支核晶步枪和二十个弹匣。另外还有上万个弹匣,作为储备,由负责后勤辎重的士兵押送。
紧接着,在皇家工会一同派遣而来的教官的指挥下,正南军团的士兵们便开始了基础的训练。
看着他们在大校场一排又一排的端着枪射击的样子,墨莎的心里,其实十分的着急。
从凤凰山上下来,这都已经过去六七天了。墨莎十分担心叶天失去耐性,直接发动七大军团,将印加帝国扫荡一空。那样的话,她自己、南疆四骑士和正南军团,便再也没有亲自手刃仇人的机会了。
即使在睡梦中,墨莎嘴里也在反复念叨着几个名字。印加帝国第一军团军团长梅塔,第三军团军团长沙哈,第五军团军团长曼加,波旁猛犸战象军团指挥官库纳。
正是这四个人麾下的军团,一同攻入了南函关内。而此后,猛犸战象军团在南函关肆虐一番之后,便一路向北而去。印加第一、第三、第五军团却在南函关内烧杀抢掠,凌辱妇幼,无恶不作。
直到猛犸战象军团在金陵城外被全歼,印加三大军团见势不妙,才从广南郡的地界上撤了回去。
南疆四骑士的亲人们,也都在那一场浩劫中,死在了那些残暴士兵的刀剑之下。更有妇儿,被印加人先奸后杀。
如今猛犸战象军团已经覆没在金陵城外,库纳自尽而亡。但印加那三个军团还在。如此深仇大恨,若是不亲自手刃了仇人,实在愧对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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