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手腕上的表直指十点,站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腿已经隐隐有些发酸。季寻抬起头,瞄向那个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也许是察觉到他投来的目光,女人相应的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看着那一双深褐色的双眸,只与其相望几秒,季寻就有些慌张的重新低下头,再也不敢乱瞄乱看。
季寻,今年33岁。是当今季氏的副总裁,也是x市目前被列位最有前景的黄金单身汉,所有女性同胞拼命挤破头想要嫁为人妇的对象。而这样光鲜亮丽的表面,只是他诸多的身份之一。除此之外,他更是掌管季家杀手组织的老大,季振屠的大儿子,季牧染和季悦枫的哥哥。
这样的身份,足以令任何人眼红,但其中的苦楚,却也只有季寻一个人知道。虽然他是季家目前唯一的男性继承人,但在季家的地位,却根本不如外界想象的那般矜贵。只要是混迹于黑白两道的人,便不会不知道季振屠这个名字。如果,哪天在街上碰到一个混混,他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却就是不能不知道季振屠是何方神圣。
季振屠年轻的时候,便是一个和同龄人相比有些鹤立鸡群的人。用乡下的土话来说,就是这孩子生的有几分邪气,不易靠近。当别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坐在门口玩泥巴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如何用树枝和皮筋做成弹弓,去射击那些树上落着的小鸟,而且百发百中。
别的年轻人在田里帮父母干活的时候,季振屠只拿着一把父亲送他的小刀,甚至兜里连一分钱都没揣,就孤身去了那所谓的“城里。”季家,不同于村子里的其他人家。在那个时代,尤其是农村,哪家没几个孩子,都不敢出来说话。而当时的季爸爸季妈妈,却只生了季振屠这一个儿子。
所以,在他走的那天,季爸和季妈几乎哭成一个泪人。就连街坊邻居,都在指着鼻子骂他不孝。面对父母的眼泪,乡亲邻居们的指责,季振屠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过。只是在离开时,回过头不动声色的把那些骂过自己的人都一一记在心里,记在脑海里。
就这样,年仅12岁的季振屠从农村出来,进入到城市。在那个时候,他没上过一点学,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就算是进到城里,也基本找不到什么工作。在饿了整整一天之后,季振屠站在一家看上去很小的饭店门口。
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需要服务员,因为他不识字,不认识那门口上贴着的警示语。就只能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店里的老板看到了他,以为他是要进来吃饭,于是急忙用围裙擦了几下手,笑意盈盈的走了出来。
“诶呦?小伙子是饿了吧?要吃点什么?咱家店里,什么家常的炒菜都有,想吃什么尽管点。”季振屠看着一脸驺媚的老板,并不回答,只淡淡告知对方,自己身上没有一分钱,也不会在这里吃饭,他只想要在这里当服务员。
在听到季振屠的话后,那店老板的态度一下子就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她上下打量着季振屠,瞅瞅这,又瞅瞅那,最后一脸鄙弃的说:“嘿,小伙子,我们这,的确是要找服务员,只是瞧你这模样,应该还没成年吧?你家人同意你出来?到时候,可别说我们欺诈你。”
“没关系,我家里在很远的地方,他们不知道我出来打工。只要你们愿意用我,工钱可以少给我一些,只要别搞身份登记那些麻烦的事就成。”要知道,店老板看过这么多来打工的,还是头一次看到像季振屠这样主动要求少给钱的人。顿时那脸上的笑意就恢复到之前那模样,拉着季振屠就进到了饭店里。
从此以后,季振屠打工的生涯便开始了。在城里打工,虽然很累,基本上没什么休息的时间,但比起在村里种地所卖出的钱,可是多了不少。季振屠每个月都会把工钱的一大半寄回到家里,只留下一部分自己用,这日子,倒也不算难过。
可他没想到的是,一件意外,竟会改变他接下来人生。一晚,在饭店快关门的时候,忽然间就进来几个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人。光是看他们的模样,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店里老板嘱咐季振屠好好看店,便拿出抽屉里的钱快速离开了店铺。
一时间,这间小小的饭馆,就只剩下季振屠和那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那些人,只是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根本没有要点菜的意思。而不知所措的季振屠就这样站在厨房门口,等着这几尊大佛离开。
忽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本来店里关着的木门,被砰的一声踹开。紧接着,就看到数十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一拥而入,手上还拿着一把把黑色的枪。对于枪来说,季振屠并不陌生。因为他从小的愿望,就是想要拥有一把真正的手枪。
然而还没等他惊讶过后,那些拿着手枪的男人便快速开枪朝之前进来的几个黑衣男子射去。一时间,惨叫声,枪响声,不绝于耳。季振屠躲在桌下,冷静观察着外面的动静。其中有血溅在他衣服上,脸上,却丝毫不见害怕和慌张。
到了最后,这两批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几乎是同归于尽,没有留下一个。季振屠从桌子下出来,慢慢走到其中一局尸体旁,弯腰捡起那把染血的枪,眼里闪过一丝兴奋和满足。也就是在这时,他的两只脚忽然被人用手抓住。低下头,便看到有两个满身是血的男人正望向自己。
“杀了他!”
“杀了他!”
同样的话,源自于两个人口中,季振屠低头看了看他们,又摸了摸自己手中的枪,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为什么要听你们的?如果我杀了你们其中一个,那留下的另一个,绝对会将我赶尽杀绝。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寂静的夜,只听到砰砰两声枪响,便再也没没有任何动静。几年之后,一个叫做季振屠的名字被黑道众人所熟知。而十几年后,季家,季氏,季振屠,这三个称谓,也成了令黑白两道最为忌讳的存在。
身为季振屠的儿子,季寻也同样继承了他父亲的嗜杀和残酷。只是在他心中,相比起自己,那个和自己留着同样血脉的女人,就更是犹如恶魔,甚至胜过恶魔的存在。她,就是季牧染,一个足以令杀人如麻的季寻都为止恐惧,忌惮的人。
“是你做的?”简单的四个字,没头没尾,听得季寻整个人都是一头雾水。纵然感觉到季牧染现在的心情似乎很差,他却依然疑惑的反问道:“什么是我做的?”于是,听到这句话之后的季牧染,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再说话,就只是自顾自的喝着面前的伏特加,把季寻整个人当空气。
天知道,身为专季家杀手组织的掌管者,季寻每天都多忙。不仅仅要处理每小时以三位数递增的杀人名单,还要肩负起训练杀手的职责。可这个季牧染,却只因为一句话,就浪费了他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
如果换成别人,恐怕早就会被季寻杀了炸,炸了烤,磨成一堆灰。只是面对的人成了季牧染,他却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他知道,在季振屠的心里,不管是自己,还是季悦枫那个杂种。都只是季振屠风流过后无意间留下的产物。唯有季牧染,才是那个老家伙心里最为重要的孩子,最正统的继承人。
而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保护季牧染。如果失去了这个能力,他就会像是季悦枫那个废物一样,被丢进监狱里,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运气差一点,也可能会和那些垃圾一起被杀掉,丢到海里去喂鱼。
即使活的窝囊,可只要有命在,就有翻身的可能。季寻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登上季家的顶峰。把季振屠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和季牧染狠狠踩在脚下,让他们也能够明白,什么叫做受制于人的感觉。
“诶呦,这是吹得什么风啊?怎么季大哥一大早就来了呢?我记得,你可是最讨厌看到我和阿染的呢。”从楼上传来的声音让季寻身体一颤,他循着声音抬起头,便看到了那个让他最不想要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人——黎亚蕾。
也许是才刚刚起床,这个女人还穿着薄到几乎什么都遮不住的白色纱裙。那一双洁白修长的美腿随着她下楼梯的动作而来回摆动,极短的设计,使得每一次布料抖动,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其中深紫色的蕾丝边底裤,格外引人犯罪。
上身,是低到胸脯处的圆形领口。露出她圆润细窄的肩膀和那条光滑如玉的脖颈。真空的内里在空气中若隐若现,茭白的颜色与暧昧不清的红痕相互陪衬,加上那道不需要挤就可以出现的鸿沟,几乎要晃瞎季寻的双眼。
毫无疑问,这个叫做黎亚蕾的女人可以轻易勾起任何男人或女人的犯罪欲。可在场的人,甚至包括那个没有女人就不能活的季寻,却是在她出现时一致低下了头,宁可去看脚下的地板也不去看她。
因为,越美的花,往往就越毒。
此时此刻,季寻真是恨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在今天过来。如果知道黎亚蕾在这里,他就算是被季振屠用枪逼着,也不会闯进这个龙潭虎穴。谁不知道,这黎家的大小姐向来是以任性出名?加上她那强悍的家庭背景,一张美到可以堪比任何明星的脸。就算是在街上横着走,只怕所有人也得给她让路。
而黎亚蕾最可怕的,还并不只有这点。这个女人的心狠手辣,季寻是见识过的。曾经,他就看到在酒吧里,只因为有个男人故意摸了下黎亚蕾的屁股,就被这个女人亲手剁掉了整只手臂。可以说,只要把黎亚蕾和季牧染放到一起,那绝对是恶魔二人组。而偏偏,这两人居然还是情侣关系,几乎每天都形影不离的在一起。
“阿染,你怎么起来都没叫我呢?明明说好了要一起出去的。”黎亚蕾说着,也不理会季寻和他的手下是不是在场,一个抬腿,就坐到了季牧染身上,伸出手勾着她的脖子,献上一记香吻。而面对黎亚蕾这样的举动,季牧染并没有任何反应,依然自顾自的喝着杯中的酒,似乎完全不介意对方在这种场合表现出的亲昵。但,也没有要理她的意思。
“呵呵,看来染染心情不好哦,是不是,有人惹你呢?”黎亚蕾并不在意季牧染冷淡的反应,她伸出手拿过对方还没喝完的酒倒入自己口中,在尝出这酒的味道后,便皱紧了眉头从她身上下来,坐到了沙发另一旁。
对于季牧染来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并不是季振屠,也不是季寻,而是黎亚蕾。
季振屠和黎亚蕾的父亲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更是长年保持着极好的合作关系。从小,黎家和季家的孩子就常常混在一起玩耍。其中有黎亚蕾,有季寻,有季牧染,当然,也有季悦枫。而那个时候,季牧染身为季振屠最为宝贝的女儿,自然是重点保护和培训的对象。
女王需要从小养成,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实实在在的真理。季牧染天生的性格便是沉稳内向型,在小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一些苗头。在黎亚蕾和季悦枫季寻她们玩在一起的很多时候,季牧染都会选择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或是去武道馆练功。
而最开始发现她有这个癖好的,便是黎亚蕾。小孩子,就算性格再怎么孤僻,心里,却也是渴望着有人能来陪自己的。但因为性格中的骄傲使然,所以,在面对黎亚蕾的时候,季牧染向来都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试问,黎亚蕾是什么人?那可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官二代加富二代,整个黎家的掌上明珠,更是许多大人和小孩做梦都想要巴结的对象。于是,被季牧染这样无视的黎亚蕾瞬间便对这个看上去十分沉闷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越来越想要接近这样的季牧染。
直到今天,黎亚蕾喜欢粘着季牧染的这个癖好都不曾改变,甚至还有不减反增的趋势。而一个人陪伴在另一个人身边久了,很多关于对方的习惯,也自然摸得一清二楚,甚至比她自己本人都要了解。
相处整整20年,黎亚蕾知道什么事会令季牧染开心,什么事会让她愤怒。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不吃什么。知道她身上的每一处伤疤,每一次死里逃生的危险经历。而身为季家的现任当家,要时时刻刻保持着警惕性。所以,季牧染向来都是滴酒不沾。唯有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饮酒。根据她喝下的酒有多烈,便可以判断出她此时的心情有多差。
刚才那口伏特加的味道,还在萦绕在口中。黎亚蕾实在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事,可以让季牧染在白天喝这个鬼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哇咔咔,晓暴最爱的染姐姐终于闪亮登场了,米娜桑应该都知道,晓暴不仅仅是s、m控,乱、伦控,也是姐姐控哦。奴家对于各种帅气冷艳,还具有s气质的姐姐最没有抵抗了。噗,这个绝对是木有在向某人表白哦,大家表误会!于是,染姐姐的出场,预示着剧情将会开始转弯了。不知道大家有木有猜到是谁要杀咱的小枫枫呢?猜对了,可以得到晓暴的激情热吻一个哦。(众人:喂,根本没人想要你的热吻好不好!)
ps:随着十一长假结束,不美好的上班上学日又到来了。不过奴家的旅游依然还在继续。初步预定,应该是15号会回家。等到17号,就可以恢复到正常的更新速度。所以请大家少安毋躁不要着急,同时希望大家在恢复上学以及工作的百忙之中,不要忘记给晓暴打分分嗷╮(╯▽╰)╭。最近的留言都好少的说,呜呜,奴家的心情不美丽的说。就连s姐姐都说了,木有留言滋润晓暴,就好比是干枯在卫生棉上的大姨妈,只留下了一片暗红色的阴翳和让人各种想要抛弃以及嫌弃的**。←这个比喻00,是不是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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