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有个弟弟叫红强,三年前的时候二十四岁,他勤劳能干,又祖传了打造金银首饰的手艺,爸爸就把铺子传给弟弟红强了。
红强干得很卖力,铺子打理的井井有条,还处了一个蚩家的姑娘,订了婚。
后来这姑娘就去店里帮忙,红梅的爸爸妈妈就不怎么去店里了,打算再经营一家杂货铺,于是用这个院子经营了起来。杂货铺的生意越来越好,首饰店的生意也不错。她爸爸那时候就觉得,日子越来越好过了,每天都一脸幸福的样子,笑呵呵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红强竟然学会了赌钱。还是太年轻啊!进了赌局想再出来可就难了。一夜之间不仅输掉了全部的积蓄,还把顾客放在这里加工的金银都输了进去。越输越想回本儿,不回本儿没办法和家里人交代,怎么办?他去了钱庄,用铺子和信誉抵押,分五次一共借了三百多万。全输了。
红强终于意识到自己完了,开始精神恍惚,他想自杀,但是又没有勇气。只能瞒一天是一天。不过还钱的日子到了,利息不高,年息百分之九,不过是分了十二期,每个月还一期。
钱庄找上门来,弟媳妇才知道他欠了这么多钱,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爸妈。
她爸妈把所有积蓄拿出来,除了还掉顾客的首饰之外,只是帮助红强还了五期就再也没有钱了。
最后,只剩下了这个院子。这个院子能价值七十万左右,离着目标还有很远。最关键的是,这院子要是卖了,一家人靠什么生存啊!还是不过还啊!
于是,红梅的爸妈去找钱庄老板,打算让钱庄老板延期一段时间,等赚了钱,立即还。
钱庄老板是姓蚩,叫蚩旸。是那时候镇长的弟弟,那时候的镇长还是蚩家人在做,镇长叫蚩昕。
钱庄老板蚩旸一口回绝了,硬是要起诉到律法司。但是,律法司没有支持蚩旸的主张,没有查封我们家的杂货铺和这院子。原因是欠债的是红强,但是这院子是用红梅的名字注册的。红梅和红强是姐弟,不是夫妻,不能混为一谈。
钱庄老板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让护法队的人把红强抓了起来。关在了护法队的铁笼子里,一天只给吃一个馒头,喝一碗水。什么时候钱凑齐了,什么时候放人。
红强的爸妈去找律法司,不过这次律法司没有支持我爸妈的主张立即放人,因为律法有规定的,欠债不还就是要接受处罚,每个月关七天都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并且也没有对伙食有什么规定,基本上不饿死,就不构成犯罪。
就这样,每个月红强都要被抓去七天,受尽侮辱和折磨,回来的时候精神恍惚。他总是埋怨家里,为啥不卖掉宅子替他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