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多事,他们盗墓就去盗他们的,说心里话,盗墓这活儿,刀口上舔血,也不容易。我能理解他们,无非就是为了能过上更好的日子,来这里冒险盗墓挣的也是辛苦钱。
我这次来的目的很简单,找到崇教寺,把大和尚的骸骨安葬在这里,我也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不过杨胜利和谭芳似乎对盗墓有着浓厚的兴趣,在晚上吃饭的时候,杨胜利说:“我们真不去看看啊,他们五个人,我们也五个人,怕啥呀?”
我说:“别叨扰人家了吧。盗墓也是辛苦活儿,不是你想的那么好玩。”
谭芳说:“你好像很懂盗墓,你们难道也是来盗墓的吗?”
刚子说:“你们也不像是来冒险找刺激的啊,我看你们像是来找死的。”
刚子说话不好听,谭芳看看杨胜利,闭嘴了。
杨胜利说:“诸位别见怪啊,我媳妇儿没有恶意。”
秦岚说:“你们该不会是警察吧,来这里调查盗墓的事情?或者是考古研究院的?怎么觉得你俩不像是简简单单两口子那么简单啊!”
杨胜利说:“你看我俩像警察吗?”
秦岚说:“我看有点像。”
杨胜利说:“真不是,我俩就是普通人,来这里就是玩的。”
秦岚说:“既然这样就别多事儿,好奇害死猫,没听过吗?”
刚子说:“喝酒,喝完酒睡一觉,天亮后拍点照片,带回去也好在论坛里显摆显摆,让大家都羡慕一下满足一下虚荣心,这不是挺好吗?非要去盗墓,你们是不是活腻了?”
杨胜利说:“今天我们就不说这不开心的事情了,我们喝酒。”
我说:“行了,别吵了,喝酒吧。警察也好,普通人也好,我看得出来,你俩都不是坏人。”
这顿酒没喝好就散了。
躺在睡袋里,刚子一直拿着一截金身的手指骨在研究,甚至还上嘴咬了下。
刚子说:“这玩意还真的邪性啊!老薛,这东西有个特性,嗜血。但凡遇上人血,它就能吸收。我试过了,猪血肯定不行,这可能是有排异反应吧。”
我说:“可能是靠着吸血来补充能量吧。也许只需要一滴血,它就能活上千年。死之前,它吸干了自己的肉身,转化成能量,也许这就是金身不灭的原因。”
刚子说:“这东西熔点很高,硬度和韧性都超出了我们对材料的认知范围,金身这东西,还真的是个好东西。耐腐蚀,耐磨,抗压,有韧性。这么好的材料,要是用来修建大桥,能做到跨度大,重量轻,永远不需要保养,没有使用年限。”
我说:“这材料怕是不好合成,这是生命体,不是简单的材料。”
刚子说:“老陈,我先给你换一下指骨,做下实验怎么样?你要是觉得不舒服,我再帮你拿出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