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瑾从地上捡起一块锋利的石头片,滑开箱子上的透明胶带,义廷两只大手抓住箱子上对开的盖子,用力一拽,居然将一对顶盖连同半扇箱子都拽了下来,大大小小的木雕泥塑和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从箱子里散落出来。
散落在草地上的东西可谓琳琅满目,足够装备一个小型私人博物馆了,除了工艺品之外,还有两个花花绿绿的羊皮手鼓、一件鸵鸟毛的马甲、几块染花土布……
文瑾和义廷全愣住了。
“天啊,这些也太土了!你这是打劫了哪个部落吗?”义廷从地上拿起一只捏得十分质朴可笑的小象,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打劫你个大头鬼啊!陈义廷。我有没有跟你说,以后说话要小心?”文瑾不满地瞪圆了眼睛。
“哦,我错了,请问,这是你的嫁妆吗?”义廷忙改口继续调侃文瑾。
文瑾飞了他一个眼刀,不再理他,弯腰从草地上捡起一个木雕,拿在手里把玩。
乌黑光润的木头沉甸甸的,被雕成了一个半身的女子的模样,她有着略略向外突出的眼睛和厚厚的嘴唇,细长的脖颈,就连满头细细的手编发辫都雕刻得丝丝入扣。
看着这只木雕,被深埋在时光中的回忆,重又浮现在文瑾眼前。那是阳光灿烂的初春,她和艾玛在班吉的市场上奔跑,玩耍,东看西看,讨价还价却最终一单交易也没有达成……在回忆中,另一张她至今仍时时牵挂脸逐渐清晰起来,那是艾玛的脸。
文瑾升入了10年级,艾玛就没有重新回到学校,莉莉成为了她的新室友。莉莉和文瑾一样,是个爱整齐的清瘦女孩,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她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么的和谐平静相安无事,不知为何,文瑾却时常想念艾玛夸张的大红色beast耳麦中传出的魔性饶舌音乐,想念艾玛的挂满流苏的破上衣和沾满泥土的马丁鞋,还有她那如同绿宝石般高抗华丽的歌声……
“哎,想啥呢?都出神了?”义廷一双长满老茧的粗硬大手十分讨嫌地在她眼前晃动,打断了文瑾纷繁的思绪。
“我知道是谁寄来的啦!”文瑾说完这句话,就跪坐在草地上,开始在一堆工艺品中翻找。
“谁寄来的?”义廷也想知道寄东西的到底是哪个奇葩。
半天,文瑾果然从杂乱无章的一堆东西里里面找到一个信封,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一看就是艾玛的。
“哈哈,没想到吧。我的朋友遍天下!这是我好闺蜜给我寄来的!”文瑾满脸得意,甜滋滋地笑着。
义廷觉得搞笑,这个学霸居然还敢在自己面前提“朋友”两个字,要说朋友,在亚裔学生里有一个算一个,谁也比不过他,校园里哪个男生和他不是称兄道弟?
“啥朋友遍布天南海北啊?你最好的朋友不就是学习吗?学习既是你妈又是你爸,还是你心上人!”义廷的话里带着一种少有的拈酸吃醋味道。
文瑾顾不上搭理他,豪迈地撕开了信封,一张信笺从里面掉落出来,义廷捡起来,嫌弃地看了一眼上面上面丑陋的字迹,递还给文瑾。
忽然,他恍然大悟般一拍脑袋:“还好闺蜜,我看你是前女友吧!”
再见文瑾,此刻,她已经开始低头读信,又进入了学习时那种心无旁骛的专注状态。
义廷没有继续捣乱,这倒不是因为他识趣儿了,而是眼前的东西吸引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
展开信,文瑾一字一句地读了起来。
“亲爱的蒂娜:
不知道这箱礼物什么时候才能寄到学校,等你收到礼物的时候,我们真的天各一方了。”
还“天各一方”,文瑾噗地笑出来,艾玛什么时候也学得这么文绉绉的,不过,这个神经大条的女孩居然想到用这么古典的书信方式与她交流,她心里还是感到暖暖的,遂继续往下读着。
“是啊,我现在安全了,不再需要再东躲西藏,也不需要政治保护什么的,一切都挺称心。
你现在还是每天晚上苦学到熄灯,早上不到五点就起床读书吗?说实话,你够瘦的了,真的不能再瘦下去了,我希望你多吃点好的,能胖个十斤八斤。
在学校那会儿,每周三次的小测验都快把我逼疯了。你应该能看出来,数学和科学都是我的噩梦。对了,还有早课,我这么说,可不是对神不敬,我只是不喜欢早起,更不喜欢把深蓝色校服外套罩在我那酷酷的波西米亚风格卫衣外面。
现在,我不出去上学,你知道我对那玩意儿不感兴趣,不过,我爸爸给我请了私人教师,在府邸里教我,对,就是像你之前的那种家庭学校。
课程除了我爸要求我上的什么法律和国际关系之外,其它都随着我的兴趣来。
不过,他选老师可完全没考虑到我的心情,有一个叫奥妮娜的声乐老师,看上去比米勒博士还要老三十岁,满脸都是皱纹,我敢保证她的牙齿都是假的,对了,她脸上还长了颗巨大的痦子,有点儿像巫婆。最主要的是,我感觉她教的音乐不是我想学的……”
读到艾玛夸张的描写,文瑾似乎能想象到那个声乐老师的的样子,还有艾玛上课时不情不愿的怪表情,她不禁笑了起来。
义廷在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中淘宝一样搜寻鼓捣着,听到文瑾的笑声,以为她那根神经搭错了。
他从手里那面花花绿绿的小羊皮手鼓上,恋恋不舍地抬起眼皮,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了看文瑾,见对方没有鸟他,义廷又低头捡起一个形状怪异的骨制图腾在手里掂来掂去地玩了起来。
文瑾仍沉浸在艾玛的信中,她的信又长又没重点,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从爸爸的新医疗政策,谈到地毯上烧了个窟窿,从出访其他国家的趣事儿,说到家里新近又来了个佣人……最后,艾玛写道:
“生活在自己的国度,日子挺踏实,不过,我总是想起我们一起在合唱团唱歌的日子,还会经常想起米亚那个小粉毛,说实话,咱们仨确实挺聊得来。
哈哈,现在想起来,最搞笑的就是我们吵架的情景,还有你写的那个什么宿舍卫生公约……
我要感谢你,自从那次,在米勒博士办公室,你半路杀出来,带我走出一直魇住我的那个噩梦,我终于不会再以那样的方式陷入可怕的回忆。你永远都是我的天使。
你忠实的,
艾玛·鲍特瑟”
在“天使”这个单词旁边,艾玛还配了一张图,文瑾宁愿称它为丑八怪。
信上有不少来历不明的污渍,脏兮兮,其中一块巧克力色的,文瑾能准确分辨出,是艾玛最爱的鹰嘴豆酱。
“这家伙真邋遢,还是老样子……写封信也这么语无伦次,和史密斯先生学了一年的文法都就着鹰嘴酱吃了,一点儿没有长进……”文瑾一边恨铁不成钢地数落着艾玛,话音里却带了哭腔,泪水从眼睛里一点点涌出来,迷离了视线。
合上信,和艾玛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她的质朴单纯,她的偏执可恶,她那样一个蛮横彪悍的人,心里也曾有挥之不去的恐惧……
文瑾还想起她平日说话的样子,絮絮叨叨,逻辑混乱,颠三倒四……不禁抽抽噎噎泣不成声。
她跌坐在草地上,摘下眼镜边嗷嗷地哭着,边擦眼泪,还不时掏出面巾纸来擤鼻涕,仿佛一个受了莫大委屈的孩子。
这种哭法的确很难让人产生我见犹怜的感觉,更何况义廷这种感情粗糙的直男。在他眼里,刚才还咯咯傻笑,一会儿又泪水涟涟的文瑾,像是神经病发作。
此刻,他现在如同走进玩具店的大孩子,正玩到兴头上,根本懒得管她。
眼看着文瑾不住气地哭了十多分钟,哽咽得不成样子,义廷心中纳闷,抬头望天胡乱猜测了一番,也想不出个名堂,不禁心里抱怨着,这些女孩子就是麻烦,没看到珍珠玛瑙就不开心。
“我说,做人不能太贪心,虽说你得到一堆破铜烂铁,也不用伤心成这样吧。”他信口安慰着。
文瑾泣不成声,眼泪仍像断线的珠子一样扑簌簌往下落,哪有心情搭理义廷。
出于男子汉的道德感和正义之心,义廷觉得,任由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悲痛欲绝,是件很不像话的事情。
一想到要去哄她,安慰她,义廷又变得手忙脚乱起来。他先是别扭地伸出粗壮的胳膊,在半空中抖了抖,就在手臂马上就要降落在文瑾肩上时,他用余光瞟了一眼对方,生怕自己的手扶错了地方。
手指碰到文瑾薄棉服的兜帽,义廷像机器人那样匀速拍了三下,然后,刚干了件危险的坏事,迅速抽回手臂。
文瑾抬起泪眼匪夷所思地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刚才的状况。
义廷窘得低下头,涨红着脸口不择言:“啥大不了的事,都哭成狗了?行了,别哭啦!”
说罢,他拾起一块落在地上的物什,说道:“不管咋说,这里也不是一点儿好玩的东西都没有,我瞅着,这个绿玻璃球就挺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