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莫名的硝烟(1 / 1)

月末了。

尽管叶知秋很是节省家用,那两套正装一下子就花去了她剩余资金的百分之八十,留下的钱只有一千出头。再加上偶尔和新同事出门去餐馆“腐败”一番……这一个星期,她的钱只够吃泡面。

七点。

公司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她摘下眼镜,揉了揉酸胀的眼睛,伸了一下懒腰。策划书的修改还没有做完,她还必须要工作。

肚子叫唤了两声,她从办公桌里掏出一桶方便面,准备拿去泡。正在这个时候,经理室房门打开,同样揉了揉眼睛的秦亦书走了出来。

“哟,苏小姐,这么晚还没有回去啊?”

“秦总。”叶知秋很礼貌的回了一句,“报告写不完,安娜说明天早上就要。”

“这是泡面?”他看着她端着一碗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笑笑道。

“嗯,这个方便。”她当然不好说是因为自己没钱吃别的。就这种泡面,如果下星期不发工资的话,也不知她还吃不吃得起。

“工作努力是好事,但是也不能太拼命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秦亦书笑着说,“走走,我的助理吃泡面,我怎么能安心吃饭?我请你吃大餐!”

叶知秋有些为难的道:“可是,报告……”

“安娜那边我去跟她说。”秦亦书笑笑,“虽说要锻炼新人,也不能往死里整啊!她这么做,岂不成了虐待劳工?”

叶知秋也笑,连忙去收拾。万幸那盒泡面还不曾拆封,明天要吃,还是可以的。

到了办公楼下,看着那一辆黑色的奥迪R8。叶知秋想起上一次就是被这辆车给擦伤,表情不由得有些怪怪的。

秦亦书看到叶知秋的表情,笑了一下,也不说什么,只是开了副驾,让叶知秋先进去,然后自己开车。

到了二环附近的后湖,一家近着后湖的一座装饰的古色古香的饭店,名号叫做“同林鸟”的,秦亦书停好了车,带着叶知秋上去。

“我觉得你会喜欢这里,所以才带你过来。”秦亦书要服务生找了一处靠窗的桌椅,有舒服柔软的沙发。倚在窗向外望,可以看到下面波光粼粼的湖面。

而叶知秋却是看着这里幽雅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有些忐忑:“秦总……这里应该消费不低吧。合适么?”

看到叶知秋不安的样子,秦亦书有些疑惑了:“你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么?”

叶知秋摇摇头。母亲带着她回到家乡以后,虽然凭着大学的文凭,倒是找到了还不错的工作。但是,一个单亲妈妈,毕竟不能在物质上给予女儿太多。等到母亲死后,回到了父亲身边,却处处像是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她的弟弟妹妹倒是过得奢侈,她除了不屑,一点也不去追求他们所谓的“美好生活”。

至于结婚以后……她就更不可能过来了。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的人,”秦亦书笑着说,“以往,我说要请客的时候,那些人都是欢欣鼓舞着要去最贵的地方,好好敲诈一顿!”

叶知秋摇摇头:“母亲说,别人对你好,这都是人情。给的越多,你也要还得更多。”

“怎么是没还呢?说起来这一个月你天天加班,这一顿就算是加班费吧!”

叶知秋也笑:“那我可亏了,这一个月来,我天天加班呢!”

“好好好,加班的奖金我一分钱也不会少你就是了。”秦亦书也笑。

不多时上了菜,用雕花的小碟盛着,码放的格外精细。

“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呢。”秦亦书温和的笑着。

尝了一口,鲜香中透着一股辛辣,正是叶知秋过去在母亲身边,特有的风味。她连连点头。

“你喜欢就好。”秦亦书淡笑,也拿起了筷子。

正吃着,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叶知秋循声看去,顿时惊得瞪大了眼睛:来的人,居然是凌慕枫!

而他的身边,正千娇百媚的粘着一个女人,是他的新宠。

她带着太阳镜,遮住了大半张脸。穿着高跟鞋连衣裙,衣着时尚。若是明眼人看来,倒是能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当前开始红起来的一个明星,叫做霍箫嫱。为了不与那位台湾明星重名,改作霍蔷儿的。

叶知秋第一个感觉就是低下头,她不想让凌慕枫在这个时候发现自己!

而凌慕枫怀里的霍蔷,媚眼如丝的瞟了一下,声音格外的甜腻:“枫,我们坐的那边已经被人占了。”

她说的“那边”,显然就是叶知秋她们的位子。

凌慕枫搂紧了怀里的女人,似笑非笑的道:“亲爱的,你想坐那边?好,我要他们让给你。”

秦亦书一下子抬起了头。

而叶知秋,却深深的低下头。

领班为难了。来的人是凌慕枫,是上城只手遮天的人物,而且,这座位确实也是他们一直坐的地方,平常无论客源多满也一直都是空着的。只是,带秦亦书他们过来坐的服务生是新来的,并不知道规矩,所以才会闹出这种事。

可“同林鸟”毕竟不是普通的酒楼,如果传出为了一个客人而将另一个硬生生赶出去的消息之后,以后谁还敢在他们这里消费?

看见秦亦书的面孔并不熟悉以后,凌慕枫高傲的扬起头:“跟他们说,要他们让出来,这座位可是我的。”那派头,俨然一副旧社会纨绔子弟的样子。

领班不敢开罪凌慕枫,毕竟他不仅仅是上城的显贵,也与这家酒楼的老板有着不俗的交情。

想了想,领班还是决定牺牲掉秦亦书他们。他摆出十二分的礼仪,很抱歉的对秦亦书道:“不好意思,这张桌子,被那位先生订了。”

“所以呢?他想和他的情人坐过来是不是?”他着重强调了“情人”两个字。

叶知秋睫毛一颤。

秦亦书舒服的依靠在沙发上,忽然声音变得严厉起来,“如果那位先生预定了这张桌椅,你们应该早有安排才是!刚刚服务生带我们来的时候,可没有说过这张桌子被人订了!”

“这……这是我们服务的问题……可是……”领班满头是汗,也知道他现在的做法有些不厚道。

“现在是我们在这里用餐,我不愿意换地方!”秦亦书冷冷的拒绝着。眼角瞟了一眼叶知秋,她一直低着头,双手握着拳,放在膝盖上。

“怎么回事?”凌慕枫显然是不满意领班的工作,皱着眉头走了过来。秦亦书站了起来,冷冷的道:“对不起先生,这里是我和我的朋友在用餐,我们不会让开的。”

凌慕枫一双桃花眼乜斜着,上上下下打量了秦亦书一眼,歪笑道:“你知道,我是谁么?”

秦亦书一脸凛然的道:“你是谁我不管。反正,这里是我们用餐的地方。您若是想坐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等我们用餐完毕再说。”

凌慕枫也没有跟秦亦书再说话,只是对着领班说了一句:“把你们经理给我叫来。”

这边闹出了动静,不少人也是向这里看过来。有不少人倒是知道凌慕枫,见他气势昂扬的站在厅中,知道他又将那一个位置的客人赶走。

不久餐厅经理进来,看到凌慕枫,连忙点头哈腰。不过,当他看了看坐着的秦亦书以后,眼睛立马有些踟蹰了。

凌慕枫问:“怎样?要他们让出位子来。”

餐厅经理说:“凌少,这位,是秦氏家族的三少,前不久刚刚从美国回来的。”

“秦氏家族?你就是那个秦家老三?”凌慕枫有些意外,他那双桃花眼再次饶有兴致的看了看他。

“凌少,本以为我们在一个五天后才会见面,想不到提前了这么多。”秦亦书也站起来,似笑非笑的道。

“怎么,和女朋友出来吃饭?”凌慕枫笑着看了一下叶知秋一眼。她依然低着头,只是,听到“女朋友”三个字的时候,太阳穴猛地跳了跳。

“凌少不要乱说。她不是我女朋友,同事而已。”秦亦书淡淡的道。

“怎么都好。既然是秦少和女伴一起,我们就不打扰了。”凌慕枫哈哈一笑。再朝着他旁边的女伴亲上一口:“亲爱的,咱换一处坐,怎么样?”

女朋友、女伴、亲爱的……

叶知秋再也忍不下了,霍的站了起来,沉声道:“对不起秦总,这饭我没法吃下去了!”

说完,依然低着头,只是坚决的迈开步子离开。

凌慕枫一愣,他的眼神追随了出去。他其实并没有认出来叶知秋,只是觉得她的面容有些熟悉。他与叶知秋正式见面,其实只有一次:两年前结婚当天,他只看了一眼略有些小胖的叶知秋,就从此没有了兴趣。至于后来叶知秋为了他而瘦身塑形,彻底改变的原有的气质的事,他根本就不清楚。

至于那天晚上,他经历了两个星期的追求,刚刚泡到霍蔷儿,兴奋之余,当然喝点了酒,迷迷糊糊之间,记得附近有一处别墅,便进去过夜。至于叶知秋——他当时的确是把她当成了看屋子的仆人,何况喝醉了酒,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妻子长什么样。到了第二天,他起床的时候,才想起这是他“正牌”妻子幽居的房子,可是当他一大早起来的时候,根本就看不到叶知秋的人影。

迷惑间,他只看见叶知秋冷着一张脸,从他面前走过。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禁不住微微侧头,看见叶知秋脸色平静,侧脸的轮廓算不上很精致,却也让人感觉很舒服。她盘起长发,穿着黑色套装,烫的一丝褶皱都没有,显得格外的笔挺傲气。裙下,是洁白的长腿,精致的足踝套在高跟鞋里。

她走过的时候带过一丝微风,没有女人身上浓艳刺鼻的香水味,也没有化妆品的气味,更没有各种难闻的体味,只是有点淡淡的,类似于水果的清香。他一皱眉,还想再探寻一下,叶知秋已经从他身边走过,只给他留下一个坚定的背影。

他当时只是皱着眉头,也没有想那么多。毕竟,叶知秋的形象,确实不是他所喜欢的那一型。当下,也只是摇摇头,让服务生收拾桌子,那些杯盘狼藉的景象,忍不住皱皱鼻子道:“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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