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修炼 1(1 / 1)

一。

一开始并不觉得疼,只是觉得一股寒气扫过了自己的肩膀。然而,过了一会儿,炽热的血液流过肩膀,开始的寒气一扫而过,取而代之的,是锥心的疼痛。王一知道,这是刀伤带来的疼痛。这伤,足以摧毁他的意志,磨灭他的斗志,最终,让他的生命之火悄然熄灭。

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那是血液夹杂着汗水的腥味。这味道,让王一头晕目眩,耳畔似乎回响着血液顺着衣裳滚落到黄土上的声音,眼前的灰尘也像是被这血水染了一般,渐渐变得红晕了起来。王一的内心蠢蠢欲动,他多么渴望能回头确认一下自己的伤口。那伤口一定很深,皮肉外翻,露着雪白的骨头,令人胆寒。

但他还是努力抑制住了内心的渴望。眼前的敌人尚未退去,他还不能倒下。他拉弓搭箭,射倒了一个敌人,又迅速搭上了另一支箭,准备将剩下的敌人也一并解决掉。

然而,王一知道,他不能贸然射击。与刚刚倒下的敌人不同,眼前的这个人并不简单。男人没有贸然向前,也没有慌忙逃跑,而是静静等待时机。他身体弯曲,斜提着刀,采取了进可攻,退可守的姿势,随时准备迎战。王一一击不中,接下来就一定会陷入被动状态。加上他与男人的距离不够远,又有伤在身,这无疑加大了射击的难度。王一冷汗直流,体温骤降,显然是失血过多了。他必须争取时间,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否则他将性命不保。为此,王一决定,赌一把!

他深吸一口气,将箭头向上提了提,瞄准了男人的眼睛。

王一此举,显然是犯了射箭的忌讳。生死决斗,面对仅有五步之遥的敌人,无论是深呼吸,或是改变瞄准的方向,都会给敌人可乘之机的。男人本可趁机一刀砍断他的脖子,但王一的不按常理出牌,让男人愣了愣,没敢贸然出击,结果错过了制胜的绝好机会。现在,主动权又回到了王一手上。

王一怒视着男人,男人也是如此。此时此刻,王一眼里只有男人的眼睛,而男人眼中,也只有王一的箭。王一越发沉着,而男人却越发不安。双方尚未出手,王一就先赢了气势,这在战斗中是至关重要的,生死之战,尤为如此。

但男人还有胜算。这一点,王一当然清楚的知道。一般情况下,常人是很难拉动强弓的,更何况是受了肩伤的人。刚才那一箭,已经用了王一毕生的气力,现在的他,恐怕很难射出这一箭了。男人必是算准了这一点,才敢与他正面交锋的。为此,王一必须一击即中,给男人以致命的打击。

王一的眼中充满了杀气。说时迟,那时快,男人突然双手抱头,翻滚在地。原来,是王一手的的箭穿过了男人的头发,飞了出去。姜铁趁势起身,准备向王一发动攻击,却又突然停了下来。不知何时,猎人再次箭在铉上,对准了男人,无名指和小拇指之间,还夹着另一只箭,准备向男人打动连续进攻。单膝跪地的猎人缓缓起身,保持着射击姿势慢慢向后退去。

此时的姜铁,早已骇的动弹不得。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离死神如此接近,死亡的恐惧让他全身瘫软。猎人缓缓后退,渐渐消失在了树林当中,死里逃生的姜铁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瘫坐在了地上。

此时正值日落西山,夕阳西下之时。夜幕已然降临,天空中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姜铁静静仰望着夜空,突然捶胸顿足,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这一轮较量,他彻底输了,若不能亲手打败那个猎人,他将此生都抬不起来。

王一拖着受伤的身体,拼命逃跑,跑了半晌,还没翻过一个山头,便从山坡了滚里下来。他膝盖发麻,浑身无力,双脚重如千斤,是一步也迈不动了。他瘫倒在地,喉咙干渴如火,全身都在抽搐。

“这……是怎么回事……?”他从不知道肩伤竟能引发这种反应,除非……他突然明白了什么,不禁大惊失色。

“是毒!”。王一见过被毒虫或毒蛇咬过的人、或是喝过毒水的人四肢发麻,浑身抽搐的样子。

“难道刀上有毒?……还是之前的伤……?”

“奇怪,之前西门晶明明说过,我已经完全康复了。而且,山贼怎么会在刀口涂毒?即便刀口有毒,这毒也早该发作了,怎么会拖到现在?”

王一没能继续想下去。他浑身发热,五脏六腑好似都要被体内的热气烧熟了,身体上像是爬满了蚂蚁一般瘙痒难忍,接着便是针扎般的疼痛席卷全身。锥心的疼痛让王一渐渐迷失了自己,渐渐陷入了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

然而,比起身体上的疼痛,更让他痛苦的是内心的干渴。他的内心迫切渴望着某种东西的滋润,他如此清晰地感受着这种迫切,清醒到想要暂时昏厥来缓解疼痛都做不到。

这时,一个人出现了。他背着王一走了三天三夜,将王一送到了青州府的一个窝棚内。这期间,王一一直饱受着痛苦和干渴的折磨。

“这分明是!”三天后,王一终于恢复了正常。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深处自己与刘麻子搭建的窝棚之内,耳畔传来的,是刘麻子略显愤怒的声音。

“不是说痊愈了吗?怎么会这样?”王一勉强睁开双眼,迷迷糊糊地看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发火,而那另一个人却微笑着俯身看着自己。良久,王一才看清,那人是毒丐西门晶。

刘麻子怒火中烧,西门晶却淡定地笑道。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这不是醒了吗?果然不出我所料!”

“你料到什么了?你是说,你早就知道他会这样?原来,你一直在跟踪我们!”

“没错,我是一路都在跟踪你们。”

刘麻子愣了愣,激动地喘着粗气,努力平息自己内心的愤怒,过了良久,才缓缓问道。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他的毒会发作!”

“为什么会发作?”

“因为还不完整!”

“你不是说他已经完全好了吗?”

“是完全好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既然完全好了又为什么会发作?还有,你说的不完整又是什么意思?你该不会是老糊涂了吧?”

“我清醒的很!”

西门晶淡淡道:“莫急莫急,待我慢慢道来。我虽早已料到他的毒会发作,但我无法确信。完全中毒让他捡回了一条命,还让他脱胎换骨,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他的身体尚未达到完整的状态,因此才会毒发。”

“何谓完整的身体?我闻所未闻!还有,他究竟为何会这样?”

“既然是完全中毒,自然要成为一个完整的毒人。”

“毒人?”

“正是!传说中的毒人,不仅百毒不侵,只要摸一下,就能让人中毒。虽说这种怪物不是没有过,但要么丧失了意识,要么不过是身上涂满了毒粉的假毒人。但这小子不一样。他可是拥有独立意识的,活着的毒人,是能够控制自己体内之毒的毒人,是让我梦寐以求的毒人。如今,他的毒发,证明他已迈出了成为毒人的第一步。”

王一头痛欲裂,却忍不住大喊了出来。

“谁让你把我变成这样的?”

西门晶早已知道王一恢复了意识,摇了摇头,淡淡道。

“这可由不得你。”

王一的身体已被毒彻底净化了一遍,只要方法得当,他就能像小孩子一样,从头开始习武,并通过体内的毒气修炼毒攻。然而,他的生命便从此离不开毒了。按照西门晶的说法,他必须每个月服用一定量的毒药才能维持生命。

如果定期服用毒药,他不仅能活下来,更能成为西门晶所期望的毒人,完整的毒人。

“是不是觉得头很痛?那是你毒发三日才服用毒药的结果。为了镇住你体内的毒气,我这次用了烈毒。对于毒的剂量和强度,我尚不清楚,因此才会产生副作用。只要你能定期服用我给你的毒,以后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这是……!”西门晶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暗黑的玉瓶,里面装满了五色丹药。

“黑的是用草乌,射干,附子,大戟,黎芦,千仙子和商陆等草本毒物混合炼成的。红的是鹤顶红,蓝的是蛇毒,黄的是从癞蛤蟆和蜈蚣中萃取的毒物,白色的是……!”

西门晶得意地笑着,毫不掩饰对自己这些“宝贝”的自豪之情。

“这可是四川唐门的秘制毒药,省着点吃。”

这时,一直默默站在一旁的刘麻子突然插了一句。

“这么贵重的东西,您怎么舍得?”

“研究,纯粹是为了研究!”

刘麻子此言暗含讥讽之意,而西门晶却对此视若无睹,继续道。

“总有一天,我会做出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这件事,就是研究毒人。即便我无法成功让一个人成为毒人,也要成为第一个观察完全毒人的人。我并非要求你帮我做什么。我让你服毒,也是为了延续你的生命。你只要让我跟着你,观察你就可以了。毕竟,让你变成毒人的不是我,而是命运。也许,这就是你我的宿命。”

“这就是宿命!”

西门晶重复道。

宿命,这是世代为农的王一听过的最多的一句话。身为一个农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是他们无能为力的。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又比谁都有发言权。

他因二十两银子而被迫远赴南蛮、他的妹妹被迫沦为他人的玩物、他的战友在他眼前被飞来的暗箭夺去了生命……他的一生,不知有过多少无奈,不知又将遭受怎样的辛酸,其中苦楚,只怕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因此,他厌恶宿命,更加不满命运的不公。他的一生,是放弃的一生、是屈服的一生,无论何种心酸,他唯有默默承受。命运的捉弄下,他学会的,唯有愤怒。

王一沉默了,愤怒的火焰在他内心熊熊燃烧着,化为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更加坚定了他想要复仇的内心。他无意与命运抗争,但害他到这番田地的仇人,他必将手刃。

在药物的驱使下,他的头愈发疼痛了,痛到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床头上还坐着另一个。这时,刘麻子提醒道。

“打声招呼,这是你的救命恩人。”那人蜷缩在王一床头,被屋顶覆盖的阴凉处下。青州天气寒冷,家家户户全靠火炕来取暖。即便不是冬天,火炕上都会铺满稻草用以御寒。然而,那人坐在火炕上,身上裹着厚厚的大衣,却依然蜷缩着身体,双手抱膝,冷得瑟瑟发抖。脸也埋到了膝盖下方,用一块旧布包裹着,只能依稀看到眼睛和鼻子。他半睁着双眼,好似倦了般,无精打采地看着王一。

“胡连小弟!”

王一吓了一跳,不禁大叫了起来。

葛洶店的人都称呼他为胡连小弟。本来,若非直系亲属或过命的交情,称呼他人为小弟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然而,孙夫子和丁老二都如此称呼他,他本人也并不排斥,这一称呼便流传开来了。当然,这也许只是村民单方面的想法,因为胡连小弟从未在任何人面前吐露过任何感情。孙夫子、丁老二与胡连小弟情同手足,被成为葛洶店的桃园三结义。

。然而,将胡连小弟比作张飞还是有些牵强的。眯缝着双眼,一年四季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胡连小弟,与张飞相比实在是大相径庭。而且,据说胡连小弟是个哑巴,因为他从未在人前说过一句话。但是,也有人说他只是少言寡语,因此曾有人见过他与孙夫子说过话。人们很难理解,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深得孙夫子器重,甚至与他兄弟相称的。

王一勉强起身,抱拳道。

“胡连……小弟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胡连小弟依旧蜷缩在火炕上,一言不发,倒是刘麻子先发起了牢骚。

“有人从大半夜就开始辛苦照顾你,你却连个屁都不放,对别人却如此恭敬,你是欺负我是个乞丐吗?”王一没有理会刘麻子。他对孙夫子和胡连小弟的态度,刘麻子恐怕是无法理解的。刘麻子虽身为一舵之主,对王一来说不过是虚名罢了。反观孙夫子和胡连小弟,他们自王一孩提时代起就已经是村里神一般的存在了。

王一忽然意识到自己谢错了人,赶忙抱拳,再次道。

“孙夫子大恩,小人日后必登门道谢!”胡连小弟终于睁开了眯缝着的双眼,点了点头,表示接受王一的谢意。他此举意在表明救王一是孙夫子的意思,自己都是听凭孙夫子的命令行事的。

刘麻子见状,忍不住再一次愤愤道。

“妈的!我堂堂一个一个江湖高手,难道还比不上你们村里的一个混混吗?”听了刘麻子的话,王一皱了皱眉。刘麻子怔了怔,赶忙闭上了嘴。然而,刘麻子此举,并非因为王一,而是因为背后袭来的杀气。显然,他的话激怒了一旁的胡连小弟,他半眯的双眼中寒光凛凛,不禁让刘麻子毛骨悚然。

这下,刘麻子不得不对胡连小弟刮目相看。果然,人不可貌相,别看他衣着寒酸,样貌丑陋,但眼中的杀气告诉刘麻子,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江湖中还有这号人?”刘麻子一边思考,一边抱拳致歉道。

“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还望赎罪!”

话音刚落,胡连小弟眼中的杀气便马上烟消云散,好似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刘麻子暗自嗤笑。“查不出你和孙夫子的身份,我就不姓刘!尤其是你,胡连小弟。我对你这一身刽子手特有的血腥气味很有兴趣!”终于,天亮了。王一想了一夜,天一亮,就提刀出门,在院子里挥舞了起来。虽无刀法可言,但这是王一向武林迈出的第一步。

二。

唐顺之,字应德,号荆川,江苏省武进人。嘉靖八年,会试及第,官兵部主事,后调太仆少卿。他满腹经纶,是明代三大家之一。唐顺之虽出身翰林,但精通兵法,枪术高超。相传,唐顺之曾与戚继光谈论枪术,亲自举枪示范,在场众人无不惊叹。不仅如此,他还亲自攥写武功典籍。他执笔的《武编》一书,整理了中原自古流传下来的武功招式,并加以注释,成为了明朝官方公认的武学典籍。其中有关刀法的记载,更是广泛应用于将领和士卒的训练之中。

然而,一个名为程宗欲的人对明朝官军的刀法进行了改革。他自幼便在少林寺学习棍法,之后师承河南李克复,学习了枪法,后来又在机缘巧合之下在寿春的山洞中学习了弩法。不仅如此,他又从浙江刘云峰那里学习了刀法。这就是俗称倭刀法的日本阴刀流。

据记载,倭刀法是双手持细长的倭刀,左右挥舞进攻的刀法。相传,程宗欲曾以此刀法战胜了当代名刀毫州郭五,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自此之后,比起中原传统的春心刀或青龙刀,倭刀便更受各大武功典籍和兵书的青睐了。这也是毛元仪的《武备志·刀法篇》中只记载了倭刀法一种刀法,朝鲜的《武艺图谱通志》中详细注释了倭刀与倭剑的原因。

最新小说: 契约成婚,总裁宠妻30天言晚 武侠世界的慕容复慕容复东方晴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列表 遗珠放飞自我的带娃 公若不弃,愿拜为义父 从龙女开始修仙 女总裁的绝世兵王 大道破天 我家小师妹天下第一 我的情敌信息素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