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篆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个体型壮硕的男人,几乎是下意识的,他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然后,迷之左眼又傲娇的热了起来。
这尼玛啥情况,他是个人啊,我可不能像原石或者玉坠什么似的把他买回去,老子才不搞基!
不过,这次是李篆误会左眼了,它热起来,只是让李篆觉得自己能多看到些什么,前后对比,这个人身上好像多出来一种气势,就好像……电视剧里说的久经沙场的气势。
很客气的走过去,李篆跟那个人握了握手,他发现这个人的手掌有很多老茧,但是偏偏食指没有,这很奇怪。
“呵呵,哪有那么夸张,就十几个小混混而已。”
男人赞赏的点点头:“我叫雷贲,刚才看你身手挺利落,不知道你叫什么。”
“哦,我叫李篆,这是楚小曼,我的……”
“他的好朋友兼备胎!”
没等李篆说完,小曼踩着很是奇怪的步伐过来,弄得李篆赶紧过去扶住她,可是她说的这个话差点没让他一口口水噎死。
雷贲闻言也是一愣,随即别有深意的看看李篆:“没想到你还大有来头啊。”
很明显能听出雷贲这句话透着生疏,跟之前主动打招呼的热情相比,简直天地差别,李篆赶紧解释,苦笑说自己全部身家还赶不上楚小曼家里的十分之一。
得,合着还是个穷小子独受公主青睐的狗血剧情?
雷贲满脸怪异,指了指那边的包间:“我就坐在那里面,兄弟要不要过去坐坐?”
李篆摇摇头:“不了,我们在这里吃完饭还要回XXX酒店,来这里只是办点事。”
“恩,好,那我们有缘再见。”
“恩。”
雷贲带着一个好像是他妻子的女人进了那个包间,李篆和小曼则找了个十分偏僻的角落吃饭:被打的小年轻会带人来是肯定的,但是他们不一定敢在酒吧里随便搜人。
原因很简单,你带人来这里有充分理由,但是你要是挨个搜人,很容易引起众怒,至少要保证人数多过顾客才行,而且还得跟“护场子”的人打好招呼。
“喂,我说你多吃这个,这是羊的那个地方,大补呢!”
看到李篆一个劲的吃肉串,小曼急了,赶忙拿起一盘看形状就知道别样的东西递给他,满脸都是向往的神色:刚过多久,现在还不能正常走路,居然已经在惦记下次。
看看这盘大补餐,李篆眨眨眼:“呃,你……你待会儿还要?”
小曼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谁……谁要啦!呸呸呸,我是让你吃点好的!”
“哦。”
活了这么多年,烧烤真可谓李篆的最爱,尤其是碳烤,更是人间美味。
刚才耗费了不少体力,再加上没吃午饭,李篆这会儿饿得够呛,大口大口的撸串,丝毫不在意旁边人嘴角的油渍和旁边人诧异的目光。
这里可是星级酒店的特色酒吧,能来这里的,怎么也得是有身份的人,像李篆这样吃东西,在他们看来,就是没身份、没教养的象征。
但是小曼不这么看,她看李篆吃饭看的津津有味,因为她知道这个小男人为什么会这么大口大口的吃饭,还不是因为自己……
想着想着,俏脸又变得红扑扑的,李篆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
嗯……捏了这么多人,还是唐糖的手感最好!
正不依的撒娇的小曼如果知道李篆心里想的居然是唐糖的话,恐怕今天非得把李篆弄成人干不可:刚把老娘吃干抹净就想别的女人,别说是你女朋友,你妈妈都不行!
“先生,您能慢一点吃吗,有的客人反应……”
“干嘛干嘛,我们怎么吃饭还碍着你事啦,你开门做生意的,管那么多干嘛,真当自己这里是什么钓鱼台啊,还摆起国宴的谱了?”
小曼是地地道道的B市人,骨子里有一种傲气,当然受不了服务生含沙射影的说李篆吃相难看,当即站起来,却牵动了某处的“伤势”,眉头一皱。
要是放在以前,李篆绝对会逆来顺受的答应,甚至还会主动道歉,但是现在不一样,经历了这么多多,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子,某些手段,甚至算得上狠辣。
他没说话,只是继续大口大口的嚼着羊排,看看小曼,再看看服务员,吃的很欢。
小曼看他这幅看热闹的样子,白了他一眼,心想等回去再收拾你。
自知理亏的服务员最终也没敢说什么,连连道歉,好在小曼也没想把事情闹大,也就没追究,没好气的坐下,刚要“怒怼”李篆,门口一阵嘈杂。
大家循声望去,这个酒吧的门口今天似乎格外热闹,刚刚一波打架的,现在又来了一波。
“就是他!”
一群人呼啦啦直奔李篆而来,李篆赶紧看过去,在这些人里看见了刚刚被自己用棒球棒放倒的几个人,明白过来:人家这是找场子来了。
看到他们手里拎着的长短不一的家伙事,李篆不敢怠慢,把小曼按到桌子下:“听话,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许出来,就算我被打死了都不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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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
“哦……”
第一次心甘情愿的被一个男人如此有男人味的吼,小曼居然觉得好高兴,乖乖藏在了桌子底下,报了警,然后紧张的看着李篆拎着球棒冲向人群。
看这些人身上花花绿绿的衣服就知道他们不是专业的,估计是一起出来玩的人,每个人多少都喝了酒,之前那几个甚至还磕了yao!
李篆抡圆了球棒,从上至下狠狠一抡,正打在一个人的下巴上,别说这个挨打的人,就连李篆自己都觉得下巴好痛!
毫无疑问,这个人要去棒子国去一趟了,或许还能整回来。
冲入人群中,吃饱了的李篆犹如一匹猛虎,球棒舞的虎虎生风,让这些人近不了身,但是好景不长,一个人跑出去拿了什么,又跑回来,抬起手,直指李篆。
看到他手里拿着的黑漆漆的东西,李篆脸色大变:枪!
这帮公子哥真够大胆,在B市居然敢玩这种东西,李篆想都不想,下意识就地一滚,那个人明显喝得不少,晃晃悠悠的连站稳都是问题,更别提开枪了。
李篆呈S形接近那个人,还有两米距离的时候,枪口对准了他,看着正对着自己的黑漆漆的枪口,李篆第一次感受到,生命被别人攥在手里的滋味。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