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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1 / 1)

沈浔突然开口:“我四岁的时候,在三姐沐浴的时候推了门,好长时间没敢见三姐。“

这算什么?自报家门?

“九岁,二哥带我去喝花酒,我害怕,没进门就跑回家了。“

“十四岁,刚进营里,有姑娘半夜敲我的门,我没理她。“

……

这种叙述从四岁说到了去年,沈浔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但他觉得有必要在今天说。

“回避,我从来都是这样,羞于表达。三哥总为我的婚事发愁,我也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沈浔这时平静了下来,“但那天,我透过花瓣,看到了你。“

“我不认路,之前也从未向女人搭过话,可那天不知道是怎么了。“

“云笙,晏娘,你真的很好。“

花朝节阳色明媚,休假的沈浔被灵均帝半强迫地接到了汧淮城,随着皇家车马进了白鹤宗大殿,后又步入了花厅,满屋子的女眷,他半句话也没说出口,忍着满鼻腔的脂粉味儿,从头到尾都在敬茶,喝了满肚子茶水。

雁阳王自己心里明镜似的,他的好二哥让他走这么趟就是为了婚事,可自己如此这般的不争气。

他叹着气从花厅走出去,亭台轩榭,七拐八绕,到处都是花,满目姹紫嫣红,终于在树下停了脚步。

沈浔看到了叶云笙,他一肚子凉透的茶水竟然渐渐回温,最后沸腾起来,咕嘟咕嘟地冒了泡,升上水面,破开,在催促他快些去,快些去。

沈浔拥住了他的晏娘,娇小如她甚至可以蜷缩在男人怀里,香软娇怡,没有脂粉气,是花香。

这个拥抱过后,二人分开些距离,沈浔清亮异常的瞳孔映出来叶云笙的面庞。

“所以,能将你托付给我么?“

“是小童今日寻人错地,宫主又并非不知居所于褪忆林,他至墨琉宫寻我自然未有所得,倒是十三,才是真正偷得半日闲,不参加落冕学院考核,反是于宫阙内乱晃。”

被宫主那一瞪倒是满身的不紧张,淡定耸肩,直直站定眉挑丹凤眼轻闪薄唇微张,就将那责任甩的一干二净。不过,却是没有反驳宫主所说的玩乐,明是无趣转转不修炼,也算是。

“入世啊…宫主明知我此次决定入是避世派,却让我来处理此事,但,也算是寻对人。近日浮生无趣过多,本打算寻趣味,但既然宫主送上门便不可拒绝。”

听她言论,手指轻颤抖,微微颤抖定住,沉心底如剑出鞘,细眉垂下眼帘轻弹齿,不再望宫主而注视长水。

“弟子莫忘安,谨遵师命。”

作深揖后退步,本是想速离开青璃宫,却又思及何事停下步子。

“有一事所期,此次归来,不知宫主是否可指点逆流卷意?答案,等归来在和弟子说便好”

不急不慢道出所言,也没等回答轻拍击十三脑后壳,大跨步踏着瓷,回响于青璃宫上。

“自然是无的,我没什么东西要拿也没什么可担心,倒是你,小心些。”

换一身平民长袍坐上马车,不注意形象坐于椅子上,支着脑袋双眼望长水之景。见话与行摇头,却见他绑起布条,懂了何意时,右手发光的金印自觉消弭,手背处如从未有此物般。

“别管太多,这次,本不是你该参合进来的事情。下次记得,好好上学,还有两年,就没人再护着你了。”

“我透过落下来的花瓣,看到了树后的他。”

大婚的前一天晚上,叶云笙自己一个人来到鹤林殿,站在殿门口,她抬头看向天空,嘴角弯起露出一抹柔柔的笑意。这月色太美了,照在她身上,如同披了一层银白色的纱衣。说来也不知是不是什么心理作用,被这月色一照,叶云笙竟觉得心里平静许多。

她觉得这日子过的真是快,仿佛昨日才和沈浔相遇,今儿没想到他们就要成亲了。本来她今天也想着帮忙布置的,却被一些弟子按住,说什么新娘子应该好好歇息。随后还找了几个人陪着她,真怕她无聊。她是被看住了吗,叶云笙意识到这点,笑着摇了摇头。

回到大堂,叶云笙坐下给自己泡了杯茶。身边陪着她的小弟子不怕她,撒着娇问她和雁阳王的恋爱故事。叶云笙是最经不住小孩子的撒娇了,闲着也是闲着,便如同讲故事一般娓娓道来,这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其实那个傻子他就是个木头,我第一次见他时正值花朝节。谁知道他是迷路了,他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这是哪里,瞬间什么意境都没有了。”说道第一次见面,叶云笙明显兴致变高了。“我那时还有点害怕他,毕竟他总是板着那张脸。我把他送到鹤林殿之后就回去了。然后过了大概半个月我又看到他了。沈浔这个人啊,是真的不会哄小女孩。”

弟子们都咦了一声,毕竟在他们眼里沈浔长得这般好看,也不至于吧。叶云笙把弟子都反应都看在眼里,忍着笑意,轻拍了附近弟子都脑袋。“你们啊……”

“当初有人和我说他其实心仪我时我也是不敢相信的,毕竟你见过有人给你送东西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吗?他还一口一个谢礼,真亏他能找到这么多理由。”她忍笑忍的辛苦,端着茶盏的手也在轻微的颤抖。叶云笙的手是非常好看的,算不上娇小却修长,骨节分明而且白皙干净。修剪的圆润的指甲透着健康的淡粉色。沈浔也夸过她的手好看,手腕细。然后他第二天就送了个羊脂玉手镯。也难为他挑那么久了,竟然还挺好看的。

“后来他直接了当的和我说他心悦我时我是有点愣的,我还以为他要再磨蹭一段时间呢。”叶云笙泯了一口茶,袖子有点滑落露出了手腕上的手镯。“他那个样子阿,我现在还记得。明明耳根都红了,脸上还是一副镇定自若的表情。但是没办法啊,谁让我这么喜欢他。”她说道这里有些不好意思,在自己弟子面前说这些往事,她脸皮薄也是挺害羞的。挽在耳后的头发她顺到脸颊旁边,试图遮住自己的红晕。

“后来的事你们也知道啦,就这么在一起了。”强作镇定的把茶盏放下,她赶着那群捣蛋鬼离开,自己回了房间。

“怎么了云笙,紧张的睡不着吗?”叶云笙坐在鹤林殿前的小亭子,想着白天的事,身后传来她非常熟悉的声音。“宗主阿不,清鹤,我在担心,我真的能成为一位好妻子吗?五郎他会不会觉得我身世配不上他……”叶云笙没有回头,她看着手上的羊脂玉手镯,声音闷闷。“云笙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千翎白鹤宗的长老嫁给他是他的福气。”宋清鹤把左手搭在她肩膀上,右手则是温柔摸了摸她的头发。“去睡吧云笙,新娘子有个黑眼圈可不好看那。”“晚安,清鹤。”“晚安,云笙。”

叶云笙醒的早,没得人敲门就起了。之后就是喜娘的事了。换上凤冠霞帔,她坐着镜子面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在别人的手下变得娇柔妩媚。“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随着梳头婆的话,她的一头长发被高高挽起。

她小心翼翼的挽着旁边弟子的手,小步的走向轿子。在千翎白鹤宗到雁阳王府不算短暂的路途中,叶云笙紧张的心砰砰直跳。等听到外面传来有些喧闹的声音,她知道到了。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手忙脚乱的披上红纱,她伸手却掀轿帘,结果掀了一个角就被外面那人抱起。“呀”她轻呼了一声,红纱也被人扯开。她终究是脸皮薄,没想到沈浔会这样。

叶云笙就这样被沈浔抱进了堂里,她紧紧抓着沈浔的领口,想把自己的脸埋下去藏起来,好让人看不见她这幅害羞的模样。他把自己放下了,先跪了下去,叶云笙虽然有些愣神,但是她很快也跪了下去,面皮却比先前更加红。我的五郎,以后还请多多指教了。她看着沈浔的眼睛,相信他一定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人世百春,朱明今日,涓涓岁月,山盟不弃”

“看紧些,急什么急,莫不是赶着地府投胎,便宜了你这快脚小鬼儿。晾不好就寻着你们收拾,找鞭子挨呢?”

他甫才从外面看诊回来,现下一两个儿惶惶的,自打谷里掌事拿权的懒得管就愈发懈怠玩忽,嘱咐晒药的追逐打闹,非得上手敲了脑门儿才乖。云姐儿往梧桐榻依着,隐隐露出半个雪敷臂膀来,掩亮灯火做针线活。回手藏夜雨,莫叫湿冷进来,惹她身子不快。

你性子愈发不好了,哪儿有事事动气的道理,不过是仗着身子骨齐整,先前我可教你这些?她冰尖儿似的手叫针挑出枚新苞,沉默往榻边去,柔柔捧来,垂睫去吮吻灭了,方同外头撒火截然相反地轻言细语。

“最近总觉得心里慌罢了。倒不是身子不爽利,近些天停了服药气力也未退下去,你莫要念着我这个,心里平添赌气,不若听些有趣的,想些指望的。”

他去吻这明明如月探手可掇,去寻冬深处一朵花尝,抬袖拂熄灯火,要在天光错落里试她体温,还呵出声近耳呢喃。

“…我可听说窗下头有株白牡丹死了,先前还猜是物候不济,今儿敛了瞧,发觉一股子苦味。我想,是不是谁使小性子,把药倒了,在这儿推脱搪塞。”

衣衫慢减,他埋在颈窝里用鼻尖儿去嗅玫瑰露缱绻馥郁,末了拿捏住由头低笑声,柔荑合肩,似拒似迎。

忽而门响,哪个没眼色的来,还在外头喊师兄,谓有客来见,遣唤去迎。

这…信还没读到一半,杨天监的下巴就快惊掉了。

“北辰渊收了黯云楼的绝大多数地产…外围成员都快走完了?那范,古两家台前唱戏,台后的领班嘛……”

杨天监用笔杆不断敲击着桌面,皱起眉头,闭目苦想,

“暂时没有证据的话,假设这件事真和本家有关……嗯,哥哥是先入黯云楼后回归本家,嫌疑可以大幅减少,那黯云楼下一步的众矢之的,岂不就是……”

想到这里时,杨天监脑中猛地一激,顿时心生恐惧,竟在闷热的屋内打了个冷战——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把自己和这件事的核心割开,只有逃离事件核心,才能做到不与怪物们结仇,才有资格肖想以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慌乱,并迅速取过白纸,向上提写道:

“惊闻宗门噩耗,弟子深表哀伤,值此危难之际,弟子杨天监,愿与黯云楼同仇敌忾。劳烦各位长老,请于百忙之中尽可能将以下文段转告兄长:‘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补:弟子不才,但自付有几分嘴上功夫,如果各位长老允许的话,弟子将自愿前往珑珍谷,为本门寻找支援。”

呼,官话写完了,立场也表明完了,下一段是专门写给哥哥的……杨天监松了口气,将第一只信鸽放飞,以稍慢的速度写起了第二封信,

“敬告兄长…咳,开玩笑的。哥,如果这件事背后真是上原本家,你我的背景还好——但是,嗯,你明白的。所以这段时间,请你找个由头,带着玖兰姐姐尽量远离江邺,一路上不要给任何人支开你们两个的机会。

然后,你长点心,如果,我是说如果,风把黯云楼刮垮了,你要切记,你是个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那种。这段时间,我会去珑珍谷,以交涉的名义避避江邺城里的风头,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招数,咱们随时联系。”

迷雾丛林,草木繁盛,空气湿润,如果不嫌弃略多的毒虫,倒是个绝佳的隐居地。

要是楼垮了,我以后要不要凭着‘太一’,进来当个三脚猫医生,再证明一下其实学医救得了天下人……杨天监自我解嘲式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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