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已经确定了,她开始收拾东西,各种灵药,解药要多带一些,路途艰辛,阿文可能受不了一路劳累。她还带了一些由祝余制成的辟谷丹,人吃了它就不会感到饥饿。还有一个香袋,里面放着迷榖花和蓝草,人佩戴迷榖花就不会迷路,蓝草则可以很好地掩盖自己的气息。
对了,他们一路上肯定要和凡人打交道,她却没有凡人用的金银这种东西,想她侯府千金小姐,平时灵石花的流水似的,现在竟为了金银犯愁,搜便各个纳戒和储物袋都找不到。她叫来一个身边的侍女:“紫玉,去给我多找一些金银,越多越好,不许让别人知道,否则..”
“是,皇后娘娘。”侍女小心奉承着。
“闭嘴,不许叫我皇后,叫我小姐,否则扒了你的皮。”卫姝莹甩了一下手中的火玉鞭。鞭子上熊熊燃烧起来火苗,侍女吓了一跳:“小姐,我这就去。”
阿文没有灵力不能改变容貌,幸好自己这还有一件可以让凡人易容的宝物——狸皮。狸是一种可以幻化各种妖兽的动物,人剥下它的皮,制成面具,但是它极难捕捉,因此狸皮数量极少。她也不记得是谁送给她的,每年过生日的时候收到那么多,她只捡几件觉得好玩的。
想来自己实力还是不够,不足以护阿文和自己周全,若能再进一步。想到这里,她心念一动,自己竟然突破了,到了凝脉初期!十八岁到达凝脉初期,那些各大知名学院,门派的不出世天才也不过如此吧。
这样一来这件重宝的威力也能发挥出五分了,她拿出十八岁生日外公送给她的礼物——黑曜星云鞭,她的外公乃是楚家当代家主,这鞭的材料来自一块天外陨石,请的是当代最有名的炼器师莫大师打造的。之前她只能发挥出一二分的威力,如今突破凝脉,她体内的灵力翻了好几倍。
还有母亲给自己缝制的各件衣服,都具有防御敌人攻击的功能,还有父亲送给自己的琴。等等,她突然想到了自己逃走了天威震怒,父母怎么办?不行,不能把他们置于险境。对了!她的脑子灵光一现,自己可以假死,金蝉脱壳。修炼不当,走火入魔,焚毁自身,就是这样!她把自己的一件衣服焚毁,只剩一些边角的饰物,旁边放着她平时用的火玉鞭。她又做了一些其他的布置,外人看起来很像她卫姝莹已经香消玉损了,不过以父亲的聪明,肯定知道自己已经逃走了,因为黑曜星云鞭已经带走了。父亲肯定会支持自己的!
“小姐,我带来了。”紫玉在门外喊道。
卫姝莹把她手里的一袋金一袋银拿走,扔给她一支碧玉色的玉簪:“拿去吧,这根簪子够你一辈子花销,不过我提醒你一句,要在最大的地下黑市脱手。记住,今天的事不要对任何人说起。”
“是。”
卫姝莹确认她已经全部准备好之后,天色也暗了下来。
子时,卫姝莹悄悄溜出卫府。
“莹儿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不像她两位哥哥那样安分。”卫侯察觉到她溜走了“不过,也有几分当年我去楚家找她娘的样子。”他陷入了往事的回忆中。
卫姝莹来到白天她到的那个店铺,她看见阿文坐在椅子上,他在等她吗?她冲过去,拉着他的袖子,“我们快走吧。”
然而,她却感觉到这个男人一动不动,她回头,看见,他平静的目光,平静的面庞。
“我们不合适。”
我们,不合适?卫姝莹的脑袋里只剩下这五个字,她不能再想别的,她也没有质问,也没有喊叫,也没有哭泣。突然感觉到好累,也许她忙活了一天,但是这点劳动修仙者会觉得累吗?她没有办法思考,渐渐只剩下三个字“不合适”“不合适”“不合适”。。。
她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她不知道自己“嗯”了一声没有,不知道她怎么松手的,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里的,不知道父亲在暗处看见她回来叹息了一声。
他这是第二次看见她转身离开了,他原以为自己已经足够铁石心肠,足够冷血。可是当他看见那双比夜晚的星星还要闪耀的眼睛猛地黯淡下去,失去所有的光辉,他的心还是剧烈的疼痛起来。
“你,动情了。”幽统领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边。“魔帝殿下说,情之一字,最是伤人。”
“你们魔帝还懂人的感情。”
“殿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等他伤好之后,就是我们一统灵界之时。”
“让我一个人待一会。”
卫侯见卫姝莹回到房间,将紫玉叫了过来“小姐今天下午都跟你说什么了?不说实话,小姐出了什么事,唯你是问”
卫夫人治家极严,所用的仆人都是老实诚恳之人。
紫玉经不住卫侯的恐吓,只得说到:“小姐今天下午让我找一些凡人用的金银,还有把这个簪子赏给了我。”
“把这支簪子留下,你下去吧,这件事不许跟任何人提起。”
“是。”
皇族世代流传的宝贝,就这样随手给了下人,恐怕也只有自己女儿敢干出这事。
卫府成了全京城最炙手可热的地方,上上下下的人,除了卫姝莹都在忙。她在迷迷糊糊中过了十天,母亲亲手为她穿上婚服,仔细叮嘱她各项礼节。她机械的服从一道道礼仪,像做梦一样的婚礼。所有人都在朝拜她,瞻仰她的美貌,她就像一位神女。直到她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臣弟恭贺皇兄,皇嫂。”她一下子清醒过来,看见那张熟悉的脸。
原来他是当今皇上的弟弟,静安王华秉文。那他一开始为什么接近自己?别有用心?他早就知道那个人是皇上?这些她都不想去想,她只想知道一件事,他到底有没有爱过自己。现在痛苦开始疯狂的撕扯她的心。为什么,为什么不跟我一起逃走,他不是说过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的吗?不是说就算我犯下大罪也要对我不离不弃的吗?到底哪里不合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