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一个举止
何浩若反问这些基层文训官:
“人为什么作假?因为有标准。没有标准,你还需要作假么?作假也是需要智力和体力的消耗!”
文训官们没有这些分析,作假的成本有多大?很荒谬的问题嘛!但是这个事情似乎也成立。
世上没有好坏,为什么要作假?
何浩若接着说:“你们要鼓励孩子们的信心,而不是打击他们的信心。所以要鼓励他们独立思考,慢慢熟悉世务的框架和边界。”
文训官说:“这样培养下去,这些人怎么才能成为好人?”
何浩若说:“不要跟他们提好人,坏人。只要提人就可以了。可以告诉他们地主、穷人,但不要分析好坏。因为你分不清,你敢说穷人就没有坏人?土匪都是穷人出身。你也没有权力去分清楚好坏人。”
文训官说:“但是宗教还是让人做好人的。”
何浩若说:“小学生的问题,还是不涉及宗教的好。因为他们还不能看透这些,也不需要考虑生死问题,留给中学的时候进行说明。”
文训官问:“那小孩子的行为习惯由谁来监督?”
何浩若说:“家长和社会。学校可以讲解法律为什么有用。但不要告诉他们那是压迫他们的,而是保护他们的。这些经验形成的法律,正是保护他们自由的东西。”
众人疑惑地走了。
何浩若有些不放心,回来找陈圣涯。
陈圣涯说:“你在美国呆了这么多年。美国是一个世俗社会,有些政治正确的东西,他们国民是极力维护的,无论左派和右派都不愿意去动。可是我们正相反,都是民族、正义、国权、人权等等。但是这些东西是互相矛盾的,你整理一下我们与美国法律对比,有哪些矛盾的东西,教给这些文训官。然后交给红军总部。”
何浩若何孟吾做这个事情是容易的,他原来没有太认真,去美国留学之后,大家都知道要回中国,更在意的是中国需要本事,而不是什么政治正确。
这些东西只有胡适之、梅光迪这些文人才注意。
何浩若整理完,给陈圣涯看看。
陈圣涯说:“你给文训官们讲讲,这些禁止条例,然后发给红军总部和强令庸。”
何浩若说:“原样不改,直接讲解么?”
陈圣涯说:“还不够。你要结合我们的一些传统,有那些传统是不符合这个法律精神的。让我们红军士兵都要注意。”
何浩若说:“你要建造一支美国军队?”
陈圣涯不理他。
笑话,怎么看,都不是一支美国军队。
何浩若知道这句话欠思考,换个角度问:“我的意思是,我们与中国宪法冲突,而要符合美国宪法?”
陈圣涯说:“中国哪里来的宪法?南京就是党部弄出一个全国都要执行的党法,他自己都不敢叫宪法。北方曹锟的宪法是唯一走完程序的,但是大家都说议员受贿了。我都参加过追打本省的国会议员。”
何浩若说:“那时候的事情,我已经在美国了,只是听说过。但是现在还是只有这个民十二宪法,这个材料与这个民十二宪法冲突不管么?”
陈圣涯说:“有什么冲突?”
何浩若说:“比如:持枪的规定、禁酒的规定,还有美国曾经妇女没有选举权。”
陈圣涯说:“我们的文训官都有分辨能力,你直接告诉他们就好了。我们不是哪个党的军,是国防军,这是全国都知道的。”
何浩若想了想说:“你能决定这件事?”
陈圣涯毫不犹豫地说:“当然。只要外国军队不进来,就没有我们什么事情。我们就不能干涉民众的任何权力。这是我作为军官的全权。”
何浩若张大嘴,没有吱声。这个军头,有些军阀的意思了。
陈圣涯摇摇头,说道:“你作为总文训官,还需要历练啊。甘乃光就比你判断力强。你就是受传统的影响太深了,总想得到上面的指令。不要跟戴笠戴雨农他们搞在一起。”
何浩若马上跳起来说道:“我对天发誓,我认识戴雨农的时候,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呢?他就是一个潦倒的学生。”
陈圣涯不理他,说道:“强令庸很早就与我讨论过这个问题。作为军官,独立思考太重要了。你的决定,不仅仅是关于国家的,还关于手下弟兄们的性命。你要把这些东西都告诉手下的弟兄们。”
何浩若说:“我也不是没有独立性,只是不如你这么认真。”
陈圣涯说:“留学生,很多也是出去学功名,讨本事的。认真研究的,就是胡适之,梅光迪,丁文江等不多的人。”
何浩若不满地说:“我研究得很透彻的美国政治,但是中国到哪里去用?我只能根据主公的意思,来逐步改善我们的政治。”
陈圣涯说:“不包括红军。军官必须明确自己不能干什么!否则就是国家之害,自己杀身之祸也不远了。”
何浩若醒悟,自己跟着方鼎英教育长,看来学的还是长官意志那一套。
强邻收到何浩若的文官训练矫正计划,发现就是美国的宪法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
保护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以及集会的权利、抗议的权利和请愿的权利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二修正案
保护持有与携带武器的权利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三修正案
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四修正案
禁止不合理的收押,并载明须有基于相当理由,由中立的法官或裁判官裁定的搜索票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五修正案
载明公诉须经由大陪审团起诉与征收的规则,保护正当程序的权利,并禁止自证己罪和双重审判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六修正案
保护接受迅速、公平、公开及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包括告知被指控之罪、与原告对质、取得证人与聘请律师的权利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七修正案
根据普通法,规定在特定民事案件中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八修正案
禁止过高的罚款与过高的保释金,及禁止施予残酷且不寻常的惩罚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九修正案
保护在宪法中未列举的权利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十修正案
将宪法未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保留给各州
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通过
第十一修正案
使各州免受他州公民或不住在州内的外国人起诉,奠定主权豁免的基础
1794年3月4日;1795年2月7日
第十二修正案
修改总统选举的程序
1803年12月9日;1804年6月15日
第十三修正案
废除奴隶制和强迫劳役,除非是作为犯罪的惩罚
1865年1月31日;1865年12月6日
第十四修正案
定义公民权,包含特权或豁免权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平等保护条款,并处理内战后的问题
1866年6月13日;1868年7月9日
第十五修正案
选举权不能由于种族、肤色、或以前曾服劳役而遭受剥夺。(此时尚不包括性别)
1869年2月26日;1870年2月3日
第十六修正案
允许联邦政府征收所得税
1909年7月12日;1913年2月3日
第十七修正案
确立代表各州的美国参议员必须由民众直接选举
1912年5月13日;1913年4月8日
第十八修正案
制定禁酒令,禁止在美国国内制造、运输酒类。(后被1933年第二十一修正案废止,唯一被废止的修正案)
1917年12月18日;1919年1月16日
第十九修正案
公民的选举权不因性别而受限,即确立女性的选举权
1919年****;19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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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邻饶有兴趣地研究起这些修正案:
“使各州免受他州公民或不住在州内的外国人起诉,奠定主权豁免的基础。”
这一条很有意思啊!难道这州犯罪,跑到哪个州,就只能由那个州管辖?
可是现在民国讲究的是报仇,下台军阀们跑到天边也得被抓回来审,还要到当地审,才能解决民愤极大的问题。
“民愤极大”,是民国革命党的术语,也是北洋们的术语,尤其是吴佩孚很是精通,大概传自三国的诸葛亮骂死王朗的传统。
还有一条:
“禁止过高的罚款与过高的保释金,及禁止施予残酷且不寻常的惩罚。”
中国对罪犯,是全民侮辱。枭首、活埋还是常规手段;乱棍打死,沉塘,也是乡下私法的常规手段。
强邻回电说:“知道了。还是扎扎实实地培训理性,坚持理性分析,质疑传统习俗。美国的东西实质,就是怀疑。他们怀疑一切公权力,给议会不放心,给民众也不放心,总有一部分民众设法把痛苦转到另外一拨人之上。但是他们这种怀疑是有理性基础的精英们做出的。所以我认为禁酒令长不了,那应该不是精英们的意思。也就是道德感的民众,把自己的意思加到没有道德感的人群。造就了美国的私酒贩子这个行业。”
强邻最后补充道:“自己详细分析驻地的民众生活的需要,提供帮助。不要参与地主和农民的纠纷。举后有止。”
陈圣涯收到这个电报,觉得还是强邻高明一些,因为懂这些条款,你还是不知道人家怎么创造出这些条款出来的?也不能保证你也能创造出来合适中国的条款。还是回到笛卡尔我思这个晦涩的学问中来吧!
他把电报交给何浩若,让他自己斟酌,再听听上面红军总部的见解。
然后陈圣涯自己研究起,怎么才能创造性地解决中国的问题。
康德说:任何理性都是悖论,但是他又说,人有些能力是先验的,也就是所谓理性都是先天能力赋予的。
那么,如何运用理性,只能从笛卡尔说的从我思开始了,然后进行数学推导,结论就是任何极端都是不应该的。
让人们自由发展,而不形成超越私权的公权力。
红军的针对地主的军事动作停止了,安心建设驻地和修路,让地主们放心了。
看起来,红军就是要清除奴隶制度;并不是要改变土地的财产制度。
周世杰的部队,也都打进入了罗倮和汉族地主的山寨,开始废止奴隶制度。
贵州的社会变革稳定下来了。
奴隶主们都跑到云南昭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