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唇都咬出牙印了,心疼死了。
洛战揽住她的腰就将她抵在了电梯上,鼻尖噌着她的鼻尖温声说,“嘴巴那么好看,可不是让你咬的,咬的话也得让我来。”
林书雅不及反应,唇就被他轻轻地咬住了。
又咬又吮又舔。
等他松开她时,她的唇都红了。
像两片花瓣。
洛战看的眸光发深,情不自禁地说,“小雅雅我好想要,好想好想,快要爆炸了怎么办。”
林书雅舔了下唇,口腔里都是他的气息,明明是大夏天的,但是被他一个吻给撩的浑身都冒了汗。
电梯里的温度都升了起来。
看着他双眼冒绿光,林书雅只想电梯赶紧停下,不然,真怕他会浴血奋战。
终于电梯停了下来,林书雅先他一步下去,只是还没走出两步,洛战温热的手就黏住了她的腰,拇指轻点了下她的唇瓣,哀求,“小雅雅,帮我,我快死了。”
“滚!”林书雅早就明白他的意图,只是假装不知道而已,没想到他还真敢提出来。
那种事,她绝不想做第二次!
“求你了,就一次……”
林书雅才不搭理他,看着空无一人的楼层问,“今天放假吗?怎么没见上班的人。”
洛战见她是真不搭理他,不得不收回邪恶的想法,心不在焉地回答,“这个楼层都是我的办公室,只有我能上来。”
林书雅瞠目结舌,“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上班就只能看见你一个人?”这算什么鬼的上班!
“你还想看谁?看我一个人就够了。”洛战回头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推开办公室的门,径直走向了办公桌,就见办公桌上面放了一大堆的文件等他审阅签名,他动作娴熟地打开笔电坐在了旋转椅上,从笔筒里拿出笔,在厚厚的文件上一张一张签上自己的大名。
字迹龙飞凤舞,一如他人。
办公室是简约的装修风格,黑灰两色,是低调的奢华。
有洗手间浴室卧室,用着很方便打扫的也很干净。
林书雅从洗手间出来,就看见洛战坐在办公桌前埋头工作。
见多了他不学无术耍流氓的样子,此时认真工作的模样……很性感很英俊。
他穿的是四年前她为他挑的那件米白色衬衫,记得四年前他的穿衣风格跟他本人一样张扬。
牛仔裤喜欢穿破洞的,衬衫短袖喜欢穿亮色的,林书雅是个文静的女孩,自然是不喜欢他打扮的太过另类。
每每走在大街上都能惹来小女生的围观尖叫,像明星走红地毯一样。
那次被他拉着去买衣服,林书雅给他挑的几件上衣,不是白色就是米色咖啡色,都是比较暖比较低调的颜色。
记得当时他那个不情愿啊,就差没当场蹦起来了。
不喜欢她挑的衣服,嫌弃款式不个性,像小学生穿的。
不过最后还是打包了,而且从那以后他的穿衣风格就有了很大的变化。
直到四年后的现在。
有句话说的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你认为给他穿暖色的衣服就能改变他嚣张跋扈的性格,那真是大错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