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七日之约
陈思彤还没有跟陈思菡说过这事,身为老板的她向来稳重,不可能八字还没一撇,就跟手下的人说什么,省得浪费他们的情绪。
这也是工作室里的签约艺人,都对她忠心耿耿的原因之一。
哪怕那两位几十岁的老戏骨,明知道他们是因为陈思彤而受到的牵连,也没有因此埋怨过她一句。
但她现在必须一个个的为他们安排新的出路了。
尤其是陈思菡,不仅是工作室中发展最好的一个,还是她的亲妹妹。
和工作室其他艺人一样,陈思菡现在几乎失去了所有工作,连原本谈好的代言也大都黄了,现在最多只有在小电视台上鸡肋综艺的份。
考虑到这么下去,她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热度很快就会消失,陈思彤当然也着急。
这就是陈思彤今天带她来的目的——既然要让林曦收了自家的老妹,那总得让再见个面吧?
不过一听这个,林大艺术家就很想说“能不能换一批”了。
咱一码归一码,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好看固然重要,但是会不会说话也很重要啊,你不会说话老板怎么会高兴呢?
老板在那打游戏,她搁旁边跟人现场直播说老板0-12,还很细节地提一下队友在骂,这种人才搁哪个老板手底下,老板不挠头?
高情商的孩子,不都是应该找亮点的吗?
比如刚刚那局,在即将被对手打死时,他“嗖”的一个闪现窜到野怪旁,然后让野怪打死……这难道不够灵性,没表现出他不屈白银的倔强吗?
她居然不夸?
好吧,开个玩笑,其实就是嫌弃陈思菡太单纯,说话太直。
在这行,说话直一是容易得罪同行,二是容易得罪粉丝,无论哪一条,随时都可能酿成公关危机,林曦可不想有事没事给她擦屁股。
陈思彤见林曦没表态,也大概猜到了他的想法,毕竟陈思菡说话什么样,她这个深受其害的姐姐能不清楚吗?
于是特意补充了一句:“思菡毕竟年纪还小,性格是有点单纯,但是胜在听话。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只要跟她说明白就好了。”
长得漂亮还听话……陈思彤这么一说,林大艺术家就多少有点兴趣了。
但林曦还是问道:“她不是你工作室旗下的艺人么?要是来我们公司,合同上不太好办吧?”
陈思彤微微一笑:“我既然投了快音,就不在乎多投一个。当然,前提是你们这些大老板不介意的话。”
林曦愣了愣,然后点头道:“这倒是个好主意。老实讲,你要愿意投“这是一家大”公司,我要是反对的话,恐怕葛哥和胡总第一个就得跳出来跟我掀桌子。”
确实,虽然之前陈思彤说要跟葛健、胡诚林他们合作,但毕竟只是“口头合作”,跟她直接成为股东的意义,完全无法相提并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