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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反了(1 / 1)

()夜趋向深沉。

黑山县,羽扇水疗。

臭名昭着的桑拿城,黄赌毒样样俱全,但当地政府就是不敢动,因为这是白山黑水堂的据点。

在一间vip客房里,聚了有三个人,两男一女,年纪都不大,目测没有超过三十的。

迟随笔正斜倚在真皮沙发上,满脸的慵懒之色,看上去妩媚动人,由于屋里有暖气,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褛衣,薄丝之下,凸现曼妙身姿,一条紧身牛仔裤勾勒出长腿的迷人曲线,这身打扮成熟之中偏透着一分青涩,若让世上任何一头牲口看见了,只怕都会拜倒于那双如同羊脂白玉般的赤足之下。

三年就可以产生一个暴发户,但是贵族的诞生却非需要几代人不可。

作为暴发户或者暴发户的后两代,难免还会难以脱离小资产阶级的本色,她们的成长环境中有着上一代低格调品位的熏陶和教导,她们的基因里有着上一代勇闯天下的火气和竞争心、进取心,所以好高骛远、野心勃勃者居多,即便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有足够的时间让她们可以轻移缓步,她们也会性急如火,不堪忍受慢慢走路。

迟随笔可谓是这类后代的进化版,身上有了一些贵族的气质,但是图谋之心仍然庞大得惊人。

其实,在未成为四指堂堂主之前,她都认为自己是个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人,可惜,她错了。

等她真正坐到她父亲那个位置时,她想要得到的天下,远远要比她父亲想要得到的大得多。

“今晚的雪下得还真大。”向晚站立在前,端着一杯白兰地,凝望着漆黑的外面,感慨道。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赏雪呢?”苏黄历摊手道,他已经在迟随笔面前来回走了一晚。

“罗丹说,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小历,你要悟透这句话。”向晚笑道。

“悟个屁!我现在啥都不缺,就缺心眼,我真不该派老满去杏花村啊。”苏黄历忧心忡忡道。

“犯得着担心成这样吗?”向晚皱起眉头,脸上闪过一丝不悦,苏黄历这话听起来很不吉利。

“怎么不担心?之前在福建三都岛我就领教过萧云的能耐,很难对付!”苏黄历心有余悸道。

“这里是东北,我的地盘,过江龙再猛,也斗不过地头蛇的。”向晚酌了口酒,自信满满道。

“但愿如此吧。”苏黄历沉声道,也端起一杯酒喝了一口,觉着一股辛辣火线由唇烧至中腑。

向晚从边走回来,在迟随笔对面的沙发坐下,看着她道:“随笔,你今晚好像没说过话。”

“等着呗,没啥好说的。”迟随笔浅浅一笑,那双美眸向上弯起像两只荡漾在秋水中的小舟。

“你觉得咱这次行动的胜算有多少?”向晚没话找话,对于眼前这个女人,他很是尊重。

“运气好的话,应该会有五成吧。”迟随笔想了想,给出了一个答案。

“啊?”向晚有些惊讶,阴沉道,“这次,萧云没带那个变态娘们儿,而且他又受伤了。”

“嗯,这是有利于我们的两个方面,也是我决定冒险行动的最大原因。但是萧云这个人太奇特了,你不能用平常的眼光去对待,你看着他要走投路了吧,他却总是能绝处逢生,用云谲波诡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所以,我还是觉得不要抱太大希望,不然希望越大,失望就会越大。”迟随笔客观道。

向晚瞟了迟随笔一眼,幽幽道:“照你这么说,想动他,就是不可能的事儿了?”

迟随笔唇角一翘,笑了起来,轻声道:“你别曲解我的意思,我只是说,对付萧云,不到最后一刻,都别高兴得太早,不然就会乐极生悲。你之前也跟他打过交道,他竟然可以乔装成广陵散人去接近你,然后设一个套让你往里头钻,你不觉得这种人很可怕吗?他最可怕之处就在于,你是永远法掌握他的出牌。”

向晚一想起那晚被戏耍得团团转,就来气,恨恨道:“妈b的,就不信弄不死那小样儿。”

迟随笔笑笑,没再说话,拨了拨散落的几根青丝,探身用牙签挑起一块雪梨,小小咬了一口。

苏黄历立在一旁静静听完两人的对话,心里也平静了一些,坐到向晚旁边,与他窃窃私语。

而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还没等向晚发话,来者就擅自推开门,小跑了进来。

向晚刚想开骂没规矩,却发现进来的是自己的堂弟,也是得力助手,向前进,不禁吃了一惊。

“前进,咋了,慌慌张张的?”向晚已经站了起来。

“老爷子刚才打电话过来,让咱赶紧回去呢,听那语气,估计出大事了。”向前进哆嗦道。

“杏花村那边还没消息,我不走。”向晚双手交叉于胸前,一副拒绝状,反正他习惯了叛逆。

“哥,不走不行啊,老爷子都发火了。”向前进这辈子最害怕的人,就是向鸡鸣,一见就怵。

“他有说是因为啥事吗?”向晚抬头看了向前进一眼,心里有些松动的迹象。

“没说,就叫俺们立即回去,那声音就像一块冰一样,听得我心里都发毛。”向前进描述道。

“随笔,你怎么看?”向晚拿不准主意,求助于已经坐正坐姿的迟随笔。

“我觉得很可能是杏花村那边失败了,你父亲得到了一些小道消息。”迟随笔平静道。

“不会那么背吧?”向晚虽然口里还不肯认输,但是心里似乎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话音刚落,房门再次被打开,这一次的动静大,只听“嘭”一声响,一个人急匆匆跑进来。

向晚腾地就站了起来。

“没了,没了,全没了,少爷,去的人全没了!”一个平头青年哭着嚷嚷,腿软得几乎摔倒。

“杏花村?”向晚瞪大眼睛问道。

“嗯呢!”平头青年惶然点头。

直到这时,向晚才陷入了真正的绝望,双目呆滞神,脸色苍白力,软绵绵瘫坐在沙发上。

真是不成功,便成仁啊。

“满江红也没了吗?”苏黄历揪着那个平头青年的衣领,眼睛里噬人的怒意几乎要喷薄而出。

“全没了,一个不落!”平头青年一脸苦瓜相,那种恐惧感是由内而发。

苏黄历气得端起一个酒杯,狠狠摔向了墙壁。

呯!

瞬时间玻璃溅得到处都是,洋酒从墙壁缓缓流下,仿佛是从墙壁深处渗出的泪水。

“现在还不是发泄的时候,想想怎么应付向堂主吧。”迟随笔并没有任何的讶异,她料到了。

“我不能回去,我不能回去,他肯定是知道了这事儿,我绝不能回去。”向晚有些兵荒马乱。

“你不回去,就是公然违抗你爸,只会死得惨。”迟随笔淡然道。

“如果我回去了,还不得被他剥皮拆骨?我才不会蠢到飞蛾扑火!”|向晚连连摇头道。

“那你想去哪?”迟随笔挑挑黛眉。

“要不我跟你南下吧,我口袋里还有点本钱,足够去江南发展了。”向晚眼睛突然活了。

“你觉得你爸如果有心要逮住你,你在华国还有地儿藏吗?”迟随笔轻声道。

“那……要不出国?对,出国,现在马上走。”向晚说着就起身。

“怎么走?飞机,汽车还是轮船?你能想到的,你爸难道就不会想到吗?”迟随笔淡静道。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难道就坐在这里等死吗?”向晚一屁股坐了下来,揪着头发抓狂。

迟随笔笑笑,没马上说话,伸出纤手端起一杯酒,浅浅地抿了两口,片刻之后,她那白皙如雪的脸颊上渗出两丝红晕来,缓缓道:“以前,我总以为,安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就不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可是很多时候,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欺负到你头上。你以为忍让就能让事情过去,可是别人就会以为你好欺负。后来,我经历了一些事情,就懂得做人不能一味地退让,要学会反击。”

“你的意思是?!”向晚眼睛霎时活灵活现。

迟随笔放下酒杯,浅浅微笑道:“没错,我就是想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向晚震惊得如电闪雷鸣。

——————

凌晨一点。

沈阳,雪中炭。

在一间大办公室里,聚了一堆人。

向鸡鸣高坐在一张藤制沙发椅上,神情肃穆,显现出一种因久居高位而熏陶出来的不怒自威。

萧云坐在他的右手边,正慢条斯理地呷着一杯热茶,他是九点刚过就让司机从杏花村出发的,连续驱车了三个多小时,才赶到这里。本来开夜车就辛苦,瞧不见道,还是大冬天的,路面都结冰了,一般人都会以龟速前进,可萧云却一路都在让司机放胆开。有时候因为会车,灯光刺眼,司机会降一下速度,都被萧云骂骂叨叨的,只好硬着头皮踩死油门,好在黑山离沈阳并不远,紧赶慢赶终于在1点钟之前达到了沈阳。这么冷的天,开车的司机汗都出来了,相当夸张。

向鸡鸣看了萧云一眼,犹豫片刻,才开口道:“萧公子,这次,我一定会给你满意结果。”

“向堂主,不用这么就下定论,毕竟这只是宋小宝的一面之词而已。”萧云淡笑道。

“我知道这个宋小宝是我那兔崽子的人,他既然能有理有据地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来,就证明不是空穴来风。”向鸡鸣瞟了一眼脚下那个匍匐在地上、颤抖得像在发羊癫疯的宋小宝,眼睛里闪过一丝哀意,沉声道,“萧公子,我再一次为我那兔崽子的莽撞行为道歉,我真的没想到他会这么不懂事,竟然再次派人去冒犯你。子不教,父之过,鄙人管教方,请萧公子多多见谅。向晚我是一定会交出来的,任凭你处置。另外,我在沈阳有一家五星级酒店,昆仑御景国际酒店,就在沈河区中街路的黄金地段,我送给你,当作我们白山黑水堂的赔礼,让你在东北受委屈了,万分抱歉。”

“向堂主,酒店我收下了,但令公子还是您教育为好。”萧云果然是个唯利是图的流_氓。

“这样饭囊衣架的逆子,要不要也罢,死了也就清明多烧一炷香!”向鸡鸣一挥手道。

“向堂主,如果我真的动了令公子,我恐怕就要被全天下人所不齿了。”萧云正色道。

“好,既然这样,我也不为难萧公子,这个逆子就由我亲自来惩罚。”向鸡鸣大义凛然道。

“如此最好。”萧云微笑道,他很配合,心知肚明地与向鸡鸣演了一场戏,你推波,我助澜。

直到这时,向鸡鸣的脸上才挤出了一点笑容,事实是他宁愿自己身上掉肉,也不愿向晚流血。

这时,门被打开了,一个人匆匆忙忙走进来,没看其他人一眼,就直奔向鸡鸣而去。那些金刚怒目的青衣大汉没敢拦着,因为来者是向鸡鸣的贴身管家,沈畅,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长得很秀气,态度也很斯文,走到向鸡鸣身边后,耳语了一番,也不知说了什么内容,向鸡鸣腾地站了起来,神色剧变。

没过五分钟,向鸡鸣的养子向午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用红绸布包着的东西。

众人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注意。

向鸡鸣还没说话,向午啪就跪地上了,举着那个红绸布,战战兢兢道:“爸,这东西还您。”

向鸡鸣神色冷峻得如同一把出鞘的马刀,微眯起眼睛,背着手盯着跪在眼前负荆请罪的向午。

沈畅跟了向鸡鸣这么多年,他当然知晓向鸡鸣此时的心情,赶紧跑过去接过向午手中的东西。

“向午,我刚才听沈畅说,这根神柱棍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出现在你的床头了?”向鸡鸣问道。

神柱棍!

那些了解内幕的人大吃了一惊。

这是白山黑水堂的权力象征啊,就相当于皇帝的玉玺,谁拥有它,谁就相当于堂主啊。

难道大少爷想造反?

众人禁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是的,爸,我刚才已经睡下了,是起身上厕所的时候,在床头发现它的。”向午低头道。

“你敢发誓不是你叫人去偷的吗?”向鸡鸣忽然提高了音量,极具穿透力,吓了所有人一跳。

“我发誓,绝对不是我叫人去偷的!”向午万分委屈道,面对父亲的威严,脸色已经苍白了。

沈畅喜欢大少爷的秉性,便劝说道:“老爷,如果真是大少爷偷的,他也不会送回来了。”

向鸡鸣闭上眼睛,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而这样的他加令人觉得畏惧,像一头发怒前的雄狮,随时张开血盆大口,给予致命一击。因为他正在思考着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是这根神柱棍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叫人去偷出来,嫁祸于向午,然后假借自己的手除掉他。如果向午在沈畅进来汇报后超过10分钟没露面,向鸡鸣还真有可能下令抓起向午。不过,向晚到底是向鸡鸣的亲生儿子,向鸡鸣思索了一阵,又说服了自己,向晚虽然天生顽劣,但也不至于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来。

可惜,向鸡鸣太相信自己的亲生儿子了。

就在他逐渐打消对向晚的疑虑之时,又有几个人人冲了进来,是两个人架着一个人。

被架着的那个人满身是血,有好几个孔,有气力道:“老……爷,小……少爷他反了。”

从来都遇事不惊的东北王向鸡鸣霎时血色全。

(周末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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