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月曦并不知道,她这次抓到了重要人物。
即使不清楚,但后面看到居然有钢笔奖励,苏月曦也猜到,劫匪的身份估计不一般。
但谁管劫匪是谁哦!送到警察局去,就是警察同志的事了,和她无关。
之后的日子,就很平淡了。
苏月曦每天就帮来的病人看看病,挖挖药,生活有趣又不累。
并且,由于空间时间过快,苏月曦养的鸡鸭,全都能吃了。
现实一日,空间半年,苏月曦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捡鸡蛋鸭蛋。
这就导致,每次苏月曦进空间后,都能发现空间里又多出来一批小鸡小鸭。
鸡鸭太多,苏月曦天天换着法吃,什么辣子鸡,炖鸡,柴火鸡,烤鸭,酸萝卜老鸭汤等等,她吃了个够。
由于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土鸡土鸭,空间里长大的味道还特别好,没多久,苏月曦就吃胖了一圈,长了好几斤。
但苏月曦也吃的有点腻了,于是她开始做起来风干腊鸡,风干腊鸭,还给苏鸿兴和她妈寄了不少。
眨眼,秋收过去了。
黑龙省的冬天来的特别快,明明昨儿个还艳阳高照,今天却乌云密布,冷的人直打哆嗦,不得不穿上了棉袄。
一打开门,冰冷的风无情的往自己脸上吹,吹的苏月曦脸颊疼。
苏月曦想到自己还有块围巾,又回房拿红色围巾带上,才敢出门。
米兰兰的打扮和苏月曦差不多,都是用围巾把脸围的严严实实的。
两个好朋友一起出门,在路途中米兰兰才说:“唉!昨天才把粮食送去交了公粮,今天又要喊集合,后面还不知道有啥活?感觉人都要累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苏月曦瞄了一眼裹得严严实实的米兰兰,问她,“你想家了。”
米兰兰哀怨的点点头,“当然想了,在家里的时候,我妈顶多让我做点饭洗点衣服。可你看到了农场后,我干的不是割粮就是打麦,手都有一层茧子了。”
“关键的是,这种日子,还不知道要过多久,感觉前路无望。”
米兰兰语气中透出绝望,苏月曦明明知道高考恢复的时间,然而她却不能说。
心情很沉重,苏月曦只能安慰米兰兰,“兰兰,一个国家,再怎么样,也不能少了读书人。就凭这一点,咱们肯定迟早能回去的。”
米兰兰自嘲的笑笑,“希望吧!”
提伤感的事情,太容易影响心情了,好在没多久,集合地点到了。
一大群人围在一起,这下苏月曦和米兰兰没心思伤感了,支楞着耳朵听大妈大嫂们说着各种八卦,感觉比说书还精彩。
“各位安静,听我说,”不知过了多久,李为民来了。
他站在高高的台阶上,手里拿着一个用纸卷成的喇叭,大声吆喝道,“同志们,冬天马上要来了,今天召集大家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屯粮过冬。”
“接下来的半个月,咱们要抓紧时间,分粮捡柴屯菜,这样才能在寒冷冬天过下去,知道吗?”
黑龙省的冬天可不是一般的冷,是非常非常的冷。
最冷的时候,能达到零下三十多度,滴水成冰。
到那时候,外面的世界一片雪白,雪厚的能盖过膝盖。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屯够足够的柴火和粮食,那只能是冷死或者冻死。
屯粮大事,是一点都不能马虎的。
作为首都人,首都的冬天也非常冷,所以屯粮这件事,苏月曦和米兰兰都有经验,没有感到诧异。
由于男女体力有差别,李为民干脆给大家分工合作,男人负责上山砍柴,女人负责摘菜。
就连苏月曦也必须跟着行动,谁叫她要吃呢!
为了能有足够的菜过冬,二分队每年都会特意种上百亩地蔬菜,等自己分队的队员分完后,剩下的再送到城里。
上百亩的蔬菜,可想而知有多少,当苏月跟着大家到地里,看着一望无际的大白菜白萝卜大葱时,她心里的震撼完全无法形容。
苏月曦望着远处一动不动,吴彩霞还以为她是没干过活,打趣她,“妹子你别担心,这点菜,很快就砍完了。”
“嫂子,我不是担心这个,我是在想,这么多菜,得多久才能吃完啊?”苏月曦道。
面对苏月曦的不解,吴彩霞好笑道:“妹子你不知道吗?顶多一个冬天就全吃光了。这些菜只是看着多而已,要是按人头,每个人根本分不了多少。”
“就拿咱们分队来说,队里规定,六十岁以上和十岁以下的,每人可以分五十斤白菜,三十斤萝卜,二十斤大葱。成年人则可以分八十斤白菜萝卜,以及四十斤大葱。”
“光俺们分队,一个冬天就能吃好几万斤菜,更别说还有一堆城里人了。”
“所以这些菜看着多,其实根本不够,过几天你看着,起码有不少城里人,会跑到咱们的菜地里,捡菜叶子吃呢!”
苏月曦受教了,“确实哦!我记得我们每年到囤菜的时候,半夜两三点就要去排队,去晚了根本买不到。”
米兰兰在一旁心有余悸说:“要是遇上天冷的时候,能把人冻成冰棍,有的人直接裹着被子排队,有时候还会因为抢菜打架。”
吴彩霞太惊讶了,“这么夸张,俺们这里都是直接在地里分的,晚上的时候称好就可以带走了。”
苏月曦感叹:“这也太好了,所以城里也不是啥都好!”
吴彩霞哈哈大笑起来,“俺其实觉得,俺们农场比城里还好,工资高,吃喝不愁。”
米兰兰笑容有点勉强,没有说农场啥都好,就是种地太苦了。
时间转瞬即逝,到了傍晚,虽然累的腰酸背痛,不过看到属于自己的八十斤大白菜,苏月曦觉得还算值得。
当晚,苏月曦就把白菜用大缸全部腌上了。
至于新鲜菜,苏月曦有空间,根本不用担心。
再说了,新鲜白菜也放不了多久,只能做成酸菜,才能保存一个冬天。
就在苏月曦忙着屯粮的时候,她第二次给苏鸿兴寄的药,终于到了。
但其实,苏月曦寄的两个包裹,苏鸿兴都还没看到。
因为他之前一直在外出任务,今天才刚回军营。
赵刚一直在等苏鸿兴,好不容易看到苏鸿兴从澡堂子里出了,赵刚赶紧上前,锤了一下苏鸿兴的肩膀。
“老苏,你可终于回来了,怎么样,这次顺利吗?”
苏鸿兴甩甩自己头发上的水滴,剑眉上扬,“你也不看看谁出马,当然很顺利。”
赵刚举起大拇指,“兄弟,牛逼了,照这个速度,要不了多久,你又能升职了。”
“你别羡慕,我这可都是用命拼来的,再说了,我还要养妹妹,不抓紧升职加薪,去哪里弄钱?”苏鸿兴道
提到苏月曦,赵刚不说话了。
刚开始时,赵刚可没少劝苏鸿兴少寄点钱,一个小姑娘家家,寄那么多钱她能花完吗?别便宜了别人。
再一个,赵刚觉得,苏鸿兴妹妹也是个没良心的,苏鸿兴月月给她打钱,他妹妹却连封信都没有。
这样的妹妹,妥妥的没良心,苏鸿兴没必要惦记着。
赵刚自认为他说的都是肺腑之言,然而,苏月曦就是苏鸿兴的逆鳞。
不提苏月曦,他们就是好兄弟,要是自己敢说苏月曦半句不好,苏鸿兴马上就会和自己翻脸。
这样次数多了,赵刚就懒得再多嘴。
面对亲妹妹,理智的苏鸿兴直接成了昏君,这样的人,只有他自己能让自己清醒。外人,是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
不过,提到苏月曦,赵刚突然想到,他最近好像听到驿站那边说,有苏鸿兴妹妹寄来的的快递。
虽然看不上苏月曦,但苏月曦难得寄一次快递,说不定有重要事,自己还是不要瞒着好兄弟了。
“老苏,听说你妹妹给你寄快递了,你要去看看吗?”
苏鸿兴脚步一顿,原地转身,没好气的白了赵刚一眼,“我妹妹寄给我的东西,我能不去拿吗?”
接着苏鸿兴竟然跑了起来,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愉悦。
赵刚:……呸,死妹控!
有妹妹了不起啊!
赵刚心中吐槽着,可谁叫苏鸿兴是他好兄弟。
好兄弟缺点再多,也只能包容了!
两人一起急吼吼跑到驿站,当看到两个大包裹后,赵刚诧异道:“你妹转性了,居然舍得给你寄这么多东西?”
死小子又犯病了,敢说自己妹妹,苏鸿兴直接一脚踹过去,却被赵刚躲开了。
躲的远远的赵刚彻底无语了,用投降的口气说:“行行行,我怕了你了,我闭上嘴行了吗?”
苏鸿兴给了个算你识相的表情,欢欢喜喜的抱着快递回宿舍。
至于快递的重量,呵!六七十斤的东西,对苏鸿兴来说只是毛毛雨。
再说了,这里装着的,可是妹妹对他这个哥哥的爱,别说才六七十斤,就是再翻两倍三倍,苏鸿兴也不会觉得重。
脚步轻快的回到宿舍,苏鸿兴迫不及待把快递拆开。
他先拆大快递,然后就看到了一封信,和五十斤小麦。
苏鸿兴:居然弄到了这么多小麦,他妹不会是去打劫了吗?
苏鸿兴觉得不妙,赶紧把信拆开看看。
当看到苏月曦是和当地老百信换的后,苏鸿兴才如负释重。
谢天谢地,他妹没乱来,没搞投机倒把,可真是太好了。
不过,这丫头,寄的也太多了,他一个大男人,哪里用的着吃细粮。
这么多小麦,给他吃,真是太浪费了。
苏鸿兴心中感动极了,赵刚脸上也全是吃惊。
万万没想到,这一次,苏鸿兴的妹妹居然真的不一样了,一次竟然寄了这么多粮食,大手笔啊!
赵刚有点羡慕,结果等看到第二个包裹后,他羡慕的眼都红了。
“我的娘唉!这是腊鸡腊鸭啊!居然一次性寄了十只,老苏,你妹太舍得了。”
赵刚陶醉抱着腊鸡闻了闻,颇有经验说:“咱妹子厉害了,不仅大方,做出的腊鸡腊鸭还特别香。瞧瞧这金黄的色泽,还有腊味独有的烟熏味,简直让人看了就想啃一口。”
苏鸿兴见到赵刚垂涎欲滴,故意说:“老赵你口水掉下来了。”
赵刚下意识擦下巴,什么都没擦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赵刚气的哼哼道,“损友!”
苏鸿兴还记着仇呢!
“不是你小子说,我妹子不靠谱吗?既然如此,你别碰她寄的东西啊!”
这么香的肉,不吃是不可能的。
为了饱口腹之欲,赵刚没脸没皮道:“嘿嘿!是我眼瞎心盲,咱妹子心灵手巧,是全天下最好的妹妹……”
苏鸿兴:“滚,那是我妹妹,和你妹关系。”
臭兄弟都滚远点,妹妹只能是他一个人的。
赵刚知道某个损友小心眼又发作了,为了避免激怒某人吃不到好吃的,赵刚赶紧转移话题。
“唉!老苏,这一大罐是啥东西?”赵刚指着有婴儿脑袋大的陶罐问。
陶罐就是普通罐子,上面也没个标记,苏鸿兴也不清楚。
为了解惑,苏鸿兴把第二封信打开。
赵刚也跟着看了,看到一半,他难以置信说:“老苏,你妹妹不是吹牛吧!这啥三七散,能立即止血,加速伤口愈合,有这么神的伤药?”
就是有,也应该是人家医药世家的秘方,苏月曦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光凭看几年医书就配出了如此神药,可能吗?
“我妹妹不会骗人,”苏鸿兴不高兴道。
然后,趁赵刚没注意,苏鸿兴直接拔出腰间的小刀,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个小拇指长的口子。
锋利的小刀轻轻在皮肤上划一下,血红色的血就哗哗往外淌。
拇指长的伤口,对风里来雨里去的军人来说,只是小伤口。
但赵刚还是震吃惊极了,脱口而出说:“你疯了!要实验去找只鸡鸭不好吗?偏要在自己身上动刀子,脑子短路啦?”
苏鸿兴打开陶罐,不以为然说:“这点小伤,我要不了两天就好了,怕什么?”
赵刚扶额,“我看你是昏了头了,宠妹妹宠的如此厉害的人,估计只有你了。”
“我这是宠妹妹吗?”苏鸿兴一脸你怎么这么笨的表情?
赵刚翻着白眼说:“你不是宠妹妹是为了啥?”
“老子当然是为了全军营了,”苏鸿兴用看笨蛋的眼神看着赵刚说:
“你小子也不想想,要是这药是真的,能救多少战士的命!在鸡鸭身上实验是可以,可鸡鸭又不会说话,撒了药后有什么感觉他们会知道吗?”
原来是自己狭隘了,赵刚尴尬的笑了,自打嘴巴道歉,“是我错了。”
既然赵刚知错了,苏鸿兴也没必要继续揪着不放了。
装三七散的陶罐,苏月曦捆的很严实,封口处足足有三层,苏鸿兴花了足足一分钟才打开。
这时候,他手腕上的血,已经在往地面上滴了。
苏鸿兴直接拿起陶罐,把散发着药香味的三七粉往伤口上倒。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明明三七粉是粉末,接触到血水后,却马上溶于血中。
接着,苏鸿兴流血的伤口,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慢,才半分钟左右,就彻底止血了。
亲眼看到这一幕,赵刚吃惊的嘴里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
他结结巴巴说:“真……真的……这么牛逼,我……我眼睛没花吧?”
苏鸿兴自己也很意外,他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却没料到,三七散的效果,竟然真的这么好。
苏鸿兴被巨大的惊喜砸中,懵了足足半分钟。
等回神后,看着桌子上平平无奇的陶罐,苏鸿兴像是在看稀世珍宝。
他第一次用埋怨的口气说:“月曦可真是的,这么好的药,居然用陶罐装,也太不重视了。”
要是陶罐在路上不小心被打破了,那他估计会心疼的呕血。
赵刚也已经清醒了,意识到自己没做梦,也接话茬说:“确实,咱妹子真是太大胆了,这么重要的药,她居然用快递,要是路上遗失了可怎么办?”
苏鸿兴:“说的对,月曦应该写信给我,让我去拿的,这样才保险。”
赵刚“嗯嗯”点头赞同。
两个好兄弟同时对视一眼,终于有了共同话题,那就是一起讨伐粗心大意的苏月曦。
苏月曦:(||?_?)
两人瞎聊天,一会儿后,看到苏鸿兴的伤口已经黏住了,还有一层薄膜保护着伤口,赵刚激动万分,“老苏,这药真神了,走走走,咱们快去找团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再等等吧!”苏鸿兴摇着头拒绝,“还不知道这药后面的效果如何,咱们等个半天看看,避免空欢喜一场。”
“也行,”赵刚被劝住了,不过他也想试试药的效果,就虎了吧唧的往自己胳膊上割了一个比苏鸿兴更大的伤口。
苏鸿兴:……真不想承认这傻子是我兄弟。
赵刚:……我是跟着傻子学的。
两个傻子胳膊都是血淋淋的,菜鸡互啄,完全分不出胜负。
由于还要等半天,苏鸿兴看着腊鸭太馋了,干脆带着小麦和腊鸭,去找食堂师傅开了小灶。
这次小灶可不得了,那香味把整个食堂的人都吸引了。
部队里嘛!大家都是好兄弟,也没分啥彼此。
结果就导致,苏鸿兴的腊鸭被兄弟们蹭了大半,要不是他手脚快,估计连汤都不会给他剩一口。
没有吃饱,苏鸿兴骂骂咧咧的和赵刚回到宿舍,补了个懒觉。
等他们一觉醒来后,却发现,他们的伤口已经结痂了。
两人皆瞠目结舌,他们军营里最好的伤药,最快也要一整天左右,伤口才会结痂。
结果苏月曦给的药,半天就可以了,缩短了一半的时间。
足足快一半的时间啊!这药要是用在战场上,能挽救多少条命啊!
意识到这一点,苏鸿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带着三七散去找他们团长。
苏鸿兴他们军营的团长姓周,是一位很正直,心系天下的领导。
好领导周团长,听到苏鸿兴的报告后,高度重视,当时就安排军医们把三七散拿去实验。
一天后,实验结果出来了。
三七散不仅能让伤口愈合速度快一倍,止血效果,也比军营中最好的伤药快一倍。
这效果简直逆天了,周团长大喜,当即秘密交代苏鸿兴带领着他的手下,去农场接苏月曦。
当然,周团长可不是想囚禁苏月曦。
他是想保护苏月曦,握着效果如此神的药,就相当于三岁小儿抱金砖,若是让国外的间/谍知道,那苏月曦就危险了。
这年头,最安全的地方只有军营,只有在军营里,才会没人敢动苏月曦。
再一个,三七散效果如此好,能挽救许多生命。
周团长不指望苏月曦把药方献出来,只想和苏月曦合作,能在苏月曦手里多买一些三七散。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苏月曦。
但苏鸿兴他们军营,和一八八农场相隔几千公里,太远了,很不方便。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苏月曦接到军营,这样既能保护苏月曦,军营还能随时拿到苏月曦做的药,一举两得。
因为苏鸿兴是苏月曦的哥哥,所以自己的想法,周团长毫无保留和苏鸿兴说了。
苏鸿兴比谁都清楚部队有多安全,知道周团长都是为了妹妹好,对团长的安排,苏鸿兴无条件接受。
军营对苏月曦高度重视,于是,当天苏鸿兴就带着七八个兄弟,拿着手续,开着部位的车,连夜前往一八八农场。
苏月曦对此一无所知,还在农场里忙着囤菜,完全不知道,她的生活环境,马上要发生大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