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狐媚子2(1 / 1)

棠越正在收集干净的雪花,烧雪化水清洗伤口。

棠越先前被孟嬷嬷推了一把,人摔在地上,双手手掌擦伤了,有细碎的石子嵌入手掌心中,不赶紧挑出来怕会发炎。

棠越如今住的地方叫做“守贞院”,从名字就知道胡媚的嫡母对她和她生母有多厌恶。

守贞院位于玉剑山庄最偏僻之地,坐落在废弃池塘边上,一到夏天就有一股浓重的臭气扑面而来。

胡媚三岁时被迁到守贞院,由一个疤脸姑姑照顾着。疤脸姑姑也是玉剑山庄没钱没势没后台的人,否则也不会被派到守贞院来照顾一个奶娃娃。疤脸姑姑脾气不好,偶尔会打骂胡媚,但她也是胡媚唯一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自十一岁那年疤脸姑姑病逝后,胡媚开口的机会少得可怜,有时候两三个月都说不了一个字。棠越刚来的时候,连话都说不清,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慢慢让舌头灵活起来。

守贞院清贫孤寂,疤脸姑姑死后,也没派其他人过来伺候,只有胡媚一个人住,没医没药,连干净的热水都没有,棠越只得自己扫些干净的雪花,烧水凑合一下。

棠越一边架起火堆在院子里煮起雪花,一边回忆着胡媚的记忆。

胡媚那一世中,在梅林初见后,雷尊对胡媚念念不忘,向人打听胡媚的事情。胡蝶得知之后,气得牙根痒痒,认定是胡媚勾引自己的心上人,狠狠教训了胡媚一顿——她说想跟胡媚玩蹴鞠,趁机踢断了胡媚两条腿。

棠越可不想断腿,所以先发制人,以传染疫病为名,自困守贞院中。

在古代,人们对传染恶疾可畏惧得很!因为医疗条件和卫生条件的限制,很多时候传染病都与死亡挂钩。胡蝶惜命,近一段时间肯定不会来守贞院找茬。

棠越也不担心会有大夫来戳穿她装病的事情。

因为胡夫人胡蝶两母女视胡媚为眼中钉,怎么可能为胡媚请大夫看病?她们可巴不得胡媚早点死!得知胡媚得病,她们只会额手称庆。

可胡媚毕竟是胡家血脉,得病不给人治,先不说传出去有损名声,胡父那边就交代不过去。

请大夫膈应自己,不请大夫坏名声、坏夫妻情分,所以最大可能,胡夫人会将今天的事情压下去,装作不知,封闭守贞院,禁止外人靠近,让里面的人自生自灭。

等胡媚死后,若胡父问责,胡夫人一推六二五,说下人隐瞒不报,自己并不知情,再处置两个下人,此事便算了了。

胡媚不吝啬用黑暗恶意揣度人心,而也确如她所料,胡夫人故作不知,守贞院一切如常,风平浪静,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哦不,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给守贞院送饭的方式变了——守贞院门上有锁,从前每到饭点,下人都会拿钥匙开门,把饭菜送到院子中;现在嘛,下人都是从院墙外把饭食扔进守贞院的。每天三个馒头、一壶水,也亏得这具身体饭量小,没被饿死。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了,让我们把时间回到现在——

棠越正在对着自己的手掌心发呆——

胡媚的双手很美,皮肤白皙,手指纤长,只可惜右手少了一根手指,尾指的地方空空荡荡的,不知被谁剪去,留下一个粉红色的疤痕,破坏了十分的美感。

不过现在棠越关注的不是手指的问题,而是掌心的问题。

她的手掌掌纹很浅,皮肤光滑,看上去像是玉雕成的般,极具美感,堪称完美无瑕——这才是问题好吗!

【099,距离我受伤过了多久了?】

【一盏茶时间。】

那么问题来了,双手手掌擦伤见血,还有碎石嵌在其中,一盏茶的时间伤口便能愈合?还能将碎石自动排出体外?这不是武林副本,而是仙侠副本吧?

棠越手指在掌心打着圈,垂眸翻看起了胡媚的记忆。

从胡媚的记忆中,棠越还发现一个问题——从小到大,胡媚都没被蚊子咬过。

有些人天生体质特殊,蚊子不爱咬这种人,但是从小到大,二十年都没被蚊子咬过,这就不正常了。

除了蚊子不爱靠近胡媚外,苍蝇、蜘蛛、壁虎这些小虫子也不爱靠近胡媚,甚至胡媚都没见过这些小虫子几次。

要知道,守贞院可是建在废弃池塘边上,那池塘淤泥堆积,蚊蝇密布,一到夏天池塘上黑压压的全是蚊子,有人路过便嗡嗡嗡地蜂拥而至,一咬就是一个豆大的包,凶得很!可是这么多的蚊子,却没一只敢靠近咫尺间的守贞院,像守贞院自带了强力驱虫剂般。

胡媚不谙世事,以为这些都是正常,没什么稀奇,但棠越一眼便发现诡异之处。

不正常,真是太不正常了!

联想到上一世克制苗疆五毒教蛊虫的“肉人参”,棠越觉得,胡媚的身份或许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庶女这么简单。

【胡媚的生母,是五毒教的人吧?不,应该不仅仅只是五毒教的人,应该是五毒教最重要的一撮人之一吧?】

【宿主,你猜的没错,胡媚之母碧萤,乃是五毒教圣女。】

胡媚她父母的故事,不是一个新奇的故事。

三十多年前,武林中有一少侠,出身名门,剑法高绝,年少成名,意气风发。他着白衣,执玉剑,骑白马,过花丛,年少轻狂,风流多情,一柄玉剑不知挑逗了多少深闺少女、武林巾帼的芳心。

江湖人称——白马玉剑胡清宵。

江湖上有关于白马玉剑的风流韵事数不胜数,苗女碧萤,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那年春暖花开,胡清宵乘轻舟随水而下,偶经一苗寨,竹楼之上,有少女倚栏而歌,歌声清脆婉转,恍如仙音。胡清宵循声抬头望去,瞬间便动了心。

胡清宵乃是花丛老手,单纯的苗女岂抵挡得住他的攻势?不过短短一个月,便落入了情网,不可自拔。

然后顺理成章的,胡清宵留在了苗寨之中,与苗女花前月下,恩爱缠绵,度过一段极为美妙的日子。

数月过去,家中忽然来信,说娇妻即将生产,催他回家。

没错,胡清宵早已娶妻,妻子还给他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眼下这一胎,大夫说是个女儿,一子一女,刚好凑成一个“好”字。

胡清宵思家心切,与苗女告别,苗女却舍不得情郎,争执间脱口而出道:“你若敢走,我给你下情蛊!”

胡清宵心头悚然一惊,江湖上种种传闻在他脑中掠过——

听说,苗疆人人擅蛊,情蛊便是其中最为霸道神秘的一种,需得取苗女心头血,日日滴灌,九九八十一天方成,因是以命饲蛊,世间罕见。

听说,中情蛊者,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下蛊之人,让他们永远不分离。

又听说,情蛊歹毒,中蛊者不得爱上其他女人,否则蛊虫将噬其心,叫他痛楚难忍,每思一次,心痛更甚,至死方休。

……

种种神秘诡谲传闻掠过脑海,胡清宵心中骇然,再看眼前这貌美苗女,不见往日温存小意,只觉得修罗枯骨,满眼狰狞。

他按捺下惊惧,软言温语安抚,终让苗女放下心来。

当夜,胡清宵收拾包袱不告而别。

胡清宵只当那数月是船过水无痕,不曾料到,三年之后,那苗女竟然抱着女儿找上门来。

形容憔悴,衣着破烂,犹如难民的苗女碧萤抱着孩子找到他的时候,他都惊呆了!

他留居苗寨之时用的是化名,从没告诉苗女自己的身份来历,人海茫茫,也不知道苗女怎么找到玉剑山庄的。

“阿郎,我终于找到你了……他们说你叫什么白马玉剑胡清宵,说你是在骗我的……我不信,阿郎你这么好,怎么可能骗我呢?对不对?”

胡清宵不敢看苗女明亮如初的眼睛,心中隐隐有些愧疚,但更多的是不耐烦,“男欢女爱,本是你情我愿,爱则合,不爱则散,你何必苦苦纠缠?”

苗女碧萤怔住了,“可是……可是你明明说过的,你说会永远爱着我的!”

胡清宵更加不耐烦了,都是这样,每个女人都这样!揪着欢爱时随口哄人的话久久不放,老想用一些不经意的诺言来捆绑住他,有意思吗?

“勾人丈夫,还打上门来,你当我是死的吗?”胡清宵的夫人冷笑,怒而拔剑!

她是昆仑派高徒,脾气火爆,情敌都登堂入室了,她哪还能忍?!当下一剑刺了过去!

胡清宵站在一旁并未阻拦,他知道碧萤学过些武功,功力还不弱,夫人这一剑伤不了她的。

却没想到,“噗嗤”一声,三尺青锋透心而过。

胡夫人拔出长剑,血液如喷泉涌出,苗女应声倒地,当下便没了气息。

胡清宵傻了。

“娘亲……娘亲你醒醒啊!别丢下囡囡,娘亲……”苗女的女儿推搡着苗女,哇哇大哭起来。

胡夫人一不做二不休,提起长剑就要斩草除根,胡清宵连忙抓住胡夫人的手,道:“她毕竟是我的血脉!”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你的种?”胡夫人反唇相讥。

胡清宵迟疑了。

后来,胡清宵给苗女收了尸,郁郁寡欢,在酒楼中买醉,与至交好友抱怨:“不是说苗女多情吗?怎么我就这么倒霉,遇上了个死心眼?早知她如此放不开,我也不会招惹她啊!”

【已婚渣男骗身骗心,无知少女惨被小三。】听完故事,棠越一言总结,【嗯……不对,不是小三。胡清宵劈腿都劈成蜈蚣精了,谁知道是小三四五六七八?】

【还有胡夫人,果决是够果决,一照面就解决了情敌。可惜找错了对象。】对付女人有什么用?孽根长在渣男身上,谁拿刀逼他提枪上阵了吗?解决一个,后面还有五六七八个。每一个都要杀的话,还不得累死?

对付渣男就应该割以永治,一了百了。

【不说这个了,你不是说碧萤是五毒教圣女吗?这么菜?】

099解释道:【她为渣男断指明志,散尽蛊虫,自废武功,脱离五毒教。胡媚的手指也是她剪的。】

五毒教规矩,脱离圣教者,当剪指散功,赤身而去。胡媚女随母,一生下来便是五毒教之人,要想离开,也得留下一根手指。

【真傻,竟为了一个男人放弃一切。若她知道来此自己会有何下场、她的女儿会遭遇怎样悲惨的事情,她可会后悔?】一个嫉妒疯狂的女人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谁也想象不到。

棠越很是看不上苗女碧萤的所作所为,不是因为她被骗、被当了小三,也不是因为她堪不破、放不下,而是她太过愚蠢,什么情况都没搞清楚便跑来认夫——渣男的身份实力、前缘往事搞清楚没?正室的品性好恶、背景靠山摸清楚没?他们的弱点把柄黑历史握在手心没?他们的一干亲戚朋友拉到身边没?谣言舆论散播没?帮手友军找到没?……

什么都没有的话,贸贸然过来是来送人头的吧?

更别说苗女碧萤还是五毒教的圣女,何等有利的身份地位!她若是想争夫,办法多得是——

她可以借五毒教神鬼莫测的蛊虫之力,偷袭下黑手将胡清宵绑回五毒教当面首——人在自己地盘,要杀要剐要爱要怜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为了生存,胡清宵还不得挖空心思讨好她,哪敢找什么小三小四。等哪天她看腻了,直接甩了胡清宵换个新鲜的,也没人敢说一个“不”字。

要不然她可以以联姻之名嫁入玉剑山庄,化两地干戈为玉帛——武林现在不是对五毒教又忌惮又畏惧吗?她身为苗疆圣女嫁入中原武林,正好缓和矛盾,缔结友好。大义之名在身,胡清宵和玉剑山庄不把她当成观音供起来都不行!

实在是舍不得强取豪夺、委屈胡清宵的话,碧萤她也可以用美色柔情去色/诱胡清宵——碧萤这张脸堪称绝色,哪个男人能不动心?认夫当日她若拾掇拾掇,把脸洗干净,胡清宵忍心看她去死吗?

……

方法这么多,绑人上策,联姻中策,色/诱下策,上中下三策皆有,碧萤却选择不动脑子冲上去莽。白白葬送了自己的性命不说,还连累了自己的孩子。

碧萤可悲,可笑,但不可怜。

碧萤坑了自己的女儿胡媚一辈子,唯一留给她的助力,或许也只有这一具具有超强自愈能力、百虫退避的肉身吧?但一方面这一具肉身让胡媚得以在玉剑山庄存活,另一方面又让她饱受折磨、被人觊觎,最后被逼疯自残而死——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是福还是祸,还真是难说呢。

【原先我打算逃出玉剑山庄,韬光养晦,等找到傀儡后再回来报仇,现在这具身体倒是给了我另一个思路。】棠越说道。

附身之后,她本打算走上辈子的路线——先逃出玉剑山庄,改头换面,以医术救人,再挑拨武林中人,让他们去对付玉剑山庄和雷尊所有的霹雳堂,为胡媚报仇。

但此路线有两个难点,一是玉剑山庄守卫森严,她一介弱质女流,手无缚鸡之力,难以逃出;二是霹雳堂和玉剑山庄与唐糖那一世的李家和陈家不同,李家陈家势弱,陈才也只是一个还没发迹的小书生,对付起来容易;但这个世界的霹雳堂和玉剑山庄不一样,他们都是江湖中排得上前十的名门大派,底蕴深厚,根深树大,这些小手段要想奏效至少得花上数十年之功。

【五毒教这一张王牌,不用可惜了。】棠越说道。

【首先得有办法离开才行。】099说道。不管是玉剑山庄还是霹雳堂,都不是能任由人来去自如的地方。

再有计策,困在牢笼中也无处施展。

【关于这一点,我要感谢碧萤,遗传给了胡媚这一身好血肉。】

五毒教历代以来,皆是女子当权,原因在于五毒教代代传承的神王蛊。

神王蛊乃是五毒教的至尊蛊虫,没有任何杀伤力,但是它能克制天下万蛊,解所有蛊虫之毒,堪称万蛊克星。教主掌握了神王蛊,即掌握住了所有教众的心脉。

神王蛊炼制极为艰难,数百年来只有创派祖师炼出过一条。

这一条神王蛊为母蛊,主人分娩之时,它会同时产下子蛊顺着脐带进入女婴体内,一同长大。

等到主人仙逝,一损俱损,母蛊随主人同时死去,而余下的子蛊会相互吞噬进化,留下最强的一条成为新一代母蛊,再在新主分娩时分裂出新一代子蛊,周而复始。

碧萤身为当代五毒教教主之女,三圣女之一,体内亦有一条神王子蛊。在她脱离五毒教之时,她已经将一身的蛊虫都逼到了右手小指处,将其剪下还给五毒教。但她和五毒教教主圣女们没想到的是,神王子蛊早已经不在她身上,而是随着妊娠,进入到了胡媚体内潜伏起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胡媚的血肉/具有超强自愈能力,胡蝶怎么弄都弄不死她,而且还能令百虫退避的原因。

只是胡媚对此一无所知,明明身怀宝山,却懵懂无知,引来饿狼窥伺,血肉人参。

【宿主打算炼蛊?】099问道。

【医术自保有余,杀伤力不足,蛊术就不一样了。瞧瞧那些武林人士闻风丧胆的模样。】这么好的一具身体,不炼蛊可惜了。

【可有一个问题——虫从何来?】

已知胡媚体质特殊,虫豸退避,没有虫子,棠越拿什么炼蛊呢?

【很快就有快递小哥给我送来,嗯——很快。】

确实很快,一天后,一片蛇雨从天而降,淋了棠越满头满脸。

盯着满地四散奔逃的小蛇,这数目,别说炼蛊,建个蛇窟都够了吧?

“该!咬死那狐媚子,让她勾引雷大哥!”隔着一堵墙,一道年轻女子的声音传来,声音带着浓浓的幸灾乐祸。

要啥来啥,胡蝶你果然是快递小哥。

作者有话要说:事先声明,本章不是鼓励人们当小三斗正室,而是要大家遇事多想想,三思而后行(m.看书小说)更新最快,小哥哥小姐姐记得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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