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吧。”
面对庄宁疑惑的询问,李东方低头看了眼肩膀,轻描淡写的回答。
“还行?嘿嘿,还行就是咬得不疼了。”
庄宁也低头,看到李东方肩头上那个血肉模糊的环形伤口后,也被她的咬合力居然会如此给力,而吓了一跳。
发现被李人渣亵渎了后,庄宁咬死他的决心爆棚。
可现在,她却又觉得好像过分了些。
稍稍的,过分了那么一点点。
诚然,这厮是亵渎了她,该死一万次也不多,但根本原因却是她在羞恼成怒下,骑跨在人家身上小身子乱扭所导致。
说起来,俩人应该都有责任的。
既然她也有责任,那么在给予李东方如此沉重的惩罚,就有些过分了。
怪不得夕柔姐姐总说庄总表面骄横,叛逆,实则是个内心善良的女孩子呢。
看。
她在感觉自己可能过分了一点点后,立即讪笑了声,鼓起双颊,嘟起小嘴,对伤口轻轻吹了口冷气,还低低地说:“乖,不疼,不疼了啊。”
靠。
你以为你是观音菩萨呢,咬伤我后随便吹口气,我就不疼了。
李东方张嘴刚要骂,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心底忽然有了些奇怪的感觉,仿佛庄小泼真是他的——妈?
胡说八道。
庄小泼比他还要小一岁呢,怎么可能会有东哥这么大的儿子?
那,她现在是他的谁?
姐姐?
好吧。
李东方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是小姐姐。
他并不知道,他现在所有的这种感觉,是他不想去面对的情愫。
如果谁告诉李东方这是什么,这厮绝对会瞪眼骂人放屁。
他和庄小泼认识才几天啊?
区区十天而已。
而且在这短短几天内,俩人也是不断地撕逼,更有要弄死对方的强烈愿望。
就俩人这种关系,李东方怎么可能会对她产生情愫!
但不是情愫,又是什么呢?
感情这东西,总是像雾像雨又像风,非但让人看不清,更不受俩人认识的时间长短,相互撕逼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要不然,也不会有“因为爱,才互相伤害”的说法了。
很奇怪很奇怪的感觉,就让李东方觉得,随着嘟起小嘴的庄宁不住吹冷气,肩膀上的疼痛感,居然神奇的消失了。
不但不疼了,还觉得很舒服,让他下意识的闭上眼,双手慢慢圈住了庄宁的小蛮腰。
当他十指相扣时,庄宁的娇躯明显轻颤了下,最先反应就是娇叱一声让他拿开爪子——嘴巴动了下,却什么都没发出来,也慢慢地闭上了眼。
忽然间。
世界一下子静止了。
没人说话,横掠过院子里的小鸟没有叫,徐徐地南风停止,就连盛夏的酷热都不见了。
唯有某种说不出的东西,缓缓地弥漫着,把俩人围绕了起来。
让他们仿佛置身于虚幻的梦中,彻底无视了周边所发生的一切,包括停在别墅院门口的那辆红色奥迪。
早上,林夕柔去了公司后,就始终心神不宁,无法安心工作。
她知道,这都是因为李东方认真地说要娶她,而庄宁却逼着她发誓有关。
她还知道,她和李东方是不可能的。
就算庄宁没有逼着她发誓,她也不会答应李东方的。
因为,她只能属于那个恶魔。
无论李东方有多么的能打——任何年代,个人武力值在强大的权势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
可夕柔姐姐明知道这些,却始终无法按下那颗渴望春天的心,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牵着那样,工作才处理了一半,就逃一般的离开了公司。
她担心庄宁会问她,怎么这么早就回家了,还特意准备了一份需要庄总亲笔签字的文件。
哪怕,等庄宁签完字后,林夕柔就立即返回公司,相信也能静心工作了。
她就想看看李东方。
看一眼,就行!
她看到了。
她看到,李东方坐在窗前太阳伞下的藤椅上——庄宁!
每次和她说起李东方,都会咬牙切齿,恨不得活生生啃死他的庄宁。
逼着她发誓不能嫁给他的庄宁。
她最最最好的闺蜜庄宁!
此时居然骑跨在李东方腿上,双手勾住他的脖子,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被他环抱着,下巴昂起,修长脖子宛如天鹅那样伸长,秀发瀑布般的垂下。
李东方呢?
脑袋已经埋在了庄宁的稣胸内,醉心享受着她迷人的处子幽香。
因为庄宁是背对着别墅门口,林夕柔看不到她此时脸上的表情。
还用!
看吗?
林夕柔也是女人,还是那种思想,身体都比庄宁成熟太多的女人,所有根本不用去看,就能想象出,她此时是一种多么享受的幸福。
“呵呵,小宁啊小宁,怪不得你逼我发誓,绝不能嫁给李东方。原来,是你喜欢他。”
坐在车里的林夕柔,呆呆望着太阳伞下的那对男女,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傻傻的失笑出声,喃喃自语:“小宁,你这是何必呢?演戏那么累。其实,就算没有吴军的存在,只要你告诉我,你喜欢李东方,我也会立即远离他的。没办法,谁让我欠你的呢。”
手背上,忽然传来了丝丝的凉意。
林夕柔低头看去,才发现扶着方向盘的手背上,已经滴满了泪水。
“我怎么会哭呢?我怎么会哭!”
林夕柔用力咬了下嘴唇,迅速挂上倒档,轻点油门。
大红色的奥迪车,立即悄无声息的后退,随即调转车头,向来路失去。
车子远离庄宁别墅数百米后,林夕柔打开了cd,把音量直接拧到了最大。
特意改装过的超级发烧友音箱内,立即传出了动感十足的dj。
很巧,是一曲《小手冰凉》,很应景:“亲爱的,亲爱的,不要再让我的心受一次伤!你能否感觉到我的小手,冰凉——”
林夕柔不但小手冰凉,心更凉。
她一点也不明白,她上辈子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爷才这样惩罚她。
七岁那年,就被恶魔盯上,当着她的面,踢死了老羊倌,让她换上了恐男症,只为她在二十八岁之前,不许私自去接触任何男人。
参军第二年,父亲重病来青山住院,却没钱看病,妹妹哭着给她打电话,让她快点回来时,被恰好因为感冒去医院看医生的庄宁偶遇,慷慨解囊,父亲这才转危为安。
自此,林夕柔就把庄宁视为救命恩人。
很巧,庄宁上大学时,林夕柔又成了她的教官,进一步促进了俩人姐妹感情。
这也是为了庄宁,林夕柔能做任何事的根本原因。
当然了,林夕柔追随庄宁几年后,成了人人羡慕的振华集团三号人物,无论是地位还是经济上,都有了质的飞跃。
就在李东方出现之前,已经忘记吴军的林夕柔,以为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可谁能想到!
吴军出现了。
庄宁——却以某种她不愿意承认的手段,来和她争抢让她动心了的男人。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
哈,哈哈。
这算不算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吴军要夺走我的人。
小宁,你却要扎透我的心。
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才让你们这样对待我。
也许,这就是我命。
好吧,我认命。
我认命,还不行!?
哈,哈哈。”
当《小手冰凉》的高、潮部分激昂响起时,林夕柔也纵声狂笑,泪如雨下,前方的路很模糊,却猛地踩下了油门。
呜!
奥迪车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吼,电掣般蹿出去时,惊起了路边树梢上的一只喜鹊,喳喳地叫着振翅腾空,向西方飞去。
当喜鹊喳喳地叫声,自头顶上飞掠而过时,深陷某种异样感觉中的庄宁,娇躯蓦然一颤。
清醒了。
她这才发现,红蓝相间的方格子衬衣纽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李东方解开了,黑色的绣花小蕾,也被推了上去,脑袋深陷在稣胸内,正在耐心地,温柔地——
那种让她无法抗拒的异样感,就来自这儿。
让她想到了那会和他开的那个玩笑:“乖儿子,喊一声妈来听听。”
正道人渣立即喊了她一声妈,并说要吃——现在,他正在做那件事。
啧啧有声。
刚清醒过来的庄宁,又呆了。
不但她的初吻被这厮夺走,他还夺、夺走了本该是她丈夫才有资格享受到的待遇。
庄宁以为,她会狂怒,尖叫着把这个人渣咬死。
事实上,她却始终呆呆地看着他,任由这厮用他那根灵巧的舌头,做让她无比害怕——却又感觉无比刺激的动作。
大脑中,一片空白。
直到放在小圆桌上的手机,忽然爆响了起来,彻底打碎了当前无法描述的极度暧昧。
更像一股子无形的力量,促使庄宁猛地伸手,把怀里那个脑袋推了出去。
然后,她转身就跑,却忘记她正骑跨在他腿上,噗通一声蹲坐在了地上。
好疼。
脑袋被推开后,李东方也恢复了清醒。
发现她坐在地上,疼地直咧嘴后,下意识的伸手去拉她,却被庄宁抬手打开。
她羞愤的想去死。
就像她搞不懂,怎么会让这厮真吃——打开他的手后,庄宁才发现稣胸半露,慌忙掩上衣襟,哪儿还顾得上疼痛,扶着桌子站起来,一把抄起了手机。
她不敢去看李东方,只想立即做点什么,来转移当前无法描述的尴尬。
于是,庄宁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立即接通了电话,呼吸气促的问:“喂,是、是哪位?”
“是我。”
她爸庄振华有些奇怪,和关心的声音,自手机内传来:“小宁,你的声音怎么不对劲?”
你女儿鬼迷心窍,刚给李人渣喂了奶,声音对劲才奇怪呢。
不知为什么,庄宁忽然这样想了,小脸更加通红,低头看着足尖:“我、我在爬山。呼,今天好热。不过,山顶上的风很凉爽。”
看着几米外庄宁的窈窕背影,李东方脸上的神色也很精彩。
心中,竟然升起了一股子惧意,就像孩子做错了事,等着被大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