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不断闪烁的红点终于消失后,李东方才闭上眼,重重吐出一口浊气,绷紧的后背才放松,贴在了崖壁上。
刚才,如果鬼东西发现了他,非得扑过来要弄死他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狠狠相撞过去,抱住它,一起摔下深渊。
李东方还不信了,翅膀张开后即便宽达一米的鬼东西,能在高空中承受住他一个大活人的重量。
幸好鬼东西并没有发现他。
后背总算可以放松的贴在崖壁上后,李东方此察觉出他全身就像从水里捞出来那样,汗水顺着下巴往下滴。
从鬼东西的出现,到三次扑击的结束,其间所用的时间,最多也就是十秒钟。
可这短短地十秒钟对于李东方来说,却像独自驾乘一艘独木舟,在惊涛骇浪中拼搏了十个世纪那样漫长。
几乎是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要不是他特意的危机感,提醒他及时后翻身,估计在鬼东西蓦地出现的瞬间,他的咽喉已经被利爪给抓破了。
毫无疑问,刚才所经历的凶险,绝不是最危险的一次,但却是最让他害怕的一次。
未知的危险,才是最折磨人的。
“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闭眼也不知歇了多久,内息彻底平稳后,李东方才缓缓睁开眼,喃喃自语。
长满獠牙的血口,锋利的钢爪,展开后足有一米长的翅膀,凄厉的叫声,诡异的回旋,在月光下不断变幻颜色的身体——鬼东西这一连串的特点,被李东方在脑海中组合起来后,他忽然想到了一种东西。
吸血鬼。
和狼人一样,吸血鬼都是西方民间传说中的东西。
刚才那鬼东西,当然不是吸血鬼了,毕竟这儿是东方神州,任何境外的邪魅鬼祟想来此打地盘,势必会遭到本土力量的强烈抵抗——那东西,是一只蝙蝠。
吸血蝙蝠。
除了吸血蝙蝠这个让人害怕的物种外,就再也没什么生物,能符合鬼东西那一连串的特征了。
至于它在身体颜色不住变幻,应该是通身细细的绒毛,被月光映照时的角度不同,就像北极熊的皮。
北极熊的皮,就能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光线下,让人看到不同的颜色。
这是一只被人饲养、并培训过的巨型吸血蝙蝠。
这种蝙蝠产自何处,它的主人又是怎么驯服它的,李东方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吸血蝙蝠的利爪上,带有微型监控器。
它今晚来千佛山之巅的主要任务,就是暗中监控李东方,或者是林夕柔。
李东方觉得,吸血蝙蝠监控的应该不是他。
因为没谁知道他曾经的真实身份。
可如果说吸血蝙蝠在监控林夕柔——就那个整天知道乱抛媚眼、看上去很聪明,其实就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傻白美,有什么资格能让这种“神兽”暗中监视呢?
极有可能,吸血蝙蝠今晚出现在千佛山之巅,是为了别人,为了别的事。
怪,都怪李东方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在听到崖下有异响后,没有赶紧去追傻白美,非得拿块石头乱扔,这才激怒了吸血蝙蝠,咬牙切齿的发狠要弄死他。
可以预见的是,以后东哥走夜路时,可得加倍小心了。
鬼知道最爱记仇的吸血蝙蝠,会在哪个晚上,哪个地方忽然窜出来,一爪子抓破他的咽喉。
还真是世上本无烦心事,一切庸人自找之。
这还是不是最让李东方心烦的。
真正让他在下山时,好像掉了魂儿那样,竟然没有听到别人接连叫了他几声的原因,是他苦蔵一年多的身份,终于曝光了。
吸血蝙蝠身上带有监控器,它的主人,肯定能看到李东方是怎么连续躲过过了它的捕杀。
真以为是个人,就能在仓促之间躲开吸血蝙蝠的三次追杀?
李东方真要是被摔死了还好些——只要他还活着,扁毛畜生的主人,铁定会注意他的。
那样,他为藏匿青山实现混吃等死的宏愿,就有可能化为泡影。
仅仅为了多管闲事,就招惹到这么大的麻烦,可不是说句悔恨莫及就能开解的。
更让他无法原谅自己的是,随着他的身份暴露,还会牵连陈明夫妻。
“我必须走。现在就离开青山,以后再也不回来。”
李东方用力抿了下嘴角,终于下定决心后霍然抬头——有人站在了他面前,展开双手,饱满的酥胸高挺,灯光下能看到她用力咬着唇儿,那双眸子里全是怒气。
是林夕柔。
也是今晚导致他铸成大错的罪魁祸首。
要不是想为她解决麻烦,李东方怎么能差点被吸血蝙蝠给猎杀,被迫立即远离青山呢?
如果你是李东方,你会对给你招来无法挽回麻烦的林夕柔有好颜色吗?
当然不会。
东哥自然更不会了,可碍于最好别打骂女人的君子本性——他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头,斜跨几步,绕开她继续走向山门外。
不知为何负气下山的林夕柔,来到山门处后有些后悔了。
既然她能协助庄总来算计李东方,那么凭什么不允许人家没把她放在眼里呢?
她有必要为此心伤欲绝吗?
又是凭什么,会被李人渣给伤到心儿呢?
既然没有,那么她就该保持应有的理智,和李东方一起回去。
路上,顺便补充下他成为庄总男朋友后,该注意的某些事项。
所以她就在山门处等。
夕柔姐姐等的花儿都谢了时,那厮才姗姗来迟。
刚看到他时,林夕柔是打定主意不理睬他的,得让他主动过来,腆着脸的对她甜言蜜语,哄她开心后,她才会假装大人不见小人怪的样子,冷哼一声和他双双把家还。
林夕柔打的主意不错,可李东方的行为,却让她差点把肝儿都气炸了!
如此一集美貌、性感、妩媚与优雅并存的大美女,就俏生生站在路边,双手环抱着酥胸,下巴四十五度角欣赏明月的绝世风采,竟然被这厮给无视了。
这厮竟然瞪着一双钛合金狗眼,自她身边半米处轻飘飘地走过,脚步没有丝毫停顿,嘴里还念念有词的说着什么。
士可杀,而不可辱。
李东方可以强行干了她,但绝不能无视她这个今晚最美的存在。
怒火,蹭地自林夕柔心头而起,厉声喝道:“李东方!”
李东方没有任何的反应,好像飘过夜色里的僵尸那样,继续前行。
“李东方,你给我站住!”
李东方的没有任何反应,让林夕柔恨不得把银牙咬碎,不,是恨不得生啃了他,快步追了上去。
李东方还在向前走,步伐**。
夕柔姐姐盛怒,小跑着抢在他前面,伸开双臂挡住了他的去路。
她就不信了,李人渣还能继续无视他。
可让她更恨不得杀尽天下人的是,李东方倒是看到她了,也肯定察觉出她双眸中绽放出的凛然杀气——有个鸟用?
人家只是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就避开她走了。
仿似她是陌生的、的神经病人。
李东方红果果的无视,让林夕柔实在无法克制,弯腰,张嘴,吸气,最终尖声大叫:“李东方!”
嘎,嘎嘎。
八百米外的树林中,十几只正在爱巢中探讨未来孩子该去哪个学区房的夜鸟,被夕柔美女高达一百二十分贝的尖叫声,给吓得鸟躯剧颤,嘎嘎地叫骂着腾空而起。
鸟都被林夕柔的尖叫声吓跑了,聋子,估计都能被这声尖叫治愈,可李东方前行的脚步却没有丝毫停顿。
疯了。
林夕柔气疯了,猛地抬脚伸手,脱下了白色网球鞋,狠狠砸向李东方的后脑勺。
啪。
李东方抬手,一把抓住了那只鞋后,才缓缓地回头,淡淡地问:“你还有完没完?”
“没完!姑奶奶和你没完。”
想都没想,林夕柔就喊出了她的心里话。
“你可知道,你其实很烦人?”
李东方冷冷地说了句,右手一甩,鞋子丢在了林夕柔脚下。
我其实很烦人?
林夕柔呆了,一只白生生地秀足站在地上,目送李东方消失在山门外后,才慢慢地回过了神。
真正能打击一个女孩子的话,不是骂她比猪还要难看等话,甚至不是骂她公交车,而是很认真的告诉她,她很烦人。
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吃猪肉,喜欢乘坐公交车——但没谁会喜欢烦人的女孩子。
从小,就没谁对林夕柔说过这句话。
因为在她七岁时,就已经出落的漂亮可爱了。
上学时是校花,参军时是军花,退役来到青山振华集团后是和庄宁齐名的三朵花之一。
在此之前,无论林夕柔去哪儿,都会被人高看一眼,几乎所有看到她的男人,都极有可能会对着她的长腿,美臀歪歪。
为什么,李东方不和别的男人那样呢?
“因为,你是个人渣。不折不扣的,人渣。”
喃喃说出这句话后,林夕柔才发现脸上冰凉,却是有泪水早就扑簌扑簌的砸落,打湿了她胸前的衣服。
用力咬着嘴唇慢慢蹲下来,捡起鞋子时,林夕柔刚要安慰自己别哭,宁死也不为李人渣流泪时,伸手的动作却僵住。
李东方刚才的样子,自她脑海中迅速浮起。
无比清晰。
他脸色苍白,下巴好像带血,衬衣更是撕扯了几个地方——就像被谁采住头发痛扁过一顿那样。
“可是,有谁能痛扁他呢?”
对李东方武力值有所认知的林夕柔,想到这后明白了什么。
她回头看向山巅处。
可能是眼花了,林夕柔在看向山巅时,有个白色的东西,自两点钟方向的明月下,自她眼角余光里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