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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1 / 1)

<>月隐星明,潮声阵阵!有的人痴,有的人醉!

她从不曾见过如此炫目美丽的星河,如织如瀑璀璨铺洒在如墨的夜空,绘成了一幅令人心驰的画卷。而他也醉了,醉的原因不是因为美景,更不是因为美人,而是因为他实在难以理解,都已经饿成这孙子样了,怎么会还有人瞪着天上的星星发呆?难道看星星能得烤鸡腿么?他他妹的真心是醉了!

“难道说这时候已经开始有压迫了吗?”他想了想那位姑奶奶的好武艺,再瞅瞅自己这个虽然修长但实在有些不够看的瘦胳膊细腿,无奈的叹息了一声,将之前随手编好的简易草篓丢在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走到海滩的一块大石后头,一下一下敲打着挂在上面的牡蛎。

石子的敲击声划破了这夜的梦幻,女孩回首望去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她那十分可爱的丁香小舌。只是等她走回他的身边时又恢复了一脸的淡漠,只听她淡淡的说道:“要不要帮忙?”

“不用了!”男孩头也不抬的随口答道。

她哦了一声,其实海滩大多都没有人们想想中的那般梦幻,在没有经过人工开发的年代里,许多的沙滩都是烂泥与乱石漫布的所在,让她拿着脏兮兮的石头乱敲,时不时还溅自己一身说不清是什么的液体,她着实不愿,只不过就这么凭白的分享那家伙的劳动果实,她也实在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想了想还是开口说道:“那我做点什么?”

他本想说等着吃就好了,只是话还没开口便也有些明白了这个心高气傲的丫头的想法,于是咧了咧嘴,嘿嘿一笑说道:“那就劳烦大美女你想想今晚我们睡哪?”

“滚!”这一次她没有拳脚相加,而是扭头朝着来时的路走去。走出了一截才丢下一句:“正西一千五百步!”说完也不管他有没有听到,便扭动着婀娜的腰肢,消失在夜幕中。

看着她袅娜的背影,男孩揉了揉鼻子,嘿嘿笑了两声心道:“看着架势,过上亚当和夏娃那种光屁屁造小人还不是早晚的事?这妞这小身材啧啧啧……”

人常说聪明的人往往心思过重,所以容易早夭;人常说聪明的人往往思虑太多,所以瞻前顾后;人常说聪明的人常常多谋而少断,所以难以成事。说这些话的人往往都不太聪明,所以他们根本不会明白聪明人的想法。当然如果你问聪明的标准是什么?这个恐怕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叶欢是个聪明人,至少曾经是。古代的神通标准一般是四岁能对对,六岁能作诗,七岁写文章芸芸,到了当代神通的标准,大概就是几岁上大学,在十几岁之前智商达到了多少多少。而叶欢,也就是这个在海滩敲牡蛎的男孩也曾经在他很小的时候如此惊才绝艳过,当然他也如绝大多数的天才、神童一般走了同样的路——泯然众人!

他的人生从让人艳羡到被人鄙夷这整个时间跨度之短令人咋舌,而最另人不解,乃至于发指的就是这个家伙似乎从不以此为耻,反而是一副自甘堕落的模样。于是乎“伤仲永”的慨叹并未能发出几声,便淹没在耻笑的声浪里,再溅不起半点水花,许多年后人们便似乎彻底遗忘了此事,偶然提及也不过是三两句嘲笑声而已。

潮声响起,那个叮叮当当的石块敲击声便被赶走了,海又恢复了属于它的宁静。叶欢穿过苇荡,依照她所指的方向回返。行去不远便看到一片被压倒的芦苇,空出了一个直径三、四米的圆。芦苇有的躺在地上,有的交织缠绕在一起,倒向很艺术,甚至可以说是别具匠心,刚刚好在圈里形成两个高矮大小相近的草垛。

“可以啊!”叶欢借着浅淡的星光看到这幕场景不由啧啧称赞道。

谁道女孩根本不理会这家伙,劈手夺过草篓便很没形象的一屁股坐回靠她更近的那堆草垛,抹出两个牡蛎就这么互为工具的相互撬将起来。

“喂!你这是打算生吃啊?就不怕得霍乱么?”

“你有更好的办法?”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

“我看过一篇文章说,将牡蛎泡进冰盐水里,可以有效的杀死里面绝大部分的致伤弧菌!”叶欢一本正经的说道。

“神经!”她如今饿的紧,没有心思与他过多计较,又复专心致志的撬起了牡蛎壳。

“好吧我能生火!你这个人还真是无聊!”叶欢无奈道。

“真的?”听到“能生火”三个字,女孩的一双美眸旋即眼前一亮,竟连那略带调侃意味的后半句话也给一并忽略了。夜空下只见他摘下耳畔那已是半干的芦花,轻轻捻动,笑容灿烂!

明火烧出来的东西如何都不能称得上美味,兼之此地水汽湿重,难得拾到点半干不湿的柴草,致使那烟比火倒是大了十倍不止!只是这一切并阻止不了两个饥肠辘辘的男女风卷残云的大快朵颐!

“叶欢!”似终于吃饱了,女孩也没注意到自己熏得如小花猫一般的俏脸,突兀的开口道。

“啊?”他却是被这一声叫的有点发怔。

“你说这是哪?”

叶欢闻听此言,手里不自觉的捻动着其实是有些扎手的牡蛎壳,良久才缓缓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闻言她便不觉有些失望,却仍不死心的追问道:“那你是怎么知道这是海边的?”

“难道你不知道么?”叶欢笑的似苦还嗔,这一笑竟难得的少了几分痞劲,露出了几分秀气。

“我……”女孩这一问也觉得自己是有些不讲道理了,便不觉有些语塞。

眼见话题僵在这里,叶欢却也没有心思去开解,两人便各怀心思,轮番值守度夜。

翌日一早

“HI!美人!”女孩才睁开惺忪的睡眼,便看到一个猥琐的笑容挂在一张更加猥琐的脸上!于是一只秀气的小脚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砰!下一秒某人便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率先享用了第一餐——狗吃屎!

只是连她自己都没发现,这怒气一起,昨晚萦绕心头的那一抹困惑、隐瞒竟在这不觉间烟消云散了。

至于某位败家子,则是一边揉着肚子,一边向外吐着“早餐”一脸哀怨道:“我说姑奶奶……”话一开口但见她杏眼一瞪,登时转了口风,当即嬉皮笑脸点头哈腰道:“尊敬妙竹姑娘,我有个不成熟的小建议!”

“说!”

“早晨宜洗漱!”

她哦了一声,似想到了什么,忽然逃也似的消失在了苇荡深处。

要不要追上去呢?叶欢想着方才不断摆弄的丰盈翘臀差点没流出口水,然而下一刻他便是猛的一个激灵旖旎尽散!

“你很警觉!”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却未见人踪。

叶欢听其口音,似是燕京人士,他的脑中心念电闪,口中却是不发一言。

“瞧你衣冠举止当非我中土人士,不知兄台缘何至此?”

“我要说是因为迷路你信么?”随着话一出口,叶欢的整个人似乎也放松了下来,脸上还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

“信!攸候喜始,自我中途之地亡海外者繁逾百万,偶尔回来几个却也不是什么奇事!”

听对方如此一说,叶欢先是一惊,随后竟生出几分雀跃之情。刚刚这句话寻常人听来并不算什么,可对于他来说信息量简直太大了!

于是他心头一喜不由吋道:“攸候喜率二十五万众勤王未果后便离奇失踪,终成了一桩千古奇案,直至近代才根据印第安流传的《候喜王歌》和出土文物推测,这家伙是帅众逃到了中美洲。而从这人的话中明显此时的人应当是早已知晓了攸候喜率众远徙海外,看来史书当真是有很多玄机啊!”

不过这对于叶欢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国史于他而言本就如国画一般,重于写意而轻写实。那时编纂史书的目的本就是引之为国用,所以篡改一些、歪曲一些、戏说一些、春秋笔法再粉饰一些却也无可厚非。

跳过此节,叶欢的思绪却并未稍停:“他能仅从衣冠就如此笃定我是海外归来,大概就只有一个原因了,古人尚礼,对于这些的看重程度甚至甚于生死。所以我这等奇装异服唯一说的解释也就唯有番邦异域了。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最关键的还是那句‘偶尔回来几个却也不是什么奇事’,如果我读的不是假历史的话,古代人对于衣冠文物的看重,应当远大于同种同源。而此人却并未因此而轻视我,还主动给我找了个开脱的理由,这件事情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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