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风正在指挥工人们开饭,偶然见到远处山丘后升起一缕缕的白烟。他担心自己老板出现意外,于是立即赶了过去。
庞劲东刚刚处理好最后一块尸体,就见韩风远远的走过来,于是不慌不忙的脱下防毒面具,然后从车上拿下另一个袋子,打了开来。
韩风走到庞劲东身旁,立即就注意到了空气中弥漫的一股怪味。他提鼻子一闻,奇怪的问:“这是什么味道?”
“我也不知道!”庞劲东故作糊涂的摇摇头,然后又想了想,指着远处的一家工厂说:“那边有个化工厂,大概气味是从那边飘过来的!”
“太难闻了!”
“是啊!本来我想睡一会,结果被这气味给熏醒了!我看住在附近的居民,可以拿它当闹钟用!”
这个时候,韩风才注意到周围乱七八糟的东西。想起庞劲东刚刚是有意把自己和工人们支开,韩风很想知道庞劲东在搞什么名堂,但是不能确定自己的老板是否有不便让自己知道的事情,所以无法直接了当的问,只得试探地说:“董事长,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吗?”
庞劲东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故作神秘的说:“你来的正好!”
“怎么了?”
“有些东西需要销毁,你给我打打下手!”
韩风点头答应道:“好的!”
庞劲东从袋子里拿出了许多文件材料,点燃后扔进了坑洞里。韩风给庞劲东帮忙,偷看了两眼上面的内容,发现都是些账目。联系到庞劲东前段时间遭遇的一系列麻烦,韩风认为自己找到了庞劲东古怪行为的原因。
这些看似非常重要的账目,其实都是伪造的。对于庞劲东而言,销毁这两具尸体最难的地方,就是制造这些用以掩护的东西,难在劳动量太大,不过技术含量倒是很小。
做完这些事情后,庞劲东就和韩风回到工人们那里,正式开始了野外会餐。
或许是因为摆脱了很重的包袱,庞劲东显得格外放松。觥筹交错间,众人都喝了不少,最后尽兴而散。
临行前,所有的垃圾都按照庞劲东的吩咐,扔到了那个坑里,然后盖上了一层厚厚的土。
庞劲东看着那个坑和里面永远不会重见天日的尸骨,冷笑了一声,就驱车离开了。
然而,庞劲东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却没有想到,自己的所有的行为都被一个人看在眼里。
从庞劲东刚一出门开始,这个人始终远远的尾随着庞劲东,等到庞劲东达到了会餐的地点,这个人也在远处找到了一个适合观察的地方,然后趴在地上,用望远镜仔细观察着庞劲东的一举一动。她穿着一身迷彩服,身上还披了一条伪装网,所以庞劲东始终没有发现她。
这个人是金玲玲,从庞劲东询问自己是否会被监视的那一刻起,金玲玲就笃定了庞劲东有事瞒着自己,所以才进行了跟踪。
金玲玲是一个军事爱好者,这也是她乐于和庞劲东在一起的原因之一。有的时候,金玲玲也会参加一些野战游戏。她从没有想到过,自己那点可怜的军事知识,竟然在今天派上了用场。
在庞劲东往坑里扔东西的时候,金玲玲曾有数次想要冲上前去,弄清楚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
然而,如果自己此时真的出现在庞劲东身旁,她不敢想象自己和庞劲东之间会变成什么样子。再一想到庞劲东的人生,可能就毁在自己这样一个决定之下,金玲玲作为警察的使命感和理性,最终被情感战胜了。
等到庞劲东离开,金玲玲驱车到了那个坑旁,然后取出事先准备的一把铁锹,开始挖掘起来。
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即便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察,也不可能立即分辨出本来面目。
金玲玲按照外观和埋藏的深度,分别取出一些样品装进物证袋里,接下来又把坑恢复了原状,而且很注意的把地面弄平,撒了一下周围地面的尘土和植物在上面,让别人看不出这里曾被挖掘过。
金玲玲做完这些,刚想要离开,却见走来了三个小伙子。
“美女,打扮成这个样子干吗去啊?”其中一个剃着卡尺头的人,嬉皮笑脸的问。
另一个人接过话来:“是不是打野战啊?”
这句语带双关的话,让三个人一起哄笑起来。
金玲玲没好气的告诉这三个人:“正烦着呢!滚开,别惹我!”
“美女,脾气挺大啊!”卡尺男不为所动,依旧一副轻薄模样。见金玲玲要离开,他急忙伸手阻拦。
金玲玲本来就脾气暴躁,此时被这个男人真正弄得火大了。她一把推开卡尺男的胳膊,然后飞起一脚踢在了对方的胯间。
卡尺男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双手捂着自己的宝贝蹲了下去,他的同伴绝没有料到金玲玲会出手这样凶狠,一时之间竟然愣住了。
金玲玲收拾起东西,自顾自的就要离开,另外两个男人这时才反应过来,冲过来拦住了金玲玲,嘴里不断的骂着:“操你妈的,打了人就想走?”
如果论起格斗方面的身手,金玲玲虽然要比吕菁差上一截,但独自一两个平常男人,倒也不在话下。只是金玲玲并没有和他们比试的兴趣,因为她有一样更好用的东西。
金玲玲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了一个人,厉声喝道:“都特么不许动!”
普通警察在工作的时候很少配枪,更不说其他时间。
金玲玲则不然,她当警察的目的之一,就是能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枪,因此平日里枪不离身。
其实说起来,有些时候她是违反了枪支管理纪律的,但基于她的身份,又从未惹出过什么麻烦,因此主管领导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偶尔会揶揄她:“你适合到M国去当警察!”
让金玲玲颇为失望的是,尽管她很精心的保养佩枪,却基本没有什么机会使用,直到认识了庞劲东。许多事情一再证明,金玲玲幸亏成为了警界的这样一个怪胎。
只不过在眼下,这支枪的威慑作用竟然不如刚才的一脚,两个色狼一边嚷着:“他妈的拿支假枪吓唬我!”一边就要冲过来夺枪。
当其中一个人的手指碰到金玲玲的手腕的时候,金玲玲近乎本能的扣动了扳机。
一声清脆的枪声过后,那个人先是怔了一下,接下来就发现自己的大腿血流如注。
他捂着伤口,傻傻的看着金玲玲。他感到奇怪的是,刚开始的时候,伤口只是感到了一丝冰凉,片刻过后,才传来一阵钻心般的疼痛。
这个时候,三个人才知道金玲玲是不好惹的,一起跪倒在地,不约而同高呼:“大姐饶命,我错了!”
金玲玲从口袋里拿出警官证,在这三个人面前一晃,冷冷的说:“你们连警察都敢调戏,胆子也忒大了!”
从内心而言,金玲玲不但想开枪,而且想把这三个人全部爆头。
就算真的这样做了,自己既可以算是正当防卫,还可以给他们扣一个暴力抗法的帽子,无论从哪个方面,自己都不会有太大麻烦。但却势必要惊动自己的上级和同事,为了形成事件的整体材料,还要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这样一来,庞劲东挖的那个坑就暴露了。所以从这一方面而言,金玲玲又不愿意开枪。
最后,金玲玲叹了一口气,对那个挨枪子的倒霉蛋说:“幸亏你没死!”
再说庞劲东这边,正在回家的路上,沈家瑶的电话打了进去。庞劲东刚一接起,沈家瑶劈头盖脸的问:“你到底干了些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除了庞劲东在彭劲东家里避难时,沈家瑶打过一次电话之外,就再也没有和庞劲东有过任何联系,完全是一副不闻不问、任庞劲东自生自灭的样子。庞劲东曾一再自问,难道自己在沈家瑶的心里,就是这样可有可无的吗?
庞劲东所不知道的是,沈家瑶的心里并不好受。前些天,警察隔三差五的到公司调查庞劲东,却又不说原因。公司的员工对此议论纷纷,沈家瑶表面兀自镇定,内心却饱受煎熬。她很想知道庞劲东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甚至愿意尽自己全部所能去帮助庞劲东摆脱困境。尽管十年的时间改变了两个人许多,但是从儿时结下的那种感情,却始终深深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
沈家瑶的电话被庞劲东拒接之后,她一气之下就再没打过第二个电话。不过,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矜持与高傲,更重要的是,她很快就从金玲玲那里了解到了详细情况。
庞劲东眼下已经安然无事了,而沈家瑶也终于按捺不住,再次把电话打了过去。只不过她的性格,使得她绝不会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
“我的一切都很好!”庞劲东放慢了车速,悠然自得的回答。
沈家瑶轻哼一声,不客气的说:“还很好呢?你就快被通缉了!”
“可是我摆平了!”庞劲东言语之下,带着一丝得意。
“别再惹出更大的麻烦!”
“你能不能盼我发生点好事?”
“好事已经发生过了!”顿了顿,沈家瑶继续说:“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拿下那块地的?”
沈家瑶的这句话等于在告诉庞劲东,她所知道的事情比庞劲东想象到的,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