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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历一零九五章 小叮铛历险记(1 / 1)

()烈日当空,紫霄奉天城繁华依旧。

南城门车水马龙,进出之人多不胜数。

守城的军士们一个个挺直如枪,尽职尽责做着自己本职的工作,毫不含糊。

往来之人时不时被盘问,被审查,也有倒霉的被抓出来,因为货物中私藏了走私违禁品,在帝都玩这套花活,虽罪行不至于丢命,但一番牢狱之苦是免不了的。也有幸运的,将东西瞒天过海私运进去,自然能赚的钵满盆满。这也算是玩命弄来的横财了,一辈子也不敢赌运几回的。

利之所在,总有敢于玩命的!

南门远处官道旁的青草中,一团黑黑的小身体窝在那里,黑毛上沾满泥屑青草,极为狼狈,一看就是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数天前胖乎乎的身体,因为这数日玩命飞奔,虽有灵符提供的能量支持,但是,小叮铛还是消耗了自身的五层以上精力,它已经疲惫到了极点。但是,有任务在身,只要还没有死,就不能停下脚步!

这几天时间,它翻越群山峻岭,游过宽阔江河,数次被野兽追杀,在江中游泳之时被怪兽袭击,每一次都差点殒命,要不是速度足够快,早就成了凶兽们腹中的食物。

小叮铛也害怕,但是,只要想起主人的叮嘱,无穷的勇气就会在心中生出,这样一来,它就不怕了。

经历无穷凶险,凭着四条腿,愣是在三日之内赶到了目标所在的城市。按照其主人的话来讲,这是一座叫做帝都的伟大城市!

小叮铛犯难了。

它在青草中隐藏好身形,考虑怎样混进去的问题。

数天时间,它经过无数大小城市。因为它是一条流浪狗,总是受到欺负!有凶神恶煞的人类挥舞棍棒追打它!有一次,它饿的不行了,去人类的桌子上偷来一块馒头,就被数个长相恐怖的家伙追了好几条街!亏了身子小,从某个墙洞中钻了出去,才幸免于难!

“世界上像主人一般疼爱自己的毕竟极少!”它心中有了觉悟。

是啊,世上有几人拥有庞天涯一般的慧眼,可以感知到这条看起来很一般的小??的小黑狗体内有远古天狼的血脉呢?所以,庞天涯是军神,而大多数的人,一生碌碌无为。很多事不是没有原因的,偶然之说,过于牵强。

在人类城市中受到不友好待遇,所以,小叮铛大多数时间都在荒野中行走。虽然有凶兽要杀它,但也比人类容易对付。

小叮铛很清楚的感知到,这些凶兽虽然恐怖,但脑袋都不是很灵光,随便绕两圈,留下点向着某个方向去的痕迹和体味,那些笨家伙就会顺着追出去了,自己自然就安全了。何况,荒野中有吃有喝,运气好了,还能在某些动物的巢穴中弄来点好吃的!比如,偷点鸟蛋,在打盹的老虎身边,叨来带肉的骨头啊之类的。然后在老虎怒发如狂扑来之前,凭着身体内不知名的力量,咬紧骨头迅速逃离!

就凭着远远超过普通凶兽的智慧,小叮铛补充上体力,继续自己的征程!

它没有辜负庞天涯的希望,在预定时间内到达了帝都城外。但是,这里的城墙好高好高。何况,这是目标,不能绕开它从别处经过,必须进入其中。最主要的是,这里的安检,实在太恐怖了!

小叮铛看着城门处认真负责检查来往行人的军人,眼睛中都是害怕神色。

“自己这种看起来就是流浪的小狗,军人们会毫不犹豫掏出刀子砍过来!自己死了到是无所谓,可是身负的使命怎么办呢?”

狗这种生物被称为最忠诚的伙伴,绝对不是开玩笑。在所有动物中,狗狗的忠诚度名列前茅!

只凭这一点,像云墨这种人,一生都会对小狗这种生物友善。他太明白忠诚这两个字的含义了,他因为这两个字有多少故事,说起来都是眼泪啊!

所以,在云墨前世,他最痛恨的两个国家就是岛国和高丽棒子国!因为,其中之一捕杀鲸鱼、海豚,而另一个国家吃狗肉是传统!这两个国家令其深恶痛绝!

云墨曾经想过,自己要是能有朝一日能掌控时空法则,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领着奥萨马暗堂的煞星们穿越回去,将这两个对待动物无比残忍的国家连根拔掉,让他们永远沉入海水中不见天日!

额…,扯远了!书归正传。

瘦了好几圈的小叮铛,窝在草丛中冥思苦想,终于想明白怎样做才能混进这守卫如此森严的大城了。

它必须赌一把!。

无论什么样的生物中,总有善良的和邪恶的,它赌的就是:这些军人中善良的、喜爱小动物的人很多!

若果赌错了,就会被乱刀砍死,这么多人,它不认为自己进入那条长长甬道之后,还有机会跑出去,这是瓮中捉鳖的格局。

小叮铛超高的智慧很轻松就能想到这一点。为了完成任务,它只能冒险!

藏到某些车队中混进去行不通。因为,它感觉到了,那些军人中有些极为恐怖的家伙,虽然比之主人差的远,但是,他们有主人那种神念扫描能力,任何生物都无所遁形,藏在车队中,被搜藏出来,自己这种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必然下场凄惨!即使侥幸不死,万一被圈在笼子中,就会耽搁大事。

“只能这般做,看命运了!”

小叮铛这般想到。

站起身来,跑到远处一条清澈的小河边,将浑身的泥土和草屑洗掉,露出宛似绸缎一般光滑的黑毛。口爪麻利的在河水中咬住数条小鱼,狼吞虎咽吃上一顿。

“要是一会死了,也要做一条吃饱了的狗”。

爬上河岸,抖动黑毛,将水珠甩干,鼻子仔细闻闻,没有任何异味,口中都用河水涮了好几遍!

在阳光下,很快就晒干了。

脖子项圈上破旧的小铃铛发出微弱的‘叮铛’声响。

小叮铛用不快不慢的步伐接近南门。

毛随江领着一众军士仔细的盘查来往人流,感知中却一直在看着早早就出现在城外一直看着这里的这条小狗。亲眼看着这小狗去洗澡,然后捕捉食物,再然后眼睛中拟人化的出现‘壮士一去不复还’的大无畏神情,毛随江面上神色不变,但是,心中惊涛骇浪迭起!

“这是一只智慧比之人类丝毫不差的小狗!”他很清楚感知到这一点,这小狗的眼神他一直留意,很明白这条小狗想些什么。

“它想要进城,害怕被杀,所以去梳妆打扮准备卖萌!这样就能混进城中,好神奇的狗!”

毛随江一辈子也没有遇到过这般聪明的小狗,心中满满的都是喜爱。特别是小狗眼中那种不畏牺牲的神情,和最勇敢的战士有什么区别?

毛随江不动声色,想看看这条与众不同的小狗会怎样做。

‘叮铛,叮铛…!’

随着声响,小叮铛走到一位女性军士的身边。在女孩惊骇的眼神中,小叮铛汪汪的叫了几声,摇着小尾巴,用小脑袋在女军士的靴子上蹭偎起来,大眼睛中都是可爱的依恋神色。

咦?所有守卫城门的军人都发现了这条可爱的、来历不明的小狗,一时间,眼睛中都有了笑意!

笑意是针对那个女孩的,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女孩对狗毛过敏,会不停打哈欠。

啊啊…!

女孩骤然惊声尖叫起来,下意识就要一脚将小叮铛踢飞。

“唉,完了!”

小叮铛心中哀叹一声。

“此时最聪明做法是向着来时路狂奔,但是,报讯时间不能再耽搁了,只能向城门中的甬道奔掠!可是这城门显然对任何生物的通过都极为严格,自己一向内闯,很可能会被军人们下意识乱刀砍死,但是,没有选择了!”

在皮靴即将踢到身上的一刻,小叮铛做好了强行闯进去的准备,不成功就成仁!

就在此时,“住手!”一声厉喝传来。

女军士下意识终止了动作,然后双脚并拢立定。

小叮铛浑身被一层冷汗湿透,静静趴在地面不动了。

能不闯关尽量别闯关,那会很容易送命的。它很清楚这种道理。

微风浮动,小叮铛身前已经多了一个男子。

众军人齐齐施礼口称‘长官’。

毛随江不悦的瞪了惊慌失措的女子一眼,缓声道:“人一辈子,能被别的生物喜欢是多么难得的事情?不论是人是动物,都值得珍惜。这么多人,这小狗最喜欢你,你还这般对它,不觉得有些过分了吗?”

女孩满脸通红,无法回话,心中委屈死了:不是不喜欢,而是自己对小狗过敏好不?下意识就这般做的。

毛随江一辈子不受重用,对这种感觉最敏感,无论谁对他表现出善意,他都会心中温暖。

所以,他接人待物和一般人不一样。

所以,李涛会下马和这人结实一番,就是因为他是与众不同之人,亦或者说是心高气傲却命途多舛之人!

毛随江蹲下,伸手摸摸小叮铛脑门,手中多出一大块熏烤好的牛肉。

“汪汪…!”小叮铛兴奋了,小尾巴使劲摇动着,知道遇到好心人了。

它咬住牛肉,眼睛中都是感激神色。

所有军人和路过的百姓都看清楚了小狗眼中的神色,齐齐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这般通人性的生物,第一次看到啊!

“我叫做毛随江,在帝都,有人或者别的生物欺负你,来这里找我。去吧!”

毛随江像对待朋友一般对小叮铛说道。

呜呜…!

小叮铛眼睛眨动起来,有感激的雾气出现。数天时间,第一次遇到这般好心的人类,小狗心中都是感动。

极为人性化的,小狗竟然点点头。然后叼着牛肉迅速向城内跑去。

毛随江笑了起来。军人们自然不会阻拦,看着这条通灵的小狗消失在远方,所有人心中都生出奇异的感觉。

毛随江永远想不到,在不远的未来,因为今天的举动,他会得到多大的收获!

他放进了小叮铛,无形中,功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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