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1171章魔族混混
柳青风紧张的注视战场,虽然在大雨之中,他看得并不是那么清楚。柳青风一直都知道,不死鸟军团非常的强大,不过他的知道全都是通过资料,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用自己的眼睛去证实不死鸟军团的强大。
真的,很强。
柳青风很庆幸自己选择了胡忧,他心里很清楚,眼下这二十多万士兵,并不是胡忧的全部力量,胡忧的手中,还有更多的战力。而哪怕就这二十多万士兵,以现在的形势来看,就算是再加上他的十九万部队,这些所谓的义军,也无法在帝都获得任何的便宜。小小的义军,跟本没有和胡忧力斗的能力。
如果说柳青风之前心里还有一点点的不甘心,那么此时那些不甘心早就已经没有了。选择不死鸟军团,选择胡忧,怕是他这靠子最正确的选择,没有之一!
二路义军再第三次被打退之后,又一次起了退攻。此时的他们已经是强弩之末,可惜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错误的以为帝都的日子比他们跟加的坚难呢。柳青风知道,该是他出手的时候了。
暴雨依旧,仿佛天漏了一般。大批的士兵如蚂蚁一样,喊着为自己壮胆的口号,向帝都城扑去。短短的几百米距离,能成功走完的没有几个,而靠近城墙还并不是终点,你看那墙角堆积着的不甘嘴脸,不正是他们的伙伴吗。
“好久没有这样的场面了。”胡忧轻轻叹息一声。论得战争,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最为惨烈,魔族虽然有着近加强大的战力,却是很难打出这样的场面。
红叶如以往一样,陪在胡忧的身边,只要是条件许可,她都会尽可能的在每一场对战时留下胡忧的身边。只是这样的机会向来不多,这还是红叶第三次陪在胡忧的身边目赌着战争的继续。
“柳青风快开始了。”从开战到现在,朱大能第一次开口。平时的朱大能话挺多的,每次一开战,他的话就变多了,更多的时候他都在思考。
将军在战场上的作用,与士兵完全不一样,士兵讲究的是拼命,是更好的完成上级交待下来的指令,而将军更多的则是思考,他们是战场上的灵魂,没有经过思考的战场,那永远都是失败的战场。
“是应该开始了。”胡忧认同的点点头,如果柳青风真有能力,应该已经看清楚了战场的形势,他应该在三分钟之内,把自己的部队一气投入战场之中,在这场大雨停下来之前,结束战斗。
从身后传来的战鼓声,没有引起义军士兵的注意,那样的战鼓今天已经不知道敲响了多少次,听得他们的耳朵都有些起茧子了。
冲,冲,冲,上头的那些人,就是会不停的下达进攻的命令,也不看看这究竟能不能冲得上去。
士兵在心里抱怨着,却不知道他们的长官已经脸色大变。因为他们心里非常的明白,他们并没有下令击敲,可那是哪里来的战鼓声呢?
这并不是猜谜会,这里是战场。所有你不懂的东西,都会很快的给出答案。只是,在获知答案的时候,你得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正气会的士兵从后面掩杀而上,士兵是没有思想的,他们并不会是思考之前的战友为什么会瞬间变成了敌人。他们只知道按指令出击,用手里的武器,消灭敌人或是让敌人把他们消灭,就那会简单。
风停了,雨停了,迟到了大半天的太阳,终于出现在它本就应该出现的位子,只是已经很多人无法看到了。
义军败了,比相像中的快了很多,在来之前,他们可没有想过事件会是这样的,但是结果已经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只大半天而已,他们败得一败涂地,再没有翻盘的机会。
城头上,胡忧静静的站着,没有开口,视线似乎也没有焦点。朱大能和红叶都已经各自去处理自己的事物,离着大约十米的距离,是亲卫营的士兵。
士兵都在执行自己的护卫任务,胡忧在想什么,他们不知道,也不会去猜。因为再怎么猜,他们也依然是不知道的。
“少帅,柳青风将军来了。”一士兵来到胡忧的身前,行礼并告诉胡忧他的来意。
“让他过来吧。”胡忧淡淡的笑笑,他很少向士兵板脸,哪怕是最小的小兵。
几分钟之后,柳青风满脸喜色而来。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起义好几年,今天一战还是他这辈子唯一经历的大战。还好是赢了,如果输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少帅。”柳青风非常认真的给胡忧行了一个军礼。天风大6强者为尊,以胡忧强大的实力,受得起柳青风这一礼,柳青风也心甘情愿。
“打得不错。”胡忧给了柳青风四个字,算是对柳青风的肯定。这一战,柳青风的部队算是奇兵,效果相当的不错。义军跟本没有想过在自己的身后,会出现那么强大的部队,在第一次受到正气会冲击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乱了。
胡忧瞬间当机立断,派出了骑兵部队。一万二千多以野马为主的骑兵力量,在暴露之中疯狂的冲击着两支义军。横冲直撞,一片片的切割,一块块的分隔,义军顾得了面前,顾不了后面,只坚持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会线崩溃,剩下的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此战,不死鸟军团抓到了十万俘虏。义军的训练太差,又没有什么向心力,眼看逃生无望,马上缴械投降。丢了武器就不用死,这样的买卖是做得过的。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为了把破刀而丢命,是不是太蠢了一些。
“都是少帅指挥得好。”柳青风谦虚道。能赢这么一仗,他的心里还是挺得意的。
胡忧笑笑,没有再说什么。很少有人知道,每一次大战之后,胡忧的心情其实都不是那么好,就像女人的那几天一样,莫名的烦躁。他只是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时间一晃,半个月就那么过去。一切又全都恢复了平静。似乎十天之前并没有生过战争似的。
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让自己选择性的遗忘掉一些事,那是非常必要的。不然眼前永远浮现出尸山血海,谁都受不了了。
院子里有些安静,胡忧一早起来,现住在这院子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出去了。回忆了好一会,胡忧才想起了,确实是那样。
“孤家寡人,皇帝的心情怕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吧。”
胡忧自嘲一笑,到没感觉有什么不适。在二十岁以前,大多数的时候,他不都是一个人吗。
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用好奇而冷漠的目光观察这个世界。
好久没有一个人了,胡忧决定好好享受一下。
厨房里有扶辰做好的早餐,胡忧没有动。他今天想到外面吃口,虽然外面的东西水准比扶辰做的差很远,但是外面的气氛好呀。
有人说老百姓是善忘的,看来真是那样。战争只是过去十天而已,从他们的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到了。想想也是,生活总是要继续下去的,谁有功夫去考虑那些什么战争不战争的事,米袋子里还有没有米,才是最需要关心的事吧。
随便找了一个小摊,要了一碗小米粥和两个包子,胡忧开始享受一个人的早餐。味道还不错,因为胡忧的心情不错。
街角有个汉子在卖大力丸,呼呼喝喝的聚了不少的人,远远看着挺亲切的。看到他胡忧不由想起了以前的自己。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那你就开始老了。
也许吧,胡忧并不是那么在乎这些。严格的说起来,连胡忧自己都不知道,他现在应该是几岁。似乎二十,三十,四十都可以。胡忧到觉得,如果论心态,他可以算作八十岁,因为即使八十岁的老人,也没几个经历过像他经历过的那么多事。人因梦想而伟大,因经历而长大,这就是人生的定意了。
看那汉子表演得还挺有点意思的,胡忧捧场的买了两颗大力丸,也算是帮曾经的同行一把吧。
有了胡忧的带头,不少看热闹的也都纷纷卖了一些。虽然买的人都知道,这大力丸的效用不见得就有那汉子说的那么好,但是在这种随时都可能开战的岁月,身边能有些防身的药,总归是好的。
买大力丸的汉子都胡忧挺感激的,不过在回身找胡忧的时候,胡忧却早已经离开了。让他有些遗憾的没有能说是那个‘谢’字。
把玩着手里的大力丸,胡忧继续随意的游走于街市之中。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胡忧现自己被人吊上了。
没有任何的慌张,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看来之后的时间,不会无聊了。
胡忧在现被人吊尾的瞬间,已经判断出那并不是魔族又或是哪一方强大势力派来的杀手,那不过是一小混混而已。
小混混这种职业算不上伟大,生命力确是很长的,从业门槛不高,不少年轻人,一不小心就成了小混混。
小混混分两种,一种是有组织的,一种是没组织的,哪一种更厉害,其实有些说不清楚,主要还是得看从业人员。胡忧以前就是一个没有组织的小混混,你说他厉害还是不厉害?
胡忧在心里思索了一阵,就知道这应该是在买大力丸时惹的货。财不露白呀,那小子肯定是看到了胡忧的钱袋子,这才见才起义。没感觉他有同伙,看来是一个单干的。
装做完全没有感觉的样子,胡忧走过了一条大街之后,一转身,走进了边上一条胡同。他到是想看看,后面那个家伙,能给他带来怎样的惊喜。
“你想要什么?”看走得差不多了,胡忧突然停下来,看着身后一片空地说话。
哪里似乎没有人,不过在胡忧这话说完之后,一个人影出现在那里。
“有点本事呀,居然能提前现我。”小混混嘿嘿笑着,似乎对被胡忧现并没有任何的感觉。
有本事的人,遇事都不慌。看来这是一个有点小本事的混混。胡忧在心里暗笑着,继续观察着这个家伙。他到是要看看,这个家伙有些什么本事,敢那么嚣张。
小混混看胡忧不开口,也不以为意。在他看来,这次是十拿九稳了。做为一个暴力实施者,他有义务让受害人知道,接下来将会生什么事。
小混混道:“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的。求财而已,你只要把钱袋子给我,我马上就会离开,从此之后,大家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胡忧笑笑道:“那不是挺可惜的。我还以为你是来和我交朋友的呢。”
小混混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有点意思呀,你如果不是被吓傻了说胡话,那就是小有几分本事的人。看你的钱袋子不轻,应该是后者。兄弟是干哪行的?”
小混混的话,也样胡忧来了兴趣。笑笑道:“你猜呢。”
小混混观察了胡忧一会,摇摇头道:“这还真是不好猜。一开始我以为你是一个生意人,但是现在看来,又不太像。还是你告诉我好了。”
胡忧问道:“那你看我有没有可能和你是同行。这样吧,你把身上那十个钢板交出来,我放你走。”
小混混猛的瞪大了眼睛。吓着他的不是胡忧黑吃黑的打算,而是胡忧居然能猜到他的身上有十个铜板。要知道他身上有十个铜板的事,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其他人跟本就不知道。
“你是什么人。”小混混强制让自己定下神来,逼神着胡忧。他在考虑着胡忧既然能知道他有十个铜板,那会不会知道他更多的东西。
胡忧的目光有意无意的在小混混的额头上扫了一眼,那里绑着一条黑色的头带,一眼看去,看不出什么东西。
当然,普通人看不出什么,不代表胡忧也什么都看不到。胡忧能很清楚的看到,那条头带的下面,藏着的是一对小角。这个小混混不是普通人族,他来自魔族。
魔族居然也有混混,这还真是奇事。胡忧知所以把他引到这里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得好好查查,这是什么原因,或是说这里面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东西。
“我都说了,我们是同行呀。”胡忧哈哈大笑。那笑声几乎和小混混之前笑的一模一样。
小混混这会已经收起了笑意,脸色非常凝重的看着胡忧。他有不好的预感,这一次怕是要出事。
“看是我今天是看走了眼,好吧,我们就当没见过好了。”三十六计走为上,小混混果断的打算放弃这笔‘买卖’,先离开这里再说。这帝都有钱人多的是,没有必要冒险做一些不应该做的。
“这就走,是不是太快了一些?”胡忧可没想过就那么放他离开。他很想知道,自己能从这个魔族混混的身上获得什么。
不要小看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他独到的地方,很可能会给你带来惊喜。
这是胡忧那本故事书里所记录的名子,胡忧一直深以为然。一个人的高低,更多的时候是由他屁股下的位子决定的,和他本人的能力,没有太大的关系。就拿这眼前的小混混来说,换一个地方,他也许可以成为一名将军都不一定。
“这是你逼我的。”小混混终于出手了。胡忧猜得没有错,他确实来自魔族,而且还不是普通的魔族。严格来说,他算是香香的哥哥,当然,只是义兄,不是亲生的那种。
他的父亲是大魔神的伙伴,当年更有机会成为大魔神的,其实是他的父亲。当然,他的父亲之所以最后没有坐上大魔神的位子,还丢了性命,必然是有原因的。
他有个名字叫森重铭,父亲死这后,他被新一代的大魔神给收到了身边。与金牙一样,他也选择了伪装自己,不过伪装的方式有所不同,金牙把自己弄成一个笨蛋,而森重铭则让自己看上去像个混子,玩世不恭的小混混,让所有人都看轻他。
森重铭拥有非常强大的武力,只是从来没有在族中展现过。这会一拳打向胡忧,可是下了死手的。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真正实力。知道的人,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胡忧早就已经防着森重铭,一个滑步就移开了自己的身子,但没等他站住,拳头又到了。身后已经是墙,胡忧没法再躲,只能硬架森重铭一招。
一声闷响,胡忧和森重铭各退一步,这一硬碰,两人半斤八两,谁都没有占着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