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先生。您将享受到我们餐厅最周到的服务。”哥哥已经完全入戏。
将餐盘用一种优美的姿势递上餐桌,哥哥来到小当家面前,掏出洁白的围巾,仔细又轻柔的为小当家系上,这让小当家很不适应。
“这个…不用这么客气嘛!我只是试吃一下而已。”闻着哥哥身上浓厚的男性气息,小当家竟有一丝脸红。
“不,既然您要吃我们的菜品,您就是我们最至高无上的顾客。”哥哥一脸认真。
为小当家摆上精致的餐具,哥哥揭开了面前餐盘的西式餐盖。
一股极致的香味散发而出,直冲的苍穹!
热气腾腾的炒饭上散布的晶莹剔透的虾仁,混合绿色的果蔬,如同星星和月亮的搭配那样和谐,让人不由食指大动。
“这是我的秘制*虾仁果蔬烩饭。请您品尝。”哥哥对小当家施了一礼。
“那我开动了。”小当家也很期待。
勺子轻轻向烩饭舀去,和普通的炒饭不同,这炒饭还有点粘。
怎么回事?小当家觉得面前这家伙绝对不简单。怎么可能连炒饭的火候都掌握不好以至于炒饭不够颗粒分明。
带着这样的疑惑,小当家将烩饭放入嘴中。
没有不到火候的粘腻感,这有点不那么颗粒分明的炒饭,反而有着一般炒饭所没有的清香。
这是!这无与伦比的鲜味是怎么回事?不同于普通蛋白质里的谷氨酸鲜味虚浮在外,这烩饭里的鲜味深深的埋在米饭的深处,经由牙齿的咀嚼和舌头的舔舐才慢慢爆发出来。
鲜美!鲜美!
小当家一口又一口,根本不能控制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好吃啊!为什么,为什么!
小当家沉醉着想再舀一勺,却发现这饭已经没了。
“为什么你做的饭只有三口?”小当家疑惑的问。
“三口是一种极限。”哥哥回答。
“极限?”小当家疑惑的问。
“是的,人们食用料理的前三口是对一种料理至高的品味和享受。但三口以后,不论是多么美味的料理,这种快感都会渐渐消失,而变成只为了饱腹而进行的机械运动了。”哥哥详尽的回答。
“原来是这样,这就是久闻其香而不觉香的道理吧。没想到你不仅厨艺好,还对人类的感觉机制有这么深刻的研究,真的很厉害啊。”小当家一脸赞赏。
“缪赞,缪赞。”哥哥十分谦虚,但下面一句话暴露了他骄傲的本质:“如果你选择我们两兄弟当伙伴,我们会让您更惊喜的。”
小当家沉吟考虑,好像很难决定的样子。林夕也很紧张,如果小当家决定要他们两兄弟就不能留自己了。
这时候却有试炼者不甘寂寞跳了出来:“小当家等一下!我有个问题要提。”
“你之前说试题是蛋炒饭,但他的炒饭哪里有蛋?”这个试炼者咬咬牙,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前面已经有了一个林夕,再让这个家伙过关,那就真没有他们的事了。所以现在无论用什么方法,能排除一个强敌就排除一个,哪怕得罪别的试炼者也再所不惜。
“你尝尝这饭吧。”小当家将餐盘边缘剩下的几粒米饭舀给这位试炼者。
试炼者看了看这几粒饭,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入了口中。
脑中好像有一道闪电劈过,只留下那种震惊。
怎么会这么鲜!
“他早就用了蛋,只是你没有发现。”
“那种蛋,叫鱼卵。”
这个挑刺的试炼者呆若木鸡。
审查继续进行,轮到这个米其林弟弟了。
弟弟拿出餐盘,递上桌子。
“请品尝。”弟弟施了一礼。
揭开锅,里面却是一个看起来又干又冷的熟面皮。
“哪里有炒饭?”小当家疑惑。
等一下,弟弟不知从哪里拿来一根细针,轻轻戳在了面皮正上方。
“吱!”随着细针的拔出,面团发出了尖锐的尖啸声。随着这尖啸声,面团居然如同花朵一般的慢慢绽放。
熟面皮里是色彩鲜美的什锦炒饭,红绿白橙黄的交织如同一曲优美的五线谱。
一股平常什锦炒饭难以比拟的异香向四周传去,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我将面皮内部划出八道近皮的划口。待炒饭炒好装盘时,从面皮上面的开口倒入炒饭,最后将面皮上口用我特制的粘稠海鲜酱封口。”
“要吃之前只要扎通封口,承受不住内里蒸汽的压力和炒饭自身的挤压,面皮就会自动散开,如同花朵绽放一般,释放出内里美味的彩虹炒饭。”
“所以我又叫这饭为彩虹花。”
“真是精巧的构思!”小当家已经迫不及待,舀上一勺放进嘴里。
浓烈的香气和海鲜酱的美味,还有这仿佛刚出锅的热度都让小当家陶醉不已。
小当家很快就解决了不多的炒饭。
刚准备满足的放下勺子,弟弟却递了一双筷子过来。
“尝尝这面皮吧。”弟弟自信的说。
这面皮有什么好吃的,小当家将信将疑。
小心地用筷子夹下一截面皮,小当家轻轻将将面皮放在嘴里。
好脆!小当家仿佛能听见面皮里表在嘴里迸的碎裂的声音。这口感,这鲜美一点不输之前的炒饭啊。
面皮外表的柔软润滑和内里的酥脆香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有一点之前炒饭的淡淡香味,让人欲罢不能。
小当家拿起一片面皮内表一看。
这是!
面皮内表有星星点点的硬质的饭粒黏在上面,就像一个个微小又香脆的锅巴一样。
“你在面皮里表做了什么?”小当家问。
“只不过是用一点热油浇过而已。配上剩余的饭粒,足以撼动人的味觉。”弟弟自信又骄傲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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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进入了最终的阶段,选出优胜者。
林夕,哥哥,弟弟,到底选谁呢?小当家在进行痛苦的抉择。
看了看林夕,看了看哥哥,又看了看弟弟。
小当家觉得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很棒,但还是有点差距的。
哥哥是毫无疑问了,既有创意又有美味。林夕的老干妈辣酱实在是人间美味,但炒饭与之相配就显得太普通,弟弟的菜很有创意,香味却有点胜过了味道。
弟弟和林夕到底选谁呢?小当家在进行最后的衡量。
最后,林夕的老干妈辣酱的美味压倒了对弟弟的创意的赞赏,小当家的眼睛看向了林夕。
“我决定…”
老于世故的哥哥一看就知道小当家要选林夕了,他向弟弟打了个手势。
“弟弟,要用那个了。”
“嗯,哥哥,不得不用了呢!”
而林夕还一无所知,在焦急的等待小当家宣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