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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们不要懦夫(1 / 1)

正在休息的义军突然被各自的头领召集起来,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了刚才周大旺他们商议的那块草地后,才隐约知道是周大将军要挑选人,以补充到那位这几天大家都在谈论的李将军部下。听说要挑选五百人,所有人都兴奋的跃跃欲试。就是不知道李将军要的人,都有什么条件。

要知道,那位李将军的部下不但一天吃三顿饭,而且还顿顿以肉食为主。那感觉,想想都会流口水!

不过,李云飞的第一个条件就让很多人失望了——有家眷的不要。不过这些人里面,有家眷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还有好些是这一路上才跟着他们的。

王守德、关士龙等人不在,李云飞只能亲自动手一个个去挑选,又叫过李瑞、黑子等人和他一起,小声地告诉他们选人的条件。首先是要找些读书人,哪怕只能识字也不错。接着就是工匠,只要是铁匠、木匠,其他条件不限。虽然说了不要带家眷,但只要识字或有一技之长的,有家眷也没关系。

这都是李云飞为未来的发展而考虑的。识字的读书人,学起东西来,比一般人都要快得多。这些人,在不久的将来,都要成为军队的骨干。想要建立一支超时代的军队,军官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不但要有文化,还要有继续不断学习的能力。

而工匠更是各个方面都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打的是武器的对比,还有各种配备工具的性能对比。蒙古人屠城时,都要先把工匠挑出来,然后再大杀一通,可见工匠在古代战争中的重要性。

其他人的条件也比较严格,年龄必须是在18岁到35岁的青壮年,身体强壮,最好懂点武艺。

尽管他们的条件不低,但从两三千人里面挑选五百人,也没有多大困难。加上大多数人都希望被选中,这样不但能吃饱饭,还有肉吃,所以,只用了小半个时辰,五百人就已经选够。这些,基本上都是当过兵的人。

没有家眷这一条好办,周大旺收拢的溃兵基本上都是单身一人,有家眷的也多数失落在官兵的围剿中了。

有一技之长的人也不少,明朝的官兵打仗虽然不怎么样,那是因为统兵的将军问题,与士兵无关。尤其是出生于军户的卫所兵,几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一辈子是军人,除了屯田之外,每日的操练还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人也都知道,要在战场上活命,最好保证就是一身武艺。

义军很多都是劫后余生的边军士兵,这些士兵不管来自哪里,自身的素质是改变不了的。

本来李云飞以为最难找的应该是工匠,他也没抱多大的希望,心想只要能找到一两个就不错了。好在明朝自给自足的卫所制沿用了几百年,军中匠户和军户几乎是共存的,打仗少不了制作器具和兵器。于是工匠的问题,居然也没有遇到什么困难,竟然给李云飞找到了二十多人。这个意外的收获,让李云飞欣喜异常。兵可以用不长的时间就训练得出来,但象这些祖辈都是匠户的工匠,就可遇而不可求了。

只是读书人不多,最终只找了十多人,有几个也就认识些字而已,根本不能算作读书人。不过这已经是额外的收获了,李云飞并不贪心。得到这些人,自己在这个世上的生存机会,又要大一些了。

除了这些之外,周大旺还格外“慷慨”地给了李云飞三十匹军马。原因当然是希望李云飞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至少能够逃脱,再一个也是因为这些马留下来周大旺也养不起。

这些军马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保留到现在可真是不容易。军马不同于普通的驮马,它们光吃草还不够,必须喂食大豆等粗粮,否则就没有体力奔跑。只是周大旺连人都快养不起了,更何况娇贵的军马?再留下去,恐怕最后只能宰了啃马骨头——肉都饿瘦了。

李云飞喜出望外,摸着强壮的骏马,就象抚摸美女的大腿一样,都舍不得放手了。

要知道,军马可只有官军中才会有,而且除了少数的骑兵外,一般的军队中,只有斥候与将官才会配备马匹。虽然一匹军马也只需要十多两银子,但关键是军马是有钱都买不到的。

现在李云飞加上原先的十来匹马,已经可以建立一支不小的游骑队了,四十匹马,相当于半个骑兵连啊,怎么能让他不激动!有了游骑,不管是进攻还是撤退,还是消息的传递,都比两条腿不知要快上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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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李云飞人选定后,周大旺叮嘱了一番,为了和官军拉开距离,立刻带着大队人马继续前行。而李云飞的人马都是轻装简行,行军速度要快得多,只要不与官军遇上,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只是周桂娟死活不愿跟着大部队一起,非要留在李云飞身边,让周大旺既恼怒又无奈。但妹妹不是小孩子了,他也不能什么都控制她,只能由着她的性子,让李云飞一定要好好照顾她。遇到官军,支持不住的时候——就想办法逃命吧!

谁都知道,这一别,要么李云飞大胜,立下大功凯旋而归。要么被官军堵住,这几百人在官军的围攻下,可能连渣都剩不下来。而发生前一种情况的机率,自然要小得多。在没有先进通迅技术的古代,这种离别,很可能就是永别。

………………

空旷的草地上,突然之间静了下来,只有几百人粗重的呼吸,如风箱般此起彼伏。

五百多人密密麻麻、零乱地站着,懒散的样子,没有任何军人的自觉。他们好奇地看着他们面前这个年轻的“领导者”,不知道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命运会是什么。

李云飞也静静地站在这五百人的前面,心潮起伏,加上这些人,他终于有了一支军队。至少在人数上已经不是那么寒掺,有点象样了。

轻轻扩了一下胸,肩窝处的伤处还在隐隐作痛,却刺激着他的思想更加清晰敏捷。前因后果在脑海中盘旋,想起发生的这一切,直到这一刻,他的感觉还有如梦幻,不敢相信这都是真的。

六七百条精壮汉子,二十多名熟练工匠,还有几十匹健壮的军马。这就是李云飞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拥有的强大力量!是的,虽然人马看起来都有些萎靡,可是李云飞坚定的相信,只要给这些人吃饱饭,按照他所知道的方法训练,装备先进的武器,发挥出这些人的潜力,他们的力量是强大的!

在同时代的西欧,六七百人的军队甚至可以占领一个国家!二十多年后,郑成功带了近3万人,还是在偷袭状况下攻入只有千余荷兰人占踞的台湾,历时九个多月的围困,才迫使缺少援兵和补给的荷兰人投降。几万人打千余人,非但没有歼灭敌人,自身的损失还数倍于敌。再往后几十年,雅克萨一个小城堡中的几百俄国军队,硬是顶住了康熙皇朝超过十倍的兵力进攻,最后也是因为被围困缺少补给而投降(没有被打败)。

军队的战斗力不在于多少人,而在于武装他们的思想、训练和武器!

西方国家正在暗中憋劲,意图控制整个世界,而我们的国家,却在为了一口饭吃而生死相搏,破坏着一切能够破坏的东西。在东北的那个角上,还有一群饿狼,随时准备趁虚而入,摧毁我们灿烂的文明,把国人全部变成奴才!

李云飞用力吐出一口浊气。舞台已经有了,如何表演,就看你接下来的动作了。就算此生是梦,也该让这个梦有一个美满的结局!如果在梦中也留下遗憾,就枉对了这命运额外添加的人生。

铁马金戈云聚散,此身犹恐在梦中……

挤满人群的草坪上,李云飞左手按着腰间的刀柄,峙立如山,如刀锋般的眼光来回扫视着眼前的“流寇”们,脸上浮现出一股狠厉的杀气。不远处,周桂娟窈窕的身影俏立风中,紧紧扯着白马的缰绳。小姑娘抿着小嘴,眼中透着掩盖不住的忧伤。

“我不管你们以前做过什么,也不管你们现在心里在想什么!”李云飞等到心情稍稍平静,终于开始说道,“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们记住一点——你们都是军人!”

斩钉截铁的语气,李云飞也不管这些人能不能听懂,最后几个字,他几乎是喊出来的。

所有人都悄悄的调整了一下站姿,似乎想把腰挺得更直些。懒懒散散的样子,因为李云飞的这句话,忽然消失不见。

他们不是很理解什么是军人,军人到底是什么人,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形容过他们。在很久以前,他们的身份是一个字——兵。士农工商,天下万民分为四类,却没有兵的位置,他们是最低贱的一群,是流民、罪犯的聚集地,所谓军户、匠户,只是永世不得翻身的农奴……

而现在,他们又多了几个身份,他们是逃兵,是反贼,是盗匪,是流寇……他们命如蝼蚁,人人皆可得而诛之!他们什么身份都有了,但这些身份里面都缺少一个字——人!他们不是人!因为没有人把他们当人!即使**,都比他们要高级。年老的**,就算嫁给当时的人认为最低等的商人,也不会嫁给一个当兵的。

他们,是粗鲁和低贱的代名词。

现在,李将军说他们是军——人!军人是什么人他们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还是人!

“军人,就代表了勇气,代表了忠诚,代表了铁的纪律!”李云飞没有想到他说的话产生了多大的效果,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因为这番话,他不会只说一次,“你们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保护!保护我们的亲人不受敌人的伤害,保护我们的同胞不受外敌的欺负!”

“你们都是上过战场的士兵,但你们并不是勇士!因为——你们怕死!”李云飞顿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道,“军人,是不怕死的人!回答我,你们怕死吗?”

“不怕……”草坪上响起了稀稀落落的声音,好象没有吃饭一样。

李云飞厉声喝道:“你们还是男人吗?夹紧你们跨下的卵蛋,挺起胸来,给我大声点回答!你们怕死吗?”

“呸!”周桂娟暗啐了一口,把头扭到一边,不敢看那一群男人,满脸通红。

“不怕!不怕!不怕……”震天的吼声响起。男人,自有男人的血性!

李云飞环顾左右,等待喊声平息,手指着他们喝道:“不怕死不是用嘴说的!要记住,今天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因为你们已经走投无路!怕死,就去把你的敌人杀掉,而不是逃避!从现在起,你们已经是死人!”

人群忽然鸦雀无声。几百双眼睛盯在李云飞身上,似乎想告诉他:我们没死,我们还活着!

“锵!”金铁交鸣声打破了死一般的沉静。

李云飞右手拔出钢刀,厉声道:“我要你们记住,你们现在已是死人!但上天给了你们一次重生的机会,让你们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已经死去的人,没有人能够再杀死你们一次!而你们遇到的敌人,都是你们的仇人,杀死你的敌人,就是为你自己报仇!不管你的敌人是谁,哪怕他是天上的神,也要把他打下地来。用你的牙齿和爪子去撕碎他们!用敌人的血肉来给你们充饥!”

“杀!杀!杀……”所有人都拔出身佩武器,似乎面前就站着他们的敌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激昂的语气在空中回荡,所有人的眼中都闪出一种狂热,腰杆挺得笔直。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肃杀的气氛,使站得凌凌乱乱的队伍,也隐隐透出一股逼人的杀气。

周桂娟双眼迷离地看着这个似乎身有魔力的男人,早已忘却了与兄长分离的悲伤。他只用了几句话就改变了这支队伍,这,还是那群散漫的乌合之众吗?周桂娟久经战阵,不止一次与官军对抗过,她敢相信,要是现在把这些人拉出去,战斗力绝不会比训练精良的官兵差。

谁说精锐部队一定训练精良?军队,其实就是一股气!缺少士气和杀气的军队,只不过是一群披着盔甲的绵羊,拿着刀枪的兔子。一群士气如虹的军人,哪怕手无寸铁,腹中空空,也能无坚不摧,无往不利。

这些放下锄头,又拿起刀枪的农民,和几百年后建立新中国那支战无不胜的农民军,其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但他们久经训练,其素质甚至犹有过之。

他们缺少的,只是身为军人所必须要有的那股士气!

李云飞身上的热血也沸腾了。这是他的部下!是他用以安身立命的强大力量!

没有地盘不要紧,只要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一支绝对服从他的领导的力量,就完全可以在这个乱世生存,争取活下去的机会。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放低声音,缓缓地道:“我能够给你们想要的一切,能够让你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金钱、美女、权势,任由你们去取。但是……”

李云飞喘了一口气,目光狠厉地扫视着面前的人群,忽然间声音变得激昂:“我不需要怕死的军人,我的部下,也不欢迎在战场上逃跑的懦夫……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机会,就是现在,怕死的,承认自己是懦夫的,站出来,我让你离开,绝不为难你们!”

没有人动,所有人都把身子挺得笔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李云飞。似乎只要动一下,就会变得胆怯,就会变成懦夫。

良久,人群中忽然出现了一阵短暂的骚动,一个扛着长枪的汉子挤到了队伍的前面。他转身面向人群,把手中长枪用力往地上一顿,厉声喝道:“我等既然敢于造反,就没想过怕死。从今日起,我杨吉誓死跟随将军,敢于违抗将军号令的,就是和我杨吉过不去。敢于临阵逃脱者,必杀无赦!”

那汉子威风凛凛地站在前列,一双虎目圆睁,似乎想看看有谁敢违令。

“誓死追随将军!”大刀挥舞,长枪如林。杀气,在这个勇猛汉子的刺激下,一瞬间达到了巅峰。

汉子转过身来,怀抱长枪,将枪杆靠在肩上,向李云飞抱拳道:“在下杨吉,见过李将军!”

李云飞眯着眼睛打量那汉子,一张四方脸上满是胡渣,两道浓眉压着虎目,阔口隆鼻,看起来比那祝虎还要威风。心中不由暗喝一声彩:“好一条汉子!”

这时候敢于站出来的,想必是一个勇士。而且众人看他的眼光充满尊重,也知其在义军中应该有些威望,不知周大旺怎么会埋没了这样的人才。是因为他受人排挤,还是不喜欢出风头?

“免礼!壮士名叫杨吉?”李云飞点头表示回礼,问道。

“是!”杨吉道:“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敢弱了先祖的威名!”

“哦?不知你先祖是何人?”李云飞奇道。难道自己一不小心遇到了一个名人之后?

杨吉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昂然道:“某先祖乃大宋时岳元帅麾下,于郾城大破金兵,血战小商河的杨公再兴!”

杨再兴,岳飞部将,绍兴十年七月,金兀术率龙虎大王等1.5万骑直袭郾城。双方激战数十次,金兵不退,杨再兴单骑冲入敌阵,欲生擒金兀术,却被金军围住。再经血战,杀金军数百人,再兴亦受伤数十处,血透战袍。终获全胜。史称“郾城大捷”。

金兀术大怒,又率兵12万欲报此仇,岳飞督军迎战。杨再兴率轻骑300以为前哨,至小商桥,突遇金军大队,杨再兴陷入重围。经浴血奋战,斩敌2000馀人,其中万户一人、千户百人。终因寡众悬殊,杨再兴及其所部300人全部战死。到后来找到杨再兴尸体,焚化后竟得箭镞2升之多。时年36岁。

这是一个让人听后就能让热血沸腾起来的英雄,从小到大,李云飞不知听过多少次,恨不能与此人并肩,杀尽胡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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