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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尸体之后,刘思嘉回到了别墅,只不过,他并没有任何睡觉的欲望,只是缓步走到了别墅的屋顶,看着天空的那轮明月有些出神,同时,一个埋藏在他心里的记忆却悄然涌上了心头。
依稀记得,他出生于康熙五十年,也就是公元1711年,可以说,三百年来除了那段被困在【组织】里的日子,他见证过满清王朝从昌盛到衰落,从辛亥革命到抗日战争爆发,从新中国成立,到无数的高楼耸立。倘若在别人眼里,能够拥有永恒的生命那是一件愿意舍弃富可敌国的财富,可是在刘思嘉看来,这三百年无疑是孤独的。
一秒钟前,刘思嘉刚刚掩上了自己的房门,一秒钟后,刘思嘉的身影却出现在别墅的天台之上,虽然,吸血鬼是一种被诅咒了的生物,一种无法在阳光下出现的生物,可是刘思嘉却是一个例外。
康熙五十年,一个叫做刘思嘉的男孩儿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或许是因为出身的氛围,刘思嘉三岁识千字,五岁熟读四书五经,九岁之时出口成章,十三岁成为当地最年轻的一员秀才,雍正十一年,刘思嘉高中状元,当时也仅仅二十二岁。
同年,刘思嘉大婚,而他结婚的对象乃是自己父母从小就给他指腹为婚的一位小家碧玉,常言道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谓人生四大幸事,而刘思嘉一年就占了两个,原本大家都以为刘思嘉的前途不可限量,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场人祸却悄然降临在他的身上。
三年前,翰林院庶吉士徐骏,因为一句“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还有“明月有情还我顾,轻风无意不留人。”被当时的皇帝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被安了一个大不敬的罪名被满门抄斩。而这位徐骏却是刘思嘉的一位恩师,或许是因为有人嫉妒刘思嘉的好运,一纸奏折送到雍正的龙案之上,并且诽谤刘思嘉寓意为自己恩师平反。而这个罪名无疑触动了当朝统治者的逆鳞。于是乎,没出几日,新科状元便成为了阶下囚。而刘思嘉的亲人则被流放到三千里之外的宁古塔充军。
当年秋天,刘思嘉被处于极刑,或许是顾念刘思嘉新科状元的身份,雍正皇帝只是赐了一杯毒酒给他留了一个全尸,在这个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年代,刘思嘉也只能认命,当毒酒穿肠而过之后,毒药也随即发作。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居然重新睁开了眼睛,开始的时候,刘思嘉还以为自己到了黄泉路,可是很快他就发现,他依旧活在这个世上。对此,他十分诧异,还以为是不是那位不知名的侠士将原本的毒酒换成了能让自己假死的药酒。
或许是因为他是皇上赐死之人,在喝过毒酒之后只是被大内侍卫随便找了个凉席弃尸荒野,否则,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恐怕就是想办法从棺材里爬出来,既然没有了这个麻烦,刘思嘉在惊慌之中只能粗略的辨认一下方向,朝着宁古塔的方向开始逃窜,毕竟,那里有着自己的亲人还有自己的爱人。
结果,就在第二天初生的旭日照在他身上的时候,一阵灼烧刺痛的感觉传遍了全身,幸好此时旁边有一个山洞,刘思嘉用尽自己最后一份力量冲了进去,顿时,那种灼烧刺痛的感觉消失不见,而刚刚被灼烧的皮肤居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刘思嘉就算打破脑袋也无法想个明白,之后多次尝试也终于认定,自己居然无法在阳光下活动,更为要命的是,他将昨夜从一家农户偷出来的干粮全部吃光依旧无法弥补那种饥饿感。
终于,这时候,一位路经此地的客商钻了进来,而且他的身上出现了好几道伤口,鲜血依旧在不断的流出,不用问,他肯定是碰到了山贼侥幸逃脱一名来这里暂避,可没想到,山洞中另外一人却突然生出了一种兴奋。
不用问,这人肯定就是刘思嘉,而他也发现,那种血腥之气居然在自己内心里无限扩大,最终,他无法忍受这种诱惑,悄悄地来到这位客商的身后,不顾客商奄奄一息的情况,居然一口咬在了他的脖颈之上,感受到鲜血顺着自己的喉咙流入肚中,刘思嘉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同时,在吸血的过程中,刘思嘉的嘴中悄然出现一对尖利的牙齿。
不过,饱餐之后,带给刘思嘉更多的是一种恐慌,毕竟,他可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而今,居然亲自杀了一个人还将其的鲜血吸入口中,这对他而言完全像是进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一般。在随后的一个月当中,他白天休息,夜晚赶路,偶尔撕开一个人的喉咙吸取鲜血补充体力,而这一切都是在一种本能的驱使之下。
随着日子不断的逝去,原本一直处于惊慌状态下的刘思嘉也逐渐适应起来,而且,那种第一次在吸血过后的力量在不断尝试的过程当中被他所认知。逐渐的,他开始喜欢这样的生活,并且在不断回忆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刘思嘉开始了报复之旅,凡是他经过的地方,所有官府之人全被他杀光,而这一变故,让原本在文字狱的时期凋零的官府后备人才更加凋零。
终于,有一天,他来到了宁古塔这个地方,经过暗中打探,他得知自己的家人以及他最想见的那个她全部死在了半路当中,得知这一消息的他更加开始疯狂的报复这个雍正统治下的王朝。可是不知为何,刘思嘉始终没有做出刺杀雍正皇帝的事情,或许,当时的京城是刘思嘉最不愿触碰的禁区吧。
在接下来的岁月当中,刘思嘉更加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拥有不会变老的容颜,即便时间过去了上百年,他脸上依旧停留在他被赐予毒酒的那一年,而在这百年时光里,刘思嘉逐渐开始冷静的思考,让他心里那最后一丝人类的情感逐渐开始放大。于是乎,他尽可能的减少杀戮,尽量去找一些大奸大恶之人,一直到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侵犯华夏这块土地的时候,刘思嘉终于从一个红毛鬼的嘴里知道了一个词语,一个形容他这种异类的词语“吸血鬼。”也正是为了弄清楚关于吸血鬼的事情,刘思嘉随着一条客船,来到了一块陌生的土地。
在这里,刘思嘉第一个碰到的难题就是语言的问题,再加上他的肤色,即便去打听一些事情也会遭遇到一些白眼,而这些对他抛出白眼的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对于这些侵犯过自己国家的人,刘思嘉吸干他们鲜血的时候没有丝毫的内疚感。
不过,有一天,在刘思嘉狩猎的过程当中第一次碰到了自己的同类,一个看似二十左右,却活了将近五百年的吸血鬼,而这个吸血鬼跟他唯一的不同那就是性别。刚开始的时候,刘思嘉差点被她给杀了,也正是这个时候,他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并非是无敌的状态,只需要一根被削尖的木头刺入心脏,就能够再死一次,也许正是验证了那句老话,不打不相识,刘思嘉从那之后居然跟这位女吸血鬼成为了精神以及身体上的密友。
艾米丽,作为一个生活了五百年的吸血鬼,在教会刘思嘉自己的这种语言之后,开始不断的讲述关于吸血鬼的事情,同时她也十分好奇,为何这个来自神秘东方的男子也被转化成自己的同类,要知道,只有死的时候身体内有吸血鬼的血液,这才会被转化。很明显,在刘思嘉死之前的十二个时辰之内,肯定有人不知不觉的喂他喝下这种属于吸血鬼的血液。
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刘思嘉便开始了一项调查,一项关于到底是谁,怀有什么目的将自己转化成吸血鬼的。只可惜,他跟艾米丽寻找了三十年也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答案,不过,这个寻找的过程并非没有收获,经过艾米丽的介绍,刘思嘉认识了一个叫做劳拉的女巫,也正是这个女巫,给刘思嘉施法弄了一枚跟艾米丽手指上有着同样功效的戒指,一个可以在阳光下自由活动的戒指。
不过,在给予刘思嘉这枚戒指之时,劳拉十分严肃的告诉他:“在给你这枚戒指之前我要给你定个规矩,施咒的女巫也可以解除咒语,所以,你要是再伤害任何一个人,我会立即阻止你。”说完这句,劳拉似乎看出来刘思嘉想要解释什么,在讲戒指放到他手掌的同时继续开口道:“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可是作为一个吸血鬼,杀戮是你的天性。一些很偶然的因素都会让你失去控制,我,不希望看到这一天的出现。”
想到这里,刘思嘉突然感觉到一缕初生的阳光照耀在自己的身上,不由自主的摸了摸那枚可以让自己在阳光下活动的戒指,嘴角出现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随着他突然纵身一跃,一个身影,也消失在别墅的屋顶之上。
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