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的山脉连绵不绝,山峰在云雾里时隐时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树海沿着这道山脉直通云霄,绿与白的相间如同艺术品般绽放着自身的魅力。
而山脉脚下有一片森林,一棵棵翠绿如同翡翠的树骄傲得舒张着身体,仿佛要化作一把把笔直的钢枪直插苍穹。
在这片森林包围着一块还算比较肥沃的草原,那草肥叶茂嫩密丰盛,对素食动物来说很是甘甜美味。你看这不?在那片丰茂的草原上,一群麋鹿正在享受着它们的午餐。
那一头头麋鹿看似很悠闲地在附近吃着草,但是从它们的两只耳朵不时的转动着和双眼不停得观察着自身周围的情况来看,它们并不因为进食而放松了警惕。它们整个身子随时都处于紧绷状态,仿佛一旦遇到了什么突发情况的话,想必会很迅速地反应过来逃跑。
在这么和谐的环境下,忽然一只木棒带着犀利的呼啸声朝着其中一只麋鹿飞射过去,同时一道人影也跟在那根木棒后面朝着猎物飞奔。
被锁定目标的那头麋鹿即使有了警戒,但是依旧来不及躲闪,直接被打了个正着。只见那只鹿被打了个踉跄翻滚在地,这时其它麋鹿被这种突发情况吓得到处乱窜,瞬间跑个没影,只落下那头倒了八辈子血霉的麋鹿。
这头麋鹿反应也不算慢,它顺着倒地的姿势一个骨碌翻滚后又重新站立起来,准备拔腿就逃跑。但是没想到就那么一阵耽搁时间,那道人影已经及时赶到了。
那道人影左手一把抓住了麋鹿的尾巴,使得麋鹿奔跑之势直接被那道人影所打断。然后那道人影再一个进步上前,顺势用右手刀重重地砍一下麋鹿脖子,麋鹿便倒地昏迷了过去。然后那人影很轻松地用胳膊关节夹住麋鹿的头部往三百六十五度方向用力一拧,咔擦一声,那清脆的声音顿时响了起来。
“狩猎成功。”这个时候,那道人影才停了下来,把那一口一直紧绷着的气吐了出来。“嘿嘿,看来今天收获不错,又有口福了。”提了提手中的麋鹿的尸体,那人影斜了斜嘴角,坏笑了一下。
只见此人身高两米多一点,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散乱无章,突出去的头发丝好似钢针般屹立挺拔。此人那桀骜不驯的眼神带着野性的侵略巡视着西周,凌乱的络腮胡上带着一弯邪笑,越发透露出睥睨一切的骄傲。
那青筋如虬龙般坚韧隐在那古铜色的皮肤里,而肌肉则隆起如同块块铁石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帮他免费得筑起了一道如钢铁城墙般的防御。这将近一年多的日晒雨淋,使其皮肤镀上了一层健康的古铜色,使其上下充满了阳光活力的魅力。
一道道被野兽抓破了皮肤的红色斑痕如功勋般挂在身上,再加上围在他腰间的那块狼王的皮,使得他看起来显得很野蛮,但是却又异样地让人感觉很和谐,感觉他整个人充满着野性的气息。
而此时,那太阳正好离开了云层,洒下一道道光芒,让人看清他的面容。此人正是我们的主角林唐克。
话说回来,这里已经是远离中心湖泊有一段很远的距离了。林唐克怎么会突然想到离开他的营地了呢?
这个就得从林唐克杀死狼王以后说起。因为林唐克杀死了狼王,没有狼王的狼群惊慌无措,只能够被迫转移他方。没有了狼群这固定的食物来源,虽然说林唐克学到了基础拳脚,但是林唐克所能捕食的资源越来越少,还有好几次找不到猎物来抓而附近的野果也基本被扫了个空,只能饿着肚子。
“反正这里已经没有魔晶可以让我留恋的了,而且我总不能一辈子在深山老林里靠茹毛饮血度日子吧?如果只靠一个方向走去的话,那么会不会碰到人类呢?说不定可以有机会融入人类社会当中。”林唐克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林唐克离开了营地,朝着一个方向笔直地走了下去。他坚信着只要沿着一条路往外走,肯定能走出这座山林。就这样,林唐克终于决定不再宅在他的湖泊区域了。
离开了湖泊后,他沿路饿了就捕捕猎,吃些野果。渴了就喝喝鲜血,或者露水。而因为林唐克学了基础拳脚的缘故,无论是速度或者技巧,都有着很大的改善,基本上碰到猎物都逃不出他的魔掌,当然,魔兽除外。
而今天则是离开湖泊的一个多月,这一个月里,林唐克没有被野兽追着逃亡的时刻,也没有再次拿到魔晶。他的手枪子弹还剩下七发。
林唐克扛着麋鹿来到了树底下,然后就着鹿的脖子喝了一口鹿血,然后掏出牛角把鹿肉分解成小块放入嘴里。鹿血的顺滑口感和鹿肉的鲜嫩清甜还带着少许的青草香味,使得林唐克不由自主的添了一下嘴唇。“素食动物的肉质就是和肉食动物的肉质不一样哪。”
这个时候林唐克想到了以前为了求生存吃的那又酸又涩的狼肉,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总算脱离了那个苦海了。“还是鹿肉好吃!”林唐克陶醉地想着(好吧,看起来林唐克已经被丛林的血腥法则所同化了,居然能够接受自己吃生的动物肉,简直了。这个重口味哪,真男人不解释-_-!!)。
正当躲在树底下的林唐克滋滋有味的吃着鹿肉的时候,忽然远方隐隐约约地传来了几声打斗的声音,还夹杂着一些陌生而又熟悉的语言。陌生是因为林唐克从来就没听过这种语言,而熟悉嘛,咳咳,别忘记了林唐克之前喝的宇宙通用语言(初)。而此时的林唐克嘛,就还在思索着究竟是什么回事了。
“嗯?什么情况?看看动静再做打算。”林唐克心神一动,放下手中的食物,猫着身子如同豹子般灵活地窜到了打斗附近的现场而不露出一点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