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粒像没听到哥哥问话似的,转动着乌溜溜大眼珠,思索一下后,蹭地从床上窜了起来,蹦到地上,光着脚丫朝门口跑。
低头钻过张开双臂要抱她的楚河,站到门槛上,贴着门框小身板努力往上挺挺着,小手伸过头顶在门框上比划一下,然后仰起脑瓜朝比划的位置望去。
惊喜地呼叫一声:“呀,真的长高了呀。”
“高了一根手指呢!”
门框上有一道道手指甲划出的浅浅痕迹,那是小丫头每天早晨比量个头后留下的记号。
快快长高,好帮哥哥赚钱、帮姐姐干活,是她最大的梦想!
小丫头只高兴了一会儿,随即嘟起嘴来,回头朝楚河埋怨道:“哥哥骗人,人家睡一觉醒了还是没长到跟姐姐一般高,哼!”
楚河哈哈大笑,一把将傻丫头抱了起来,说道:“哥哥没骗你,那是你睡得时间短,以后小宝贝多吃多睡,一定能长得比姐姐还高。”
这时米兰拎着小鞋走过来,拍了一下妹妹的小屁股,一边给她穿鞋一边训斥道:“以后下地穿鞋知道么,小心着凉!”
“知道啦,哥哥又骗人,姐姐说过多吃多睡那是猪,只能长胖!”小丫头冲姐姐吐了下舌头,转过头来,葱嫩的细手指点着楚河鼻尖纠正哥哥的谎言。
“吃饭喽!”楚河立即转移话题,将小丫头的注意力集中到吃上。
将米粒放到凳子上,待米兰也坐下,他掀开不锈钢饭盆盖。
唰……浓郁鲜美的菜香立即溢散出来,飘进三人鼻口,荡漾整间小屋。
超好吃的茄子和肥美的里脊肉混合,凝结成让人垂涎欲滴的极度鲜香味,强烈勾起人的馋虫,真真是让人不抢都不行啊!
三对眼珠瞬间一齐投向饭盆,放射出饥渴的光芒。
苏槿做的茄盒除了楚河送的茄子特殊外,其他配料也是精细讲究。
一根茄子切成十个厚片,厚片中间再来一刀,不切断,然后将喂好葱姜蒜调料的里脊肉馅,塞进茄子片当中,这样就成了一个饼干大小的肉夹馍。
半成品肉夹茄再放到面板上,滚上一层鸡蛋清,再裹一层高筋面粉,粘上些许芝麻粒,最后放入沸腾的油锅中烹炸。
炸熟炸透,茄盒才算大功告成。
烹炸的火候非常重要,这时就看大厨真正的手艺了,眼力和经验缺一不可。
炸的时间短了,火候不到,茄子里的肉馅不能熟透。
炸的时间长了,茄子外皮面筋会特别坚硬,不好嚼。
茄盒吃的是松软绵香,不是外酥里嫩。
外酥里嫩很容易做到,一般油炸食品都是那样,只有里边嫩外边也嫩才是顶级手艺。
苏槿这道茄盒真是做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仅味道异常鲜美,而且色泽金黄大小一致,形神兼备!
“明明能做个好厨师,为啥偏要当总裁呢?”
楚河嘀咕一句,上手就抓,拿起二个茄盒往嘴里狂塞,跟本不与小丫头和米兰谦让。
“啊!哥哥好馋!”
米粒大叫一声,也忙不迭地抓起三个茄盒往小嘴里塞。
不过她的小嘴只能容下一个茄盒,所以她只能鼓着腮帮嚼完一个,再嚼下一个,手心始终攥着两茄盒无法消耗。
眼巴巴看着哥哥一口两个、两个的往大嘴里扔,一会儿就就干掉了小半盆,她干着急没有任何办法,谁让自己小呢?
真是眼大嘴小肚子急。
米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馋鬼,抿嘴偷笑一会,慢条斯理的掐起一个茄盒细嚼慢咽。
很稳重,很能经得起诱惑!
楚河瞧在眼里记在心头,对米兰大加点赞!
心想,如果不是出身条件制约,以米兰的容貌身材和举止性格,哪一点都不次于别墅里的几名女星。
单单见极度诱惑不动心这一点,就比李雨真强!
想到此处,他又暗暗发誓一定让这对小姊妹过上衣食锦绣的好日子,一定让她俩永远快乐无忧!
他喜欢米兰的安静和贤惠。
他喜欢米粒的幼稚和活泼。
他喜欢爱他的人!
茄盒吃了半盆多,估么剩下的够米兰和米粒的饭量了,他停下狼吞虎咽,起身到厨房擦干净手,倒了两杯开水放在她俩手边,然后坐到一旁看小姊妹细细咀嚼。
米兰喝了一口水,一边嚼茄盒一边告诉他吃完人参后的感受。
刚才被米粒打断的话题再次提了起来。
楚河竖起耳朵仔细听。
“大哥,我没感觉到特别异常,就是身子轻快了许多……”
米兰告诉楚河,她睡醒之后觉得身板比以前轻盈了,力气稍微大了一些,身体里的各种隐疾似乎也消失不见了。
“大哥,我觉得咱的人参能治病。”
米兰说完,撸起袖子,露出一段光洁玉臂。
“大哥你看,那个屠夫打我留下的伤疤都不见了。”
“腰上母夜叉以前掐我的青紫块也消肿了?”
她又撩起衣服一角,让楚河看她腰间一抹白皙肌肤。
果然肌肤如羊脂一般白洁细嫩,没有一丝乌黑,并且还透着光泽,白得晃晕人眼球,砰然令人心动!
楚河没有心动,而是狠狠捏了下大腿,暗暗咒骂自己,“妹子遭受过这么多皮肉之苦,你竟然一无所知,混蛋啊!”
早知道就不是给屠户夫妻十万块钱打发走那么简单了,得让他们爬着走!
米兰虽然很少说话,大多时候都是安静的像无声绽放的兰花,但冰雪聪明,似乎看出来楚河此刻想法。
她淡然一笑说道:“大哥,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再找麻烦了。”
“嗯。”
楚河重重应了一声,心道俺是不主动找他们麻烦了,但如果让俺偶遇,一定让他们在医院里躺上十天半个月,不然难解心头之恨!
这时米粒吃饱了,蹭到楚河怀里也讲述她的状况。
跟米兰如出一辙,也没啥太大改变,除了身体长高了一丁点,她只是觉得跑得快了些,力气也大了些,别的没有啦。
楚河心中明了萝卜人参大致功效了:
一,促生长促发育。
二,改善体质提高免疫力。(当然,提高免疫力这条是他的猜测。)
三,能治病(内伤外伤均有疗效)
至于到底对何种病症有奇效,他是没法实验,也不舍得再用宝贵的萝卜参去验证。
不过他寻么着,人参治病的功能应该不是对症下药,而是强力提高人体自身的免疫机能,让人体自我战胜病魔。
就像是战场上势均力敌的敌对双方,忽然一方来了武力高强的帮手,帮手却不直接帮助自己人消灭敌人,而是送给自己人坚硬的盔甲、尖利的刀枪,全副武装起来大大提高他们的战斗力,然后让他们自己去战胜敌人。
简单来说萝卜参就是一种辅助治疗的药材,跟野山参没太大区别,无非是药效高出数十倍至百倍,从而提高病人抗体能力战胜病魔,辅助健康人更强壮。
遇强则强,遇弱则弱。
很好!
虽然萝卜参不是起死回生的神药,但的确能治病,这足够了!
俺可以拿它去卖钱了!
一根一百万,必须的!
只卖给那些得了绝症的富豪和领导!
人死了钱没花了,反正他们也不差这点小钱。
万一治好一个两个呢?
俺不就是神医了吗!
嘿嘿……
“米兰妹子,给俺挑一根品相好的人参,用报纸包起来,明天俺去骗他一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