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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1 / 1)

顾莘莘只知道不断地往前走,但是,她深知,后面还跟着人。

她不知道是谁,不过是因为有着逼近的感觉,不会是付嘉森,因为,他离开了,更不会是许志安和小魔头,小魔头的声音大,会让她知道的。

想到前些日子,网上曝光的那些新闻,有些变态专门在晚上跟踪有点姿色的女人,她算是有点姿色吧,顾莘莘这么想,那自己就被盯上了?

她想着前面就是小区对面的面馆,时常都是很晚关店面,还有章鱼小丸子大叔,只要她快一点走,就能逃脱困境了。

顾莘莘越走越快,而她身后的人,显然也没有料到她越来越快的脚步醢。

前面是上坡路,顾莘莘穿着的是坡跟鞋,走的太快,和自己预料的有差,非但没有逃脱,还摔了一个四脚朝天。

不管怎么样,都是极其丢人的事情,她忍不住地往后面看,却看见那张紧张她的脸,竟然还是付嘉森。

她愣愣地看着要上前来抱她的男人,抬手就止住:“别过来。缇”

太丢人了,她想着自己总是在这个男人眼前,面子这东西都丢光了似的,大姨妈还在她的身上耀武扬威地,要是还呈现在付嘉森的面前,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块脸了。

她赖在地上,半天不起来,而付嘉森又因为她说不要过去,站在那里微微着急。

“你身体……不是,不舒服么,地上凉,起来吧,我不看。”付嘉森轻声说。

说是不看,可是顾莘莘怎么觉得付嘉森的这番话,是这么的别扭呢。

她的脸很热,耳根子也热,觉得丢人的反应,她不好意思。

付嘉森见她还不起来,也不管她同不同意,直接上前,将她抱了起来。

顾莘莘两只手只好勾住他的脖子,不让自己掉下去。

“你不是回去了吗?”顾莘莘问,分明,她是看见他上车离开了的。

付嘉森说:“这里离你家还有一段距离,就你这副骨架子,走夜路,多不安全。”

顾莘莘怀疑地看着他,脸上的意思很明显:你有这么好心?

“怎么,看着我不像是好人,我可是良民,当年你从楼梯上摔下来,裙子掀开来了,我也没有看,多绅士。”付嘉森一本正经地说道。

顾莘莘切了一声:“自己夸自己,我还是头一回见,还有,你既然没有看,怎么知道我的裙子掀开来了?”

“所以,付嘉森,你分明就是看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她哼哼,别过傲娇的脸,就是不看他,大概因为刚刚摔得厉害,肚子一抽一抽地痛。

痛得厉害的她,没骨气地只能死死勾住他的脖子,忍住自己的疼痛的模样。

“你还好吗?”脖上渐渐紧了的力道,付嘉森感觉到了,于是,关心地问。

顾莘莘死鸭子嘴硬,死撑也不能让这男人小看,说:“好,当然好了,好得很。”

可下一秒,里面跟几根筋纠着似的,疼了一下,她没有控制住,嘶声。

抱着她的手,十指紧拢,他在替她担心,顾莘莘心里说不上来的滋味。

他身上好闻的味道,还有宽广又温暖的怀抱,有力的臂膀,尤其是那些言语和行动上的关心,都让她忍不住地想向他靠近。

“不要再对我好了,可以吗?”顾莘莘问,她怕这种好,会让自己迷失。

“不可以,你曾说,总是跟在我的身后,我没有回头看你一眼,但是,你可知道,我一直都在原地等你,生怕……”说到这里,付嘉森没有继续说下去。

顾莘莘忍不住地问了一句:“生怕什么?”

“生怕你会被狗追。”付嘉森想了想,说道。

顾莘莘没有料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付嘉森还将这件事情记得这么的清楚,被狗追这件事情,他为什么要一直记着呢,实在是让人郁闷。

“那个时候你都不回来找我。”她说。

要是他回来了,她会被狗吓得腿软吗?

付嘉森没有辩解,这个时候,低头看了她一眼,说:“对不起。”

对不起,付嘉森对她说的,为的什么?当时没有回来找她的事情吗?

没有道歉的必要吧,她摇摇头:“我开玩笑的,怪我自己,要是当初我对你没有那么的坚持,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你知不知道,那天我在生你的气,所以才没有去找你。”付嘉森抱着她不快不慢地走着,两个人的思绪都早已飘向了远方。

各怀心思,却都怀念着在洪城的时光,有人欢喜有人忧。

顾莘莘见到付嘉森的那一年,顾莘莘才读初二,付嘉森却已经读高中了。

之前母亲是老师,父亲又是妇产科的医生,没有二胎政策,父母又一心想生一个儿子,她出生就放在乡下奶奶家带了,她能够去洪城。

还是因为高龄怀孕的母亲,怀了一个男孩,却流产,父亲不愿意让母亲再承担这样的风险,决定让她回到身边。

她是拒绝的,在乡下,她有很多伙伴,她很不习惯城市的生活,也不习惯没有奶奶的日子。

爸爸妈妈对她很好很好,可她总觉得,很别扭,很生疏,终究是没在身边长大的缘故。

她见到付嘉森,是在新家里,付嘉森拿着高考的书,就从她家出来。

那是一张冷漠的脸,就好似天生就有的本领,让人亲近不得。

父亲告诉她:“莘莘,他是你母亲的得意门生,名字里面也有一个和你读音差不多的字呢,叫付嘉森。”

离开乡下的时候,奶奶叮嘱的话,她还记在耳朵里,对人要礼貌。

她咧开笑颜,叫了他一声:“嘉森哥哥。”

按照常理来说,他又是她母亲的学生,她敬重他一句哥哥,他该高兴地说几句,实际上,寒暄的话,都没有从他的嘴巴里面出来。

仿佛,她就是空气,多么尴尬,父亲却习以为常,放在她肩膀上的手,拍了拍她的肩:“换鞋进去吧。”

她弯腰,去撕开那时候流行的帆布鞋,帆布鞋还不是绑鞋带的那种,比较便捷,黏住就可以。

付嘉森也正在换鞋,他的鞋子,和她父亲的一样大,虽染看上去有些年头,却很整洁。

她十个脚丫子,在崭新的帆布鞋里面动了动,不知道为什么,一双鞋子,就让顾莘莘感到不自在。

弯腰的一瞬间,她的裙摆擦过付嘉森正在绑鞋带的手背,顾莘莘意识到门口的位置不大,想等他绑完鞋带再进去。

却在她直起身来的一刹那,付嘉森也缓缓站起来,他的手,触碰到她的小腿,带起了一片滚烫。

她自小怕人碰她的腿,怪怪的,那时候的她呼吸都不敢大声,他站直,却高了她那么多那么多。

顾莘莘直到多年之后还在想,那么多是多少呢,却说不出,一个大概来,只知道,第一次见付嘉森就要仰望这个男人。

付嘉森住在她家的楼上,在单元楼的概念上,算得是半个邻居。

她很少见付嘉森下楼,除了买菜上学和请教她母亲题目。

顾莘莘第一次见到付嘉森家里的那个女人,还是大半夜,对方跟疯了一样,从窗户口往外面扔书。

新的环境,让彻夜难眠的顾莘莘见到了这场书雨,她怀着好奇,探出半个脑袋往上面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面落下来的书,让她防不胜防,砸在了她的鼻梁上。

那是个疯女人,当时她看清楚了那张触目惊心的脸,同样探出了脑袋,往下面张望。

张开大嘴,猖獗又尖利的笑声,让她害怕地捂住自己的胸口。

说是疯女人吧,却也能说出几句完整的话来,那个女人说:“嘉森啊,说了你不要读书,你为什么要读书啊,你成绩再好,那个死男人也不要你,也不会让你进他的家门。”

这大概就是那女人扔书的原因吧,顾莘莘想着白天见到付嘉森的时候,他那么宝贝自己的课本和课外书,她的心像是被那个女人刺痛了一下。

为什么不让付嘉森读书,这个女人和付嘉森究竟有着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困扰了她很久很久,却没有和父母亲提一丝一毫,她也不说自己晚上看到的事情。

还记得,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将那些书,摞在怀里面,抱了回来,烂了的地方,小心翼翼地贴好。

她抖着胆子,去楼上将书给付嘉森,付嘉森出来了,看着她手里的书,却没好气的说:“谁让你多管闲事。”

他的目光始终放在她的脸上,也没有伸手去接她带来的书,转身又进了屋。

顾莘莘觉得万分的委屈,就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付嘉森的家门又被打开了,里面有摔东西的声音,她下意识地往里面看。

也不知道付嘉森是有意还是无意,挡住了她的视线,她看着再出来的付嘉森手里面多了一样东西。

是卡通创口贴,好几张,一股囊全部塞在了她的手掌心里:“鼻梁烂了。”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怀里面的书,就被人挪走,去到了付嘉森的怀里。

顾莘莘的手就要去摸自己的鼻梁,却视线触碰到了他的眼神,手不由自主地缩了回来。

他依旧是那么冷漠地转身,没有任何感谢的话,却在关门的那一刻,对她说:“以后,不要动不动就伸出脑袋来,这一栋的人都知道,时不时上面会掉东西下来,都会注意。”

这是,在提醒她么?掉东西,可是她分明看见是他家里面的那个女人扔下来的。

那个时候,她是那么想问一问,那个女人的问题,但是她知道,自己和付嘉森并不熟。

情窦初开,她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是现在回想起来,就是那个时候抱着几张创口贴,心里都能温暖得一塌糊涂,安稳地入睡,即便楼上还有那样的怪声。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成了跟屁虫,尤其是,她的母亲因为滑胎的事情,身体受损,在家里休养,父亲在妇产科围绕着广大孕妇忙上忙下。

照顾她上下学的人物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付嘉森的身上,她这只跟屁虫,就连跟着,都变得理所应当了。

“嘉森哥哥,你走慢一点;嘉森哥哥,你吃鸡蛋吗;嘉森哥哥,我要不要在高中部等你下晚自习;嘉森哥哥……”

反正,顾莘莘自己都不记得,自己那些年究竟叫了多少句嘉森哥哥,付嘉森是第一个见证她成为大姑娘的人。

顾莘莘现在想想,也能理解,为什么她被狗追这件事情,会让付嘉森记忆犹新,到现在还不能忘记了。

那天晚上,她跟在他的身后,闷闷不热,他难得地放慢了步子,还一反常态地转过身来问她:“很晚了,你还打算在路上游游荡荡吗?”

顾莘莘嘟着嘴,想到白天他和那个叫穆岚的学姐在榕树下,一起看书,一起说笑,登对得活像天仙配,她心里是小姑娘的吃醋,都体现在脸上。

可她面前的男人看上去也不怎么开心,要是换做以前,付嘉森一说,她一准屁颠屁颠跑上前,那次,她和付嘉森唱反调,越是看见他停下来等,她就越是走得慢。

“你一个人喜欢走夜路,就走吧,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消耗,我已经高三了,任务很重。”

顾莘莘站在原地,看着前面一脸严肃的付嘉森,是啊,他已经高三了,而她对于他来说,还是一个小屁孩吧。

“你走你的吧,你任务重,我没有一大堆的资料没有一大堆的试卷,我就是喜欢慢悠悠地回家。”她还干脆坐在巷子的长凳上,在那里休息片刻。

谁知道,付嘉森说走就走,一丁点怜香惜玉的想法都没有,她一个人望着四周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害怕了。

狗叫声很大,在洪城不是没有见到人养宠物犬,不是稀奇事,只不过,一听声音就是凶猛的土狗。

当她看清楚,往巷子里窜的土狗,吓得她拔腿就跑,好在狗的脑子不如人,她知道转弯,那土狗笨得要命,直接往墙上撞了。

她坚持跑了一段路,心里想叫付嘉森,却叫不出,腿软地要命,她胆小,不是一般的胆小,坐在地上,哇地哭出声来。

顾莘莘觉得自己那个时候就开始丢人了,叫不出救命,倒是吓得大哭的本事很强。

付嘉森大概是听见了她的哭声,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站在她的面前。

他的书包放在了她的旁边,责怪的语气,在她的头顶响起,付嘉森蹲了下来:“说了让你跟上,非要一个人逞强走夜路。”

顾莘莘蒙圈了,这个时候,不应该,被付嘉森抱在怀里安慰一声:没事了。

电视里都这么演的,顾莘莘望着脸色沉到极点的男人,才知道,电视构造的美好终究不是现实。

这个整天一张扑克脸付嘉森,又怎么可能对她做出那样的举动出来呢。

“还不起来,等那只蠢狗追吗?”付嘉森话像是在说狗,顾莘莘怎么都觉得在骂她。

反头远远地看着那只撞晕了的狗,她摇摇头,按住自己的双腿,可怜兮兮地抬着头,一双楚楚可怜的眸子喊着氤氲的泪水,对付嘉森说:“可我……我腿软,站不起来。”

腿软是事实,站不起来,也不是因为她矫情,她觉得自己的腿抽筋一样,难受,却毫无办法,她还感觉到自己的下面,温热的东西流了出来。

她不知道是什么没有经验,那时候她还在想,自己不会是吓尿了吧,这……是多没骨气。

付嘉森一手抄起了她,往肩膀上一扛,起来的时候,顺便,将地上的书包挂在了另外的肩膀上。

“你不该公主抱吗?”顾莘莘不满地对他说。

谁知道,付嘉森当时是这么回答她的:“不让你走路回去,已经很不错了。”

呃……顾莘莘仔细想想,付嘉森确实仁至义尽,可是却在下一秒,她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就被付嘉森换了一种姿势抱在了怀里,是她期待已经的公主抱。

她的心里美滋滋的,付嘉森的话却压根在她的脑袋上浇了凉水:“你身上有血。”

“什么?”她的眼睛瞪得大大地,喃声颤颤地说,“难道我被狗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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