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孟小然半梦半醒只觉得忽然被大石头正面砸了一下,然后微潮的发丝从脸上滑过,唇齿间带着熟悉的味道,一猜就知道是摸黑逞****的席辰睿。
“你属狗的啊……”孟小然推开在自己脖颈处的是脑袋,企图拉着被子把自己埋起来,席大大慧眼如炬一早看穿她的阴谋,直接把被子丢到地上,继续在她身上啃咬,笑着回答,“我是属兔的,总吃不到窝边草。”
孟小然被他逗笑,很有志气地反扑席大大,也趴在他身上啃咬,想知道他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吻她。
一开始席辰睿很享受她主动,不过渐渐他也有点要反抗的意思了——小猫咪真不懂男女之事啊!
在他身上撩拨着,虽然不得章法但偏偏他那没出息的身体特别受用,已经蓄势待发了,可他偏偏比谁都知道现在根本不能本垒打……
这种作茧自缚的感觉你们稍微想象一下。
“我回房了……”现在是真擦枪走火了,席辰睿的声音沙哑,连忙把人推开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可偏偏孟小然忽然拉住他,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在灯光下席辰睿的湛蓝色的眸子深邃如同涨潮后的海域,深蓝得刺眼,而白皙的脸颊却是为微红,敞开的睡衣领口上是她种下的草莓,这样一个画面结合在一起,美得刺眼,让孟小然舍不得把这样一个极品美男放走。
“你怎么了啊?”孟小然大概就是那种能把一个正常男人折磨死的类型。
席辰睿深呼吸一口气,忽然又压下去,对着她的嘴唇狠狠吻着,把人亲得一脑袋浆糊后,忽然抓住孟小然的手往下探去。
席辰睿离开他的唇,在她的唇角吻着,含糊着说,“小然,帮帮我,好不好?”
孟小然还没理解出那玩意是什么,睁开水雾蒙蒙的眼睛问,“这是什么怪物啊?”
席辰睿笑起来,心想他的小猫咪就该这样纯才对,然后笑着说,“你答应帮我,我就告诉你是什么……”
虽然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像是拐骗小红帽的大灰狼,但孟小然好奇心强,很想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想了想,点点头。
这么一点头就糟糕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孟小然就开始了人生第一场生理知识普及课,演讲者席大大。
推开,拉被子,有些恼羞成怒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恼羞成怒的孟小然把自己裹成春卷,倒在的一边。
席辰睿处理完收拾了一下现场,然后回头看那条大号毛毛虫,笑了一下,过去自食其力把人剥出来,抱着她轻声道,“谢谢。”
孟小然脸上烧得更厉害,掌心的触感还挥之不去,脑海中是刚才他的有些舒服有些兴奋的表情,那种表情在平时绝不可能在他脸上看到,而且大概她还是第一个看到的,想到这里她的心情莫名其妙好很多,也就不反抗他把自己抱在怀里。
两人很明显都没睡意,但抱在一起呼吸的频率都很均匀,却有觉得莫名的安心。
于是,同居第二天,席大大把孟小猫吃到嘴……一半了,不得不说还是很有效率的。
第二天早上孟小然起来,席辰睿已经不在房间内,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眼袋浮肿的自己,心里恨恨发誓,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下一次!
好吧,由此可见,这一半和另一半要再次吃到嘴也是颇有难度。
唐启明的婚礼在周末,周六早上钟离心约了孟小然一起去逛街,挑选那件惊世骇俗的结婚礼物。
吃早餐的时候席辰睿说,“要不要去骑马?昨晚下了下雨,今天早上的空气很清新,郊外的风景也很美。”
孟小然听他描述的画面就想要答应,转而又耷拉着脑袋,遗憾地说,“今天我和小心儿约好去逛街,去不了。”
“要买什么?”
“一个结婚礼物,明天我还要陪她去参加婚宴。”孟小然回答。
“婚宴?唐家的?”席辰睿忽然停下动作,微微挑眉。
孟小然惊讶,“你知道?”
“唐氏企业的总裁和我有合作,派人给我送过喜帖,说是他儿子订婚,我想着无趣便打算让周轩送一份礼物去,回绝美意。”席辰睿眼眸流转,若有所思道,“反正明天我也没事,如果你们想去的话,我就跟你们一起去,正好我也想要认识一下,这个唐氏企业未来的继承人,唐老爷子手段干脆,人脉甚广,虎父无犬子,他儿子应当不差。”
“就一渣男!”孟小然翻白眼。
购物街是A市最繁华的商业街道,孟小然和钟离心约在购物街前见面,只是约定好的时间已经超过十五分钟,钟离心却还是一个影子都没有,打电话却一直都是无人接听状态。
“铃……”一条偏僻的小巷子内,被丢在地上的包包内有手机铃声不断响起,在这一个静谧的空间中,显得格外刺耳,然而却始终没有人接听。
同样刺耳的还有**与**激烈搏击的声音。
袖箭带着刺破苍穹的狠绝,箭尖闪着淡蓝色的光,昭示着这一支箭带着剧毒。
从眼前滑过,距离眼球不过毫米距离,女人堪堪躲过,不得不说是运气不是一般的好,她一个反手抓住那只握着袖箭的手,猛地一拉将男人重重摔在地上,随即毫不犹豫地扑上去,膝盖顶上胸骨,明显听到骨头咔嚓一声断裂。
巷子内的混账显然持续了许久,一片狼藉。
女人躲开男人的一脚,顺势翻身踢飞一个盛满雨水的酒坛子,再趁着男人躲开酒坛子时,捡起地上的袖箭直接刺入男人的小腹,看着男人一瞬间苍白的脸和惊愕的眼神,她嘴角溢出一道残忍的冷笑。
把人如同丢垃圾的一样丢开,女人站直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慢悠悠地往巷子口走出去,捡起地上的包包,顺手拿出手机,看到三个未接电话,眉梢微微拧了拧。
因为注意力在手机上,也没注意到身后地上那男人竟然还挣扎着摸出腰间的手枪,颤抖着手对准女人,上膛的声音有些清脆,女人猛地回头。
“砰——”
孟小然买了两根冰糖葫芦,一根等着等会给钟离心,一根自己慢慢吃着,等到吃完了还没看到钟离心来,电话也一直打不通,正想着要不要去她家看看,忽然耳边便响起了这一声‘砰’。
这里是闹市,人声鼎沸,这一声毫无征兆的响声在这里并不引人注意,普通人听到大概只是以为是自行车的轮胎爆炸的声音,然而对于从小在是神偷组织长大,几乎每天都能听到这种声音的孟小然来说,她几乎一瞬间就反应过来。
枪声!
星式M40费尔斯塔手枪。
手里的冰糖葫芦忽然从指间滑下,掉落在了地上,孟小然怔了一会,立即迈开脚步,往枪声的方向跑去,心底深处不知道为何满上了心慌感觉。
这里是闹市,谁敢那么猖狂在这里开枪?又为什么开枪?
这件事不简单,孟小然心里想着,等会一定要报告给爷爷,让他查一查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是白道上的人他们没资格干涉,但如果是****上的人,这里是神偷组织的地盘,如此猖獗对方身份不简单。
孟小然从小很好的听力和判断力,在听到枪声的一刻她不单可以猜出是什么手枪,还能准确找到枪声传来的大概位置,直扑那个方向,是一条阴暗潮湿的小巷子,孟小然正要冲进去,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小然。”
一回头看到是钟离心手里拿着一包炒栗子一边吃一边和自己打招呼,稍微怔了一下,皱眉问,“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你怎么都不接?”
“有吗?”钟离心把炒栗子塞给她,伸手从包包内翻出手机,看了一下,吐吐舌头,把屏幕对着她晃晃,“昨晚关了静音早上忘记开了,刚才来的时候看到有人排队在买炒栗子,我看着时间还早就跟着一起排,试试是多好吃能把队伍排到结尾去。”
孟小然看了一眼炒栗子的袋子,然后说,“周记的炒栗子要买一项需要排队的,我买过几次。”
“你刚才要进去那巷子做什么?”钟离心也往巷子内望了望,不解道,“脏兮兮湿漉漉的你还往里面冲。”
孟小然目光在钟离心身上滑过,然后说,“刚才我好像听到里面有什么声响,所以想进去看看。”
“别凑热闹了,赶紧买完东西回家,明天要去参加那个渣男的订婚宴,我一定要穿得是十分隆重,就算不能冠盖群芳,起码抢了暮雨那小贱人的风头,所以我还要回去修改我的礼服呢!”
“……您悠着点,太夸张了人家会以为你是去抢亲的。”孟小然嘴角一抽,虽然钟离心是一个设计师,设计出的作品也颇受欢迎,但其实她自身的品味是令人不敢恭维的,犹记得当初大学毕业时,她也是为了冠盖群芳,竟然给自己设计了一套……太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