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谢南城赞同的点点头——看吧,他儿子小小年纪就比那个女人明事理多了,只有脑瓜子被美色冲昏的蠢货才会去重婚,万幸,他儿子的头脑也随他,从小就知道,重婚,就是红果果的犯罪!
“我怎么可以让妈妈坐牢呢,所以不得不忍痛割爱,退而求其次,去娶个像妈妈的漂亮小妹妹,但像妈妈的好妹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一旦邂逅,肯定要抓住时机,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谢南城嘴角还维持着微微上翘的弧度,太阳穴处却接二连三蹦出“十”字花。
老人家到底格外包容,花倬云笑着摇头:“人小鬼大!”
孩他妈点自然不同,再依依又被激怒,气势汹汹地怒斥道:“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给我记住,以后离安叔叔远点,他自己都没讨到媳妇,你还听他的?”
锡予抬起小手一拍自己的脑门,做恍然大悟状:“是哦,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实在是太失误了,原来安叔叔也是个纸上谈兵地砖家啊……”
谢南城原地不动,再依依一行人渐行渐远,所以不管他再怎么竖耳朵,也渐渐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但他一直维持着远眺的姿势,直到连他们的影子都看不到。
锡予,他真正的骨肉,就连小时候天真幼稚的想法都跟他如出一辙。
虽然现在“程宇槿”这三个字在他面前是禁忌,但倒回到二十多年前,他可是比锡予对再依依的依恋更强烈的黏着程宇槿的,甚至也曾不止一次说过和锡予类似的话——要长长久久在一起。
不过当时欠登儿的安泽宇还是个只懂得上树掏鸟下河抓虾,偶尔拽拽小姑娘头发的无知小子,不明白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歪理,没有像带坏他儿子一样灌输给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信息,所以他当年真是个纯粹的小孩子。
听到如此纯粹的他说出那样的话,程宇莲的反应比再依依面对锡予多了几分怜爱,亲昵的抱抱他,温柔地说等他长大后,是要娶媳妇的,只有他的媳妇才会和他长长久久在一起。
于是他顺茬接口说,等他长大就娶她当媳妇……
当年有多在意,现在就有多恨!
“叔叔,这个送给你!”
谢南城回过神来,视线往下移,对上那个胖嘟嘟的像发面馒头似的小姑娘,她攥着两张面巾纸,举高送到他眼皮子底下。
定睛再看,感觉锡予说这个小姑娘像再依依,除去吃东西的表情,还有这令人温暖的举动吧。
道谢之后,接过面巾纸,略有点尴尬的擦掉眼角的湿润,感觉到衣角被小姑娘拽了拽,谢南城低头看过去,小姑娘做出举高双手要抱抱的动作。
谢南城心中一软,弯腰抱起了小姑娘,柔柔软软,还带着一点点奶香味。
小姑娘应该是被人抱习惯了,很自然的搂住他的脖子,待高度适合,瞄着他的脸啪叽一口,很大声,亲过之后,眼睛笑弯成两条月牙:“妈咪说,只要被妞子‘香’一个,不高兴的事情就会飞远远。”
谢南城重复:“妈咪?”
小姑娘十分慎重地点点头:“是的,我妈咪说的,叔叔要找我妈咪么?”抬手一指:“她就在那儿。”
谢南城循着小姑娘指引的方向看过去。
缘分这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很是奇妙,本以为是从自己人生道路上彻底消失的过客,不想竟在某年某月某日,远在异国他乡,不期而遇。
对面的女人脸上挂着恬淡平和的笑容,落落大方的对他摆手打招呼。
谢南城在短暂的愣神过后,皱眉回应:“好久不见。”
方炜彤迈步走过来:“是啊,久到恍若隔世。”
不管怎样,终归是他乡遇故知,何况她只是个从犯,而且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配合他出演一场好戏,也算将功抵罪。
对于生命中的大多数过客,谢南城一直抱持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方炜彤离开后,他并没有特别记恨她,天长日久,甚至连她这个人都给遗忘。
能够再遇就是缘分,谢南城同意方炜彤的邀请,和她们找上一间环境清幽的冷饮店相对而坐,方炜彤给自称“妞子”的小姑娘叫了杯冰淇淋,帮她将蕾丝边的袖子稍稍撸起来一点,露出来一截白白嫩嫩像莲藕似的手臂。
谢南城看着方炜彤动作,主动开口:“你女儿?”
方炜彤满足微笑:“是啊,我女儿妞子,已经三岁,是个混血儿。”
想起锡予刚才说要对这小女娃“先下手为强”,谢南城忍不住笑起来,真心实意地回复方炜彤的介绍:“真的很讨人喜欢,恭喜你!”
久别重逢,难免都要叙叙旧,提到往事,方炜彤再次道歉。
谢南城不以为意地宽慰方炜彤,说就算那个时候不是她,也会是别人在他背后捅刀子,她的做法还算温和,何况再家开出的价位,想要拒绝实在不容易。
方炜彤盯着自己的女儿看了好半天,才又正视谢南城:“传闻说你和再依依分开了?”
提到再依依,谢南城的脸色开始变差。
方炜彤看出谢南城不喜欢这个话题,可还是坚持说出来:“讲真,那个时候,我是有些嫉妒再依依的,她一出生就拥有我即便赔上脸皮,**和灵魂也没办法企及的安逸生活,甚至想要的男人,也有人想尽办法帮她夺过去。”
谢南城的脸更难看了。
方炜彤莞尔一笑:“所以在潜意识里,我是刻意轻贱她的——认为她所享受的一切,都是父母亲友给予她的,而她一直被滴水不漏的保护着,哪晓得外面世界的残酷,所以并不把她放在眼里,正因如此,初次交锋,自认为准备足够充分了,结果却败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