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一直蜷缩在床上,无论凌维诚怎么哄劝,她也没有一点胃口,更不想说一句话。凌维诚最后只能轻轻叹息着,把食物放在床头柜上,当她再次端着热气腾腾的食物来到马兰的房间时,她总能看到那一碗已经放凉,却仍然满满的食物。
到了第二天的下午,雷震推开了马兰的病房房门,一股菜肉粥的香味,在整间病房里翻滚。
“刷!”
窗帘被雷震拉开了,久违的阳光倾洒到了这个被密封的狭小空间里,扬起了一种温暖,而随着窗帘的拉动,一些细细的丝绒般的东西,更在充满阳光的天与地之间,不断翻滚飘动着。面对并不炽热的温暖阳光,它们就像是一群半透明的精灵,身体上还泛着几丝晶莹的折射,如果不仔细观看,你就根本不会注意到,在自己的身边,竟然还有这么美丽的东西。
雷震仔细看了把身体蜷成一只大似的马兰,他把手中的碗放到了床头柜上,在马兰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伸手轻轻抱住了马兰的脖子,用尽可能轻柔的动作,把她的上身给扳了起来,然后从马兰的怀里拿起那只被揉得皱皱巴巴,更不知道沾了多少眼泪的枕头,把它垫在了马兰的背后。
“在这个世界上,我看得起的,只有四个人。”
雷震的话轻而易举的就抵消了马兰下意识的抵抗动作,像他这样从来不说话,全身都带着野兽一样气息,更包着一个谜团的男人,一旦敞开了心怀,愿意分享出自己的秘密,说没有诱惑力,那绝对是骗人的。
但是雷震却没有说下去,他在扶正了马兰后,看着马兰苍白而泪痕未干的脸,突然问道:“家里还有人吗?”
马兰点了点头,她的家里当然有人,她还有一个爱她的娘,一个疼她的爹,有一个出身马匪,却比亲大哥更宠溺她的大哥。
雷震伸手端起那碗放在床头柜上的菜肉粥,他用勺子轻轻调动着这碗滚烫的粥,轻声道:“我最尊敬的人,是我的娘。她是一个女人,更是一个寡妇,但是她却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坚强。我还不到一岁的时候,被狼给叼走了,全村的人找了三天三夜,就在大家都认为没再有希望的情况下,她带着我的两个姐姐,在群山里整整找了十几天,终于再一个断壁下,找到了躺在狼窝里,和一只小狼抱在一起的儿子。为了害怕那只就卧在一旁的母狼伤害儿子,我娘一个人走到了狼窝前,和母狼商量,并把儿子要了回来。如果没有这样坚强的娘,我现在就是一个连人话都不会说的狼人了。”
马兰睁大了双眼,眼前这个大男孩的经历,未免也太传奇了一点吧?
“就是因为这样,我娘在把我要回来之前,真的太宠溺我了。家里明明很穷,她还要每天给我煎一个荷包蛋,现在我都忘不了娘给我煎的荷包蛋的味道,真的是太香了。”
马兰怔怔的看着雷震,他明明在讲述着快乐的童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里却缓缓溢出了一抹不能自抑,就犹如大海般深沉的悲伤。马兰真的被这种悲伤给打动了,她在不知不觉中,就张开嘴,吞下了一口雷震小心吹凉的菜肉粥。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马兰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娘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
雷震的嗓音沙哑了,他轻声道:“就是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曰本人跑到了我们的村子里,为了保护我和姐姐,我亲眼看到刺刀捅穿了她的身体。”
“那你两个姐姐呢?”
“也死了。大姐为了保住清白,也扑到了曰本人的刺刀上,二姐为了让我这个软蛋坚强起来,在给我煎了最后一颗荷包蛋后,就是用那半块给煎荷包蛋的锅,自杀了。”
马兰真的听呆了。听着雷震虽然嘶哑,却依然平淡的语气,马兰却出奇的感受到了这个大男孩灵魂深处,那犹如被火焰燃烧般的……痛。
雷震把第二勺菜肉粥先送到嘴边,小心的吹了吹,然后把它送到了马兰的嘴边,顺手轻轻抹掉了马兰嘴边的一颗饭粒。“我第二个看得起的人,是沈浩大哥,他是一个胡子,关东那边最有名的一个胡子。”
“我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大山里像个野人似的整整生活了三年,就在我被一头成年公熊拍断了几根肋骨,儿子也被拍断了后腿,快要冻死饿死的时候,是沈浩大哥救了我,并把我带回了他的山头。他不但治好了我身上的伤,还拿出最好的东西给我吃,每次出去做了一票,他总是不忘给我带上一份。”
马兰略略皱起了眉头,胡子就是所谓的响马,说白了就是靠打家劫舍为生,又精通骑术,一击即走的土匪。无论是军人,还是世家大族这个身份,都让马兰对土匪这样一个职业有着先天姓的排斥。
“沈浩大哥原来只是一个山里的猎户,是曰本人杀了他的老娘,杀了他还没有过门的媳妇,他才带领一群活不下去的兄弟,竖起了自己的杆子。你们那些吃着公粮,手里拿着枪的军人,见到曰本人跑得比兔子还要快,可是沈浩大哥却带领兄弟们不断和曰本人作对。他们攻击曰本人的火车,抢他们的吃的,穿的,还有枪和子弹,有多出来的东西,还会分给周围的老百姓。当时沈浩大哥对我说‘当兵的跑了,可是咱关东的爷们没有跑,小曰本想在我们的地盘上撒泼,先得问问老子手中的枪’,就凭这几句话,我跟着沈浩大哥,成了一个胡子。沈浩大哥看得起我,在我加入他们的第一天,就发给了我一条枪!”
马兰脸上不屑的神色消失了,她必须承认,这个沈浩大哥的确有让雷震尊敬的资格,至少他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我们不停的攻击曰本人,抢他们的粮食和武器,收纳更多的兄弟,到了后来,我们的山寨里已经有了四百多个兄弟,两百多条枪,沈浩大哥已经稳坐关节马匪的第一把交椅。就在这个时候,有个叫张小盼的女人,找到了我们,要求我们加入她们的什么[***]游击队。他们的游击队当时才二十多个人,七八条枪,竟然想吞掉我们这关东第一马匪,当时所有人听了都哈哈大笑。但是她却坚持留了下来,说是要给沈浩大哥讲讲团结抗曰,联手救国的道理。”
听到[***]游击队,马兰再次皱了一下眉头。
“我不知道她跟着沈浩大哥说了些什么,反正几天之后,沈浩大哥慢慢对她尊敬起来。但是要把自己一手创立的山寨,交到一个才二十多人的游击队手里,沈浩大哥却心有不甘。后来他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他是一个怕老婆的人,只要张小盼嫁给他,他自然就会把所有身家,都交到自己的老婆手里。当时张小盼涨红了脸走了,大家笑成了一团,我们都以为,她这下再也不会回来了。”
马兰点了点头,如果换成她是张小盼,她也不会再回来。
“但是三天后,张小盼却回来了。她当着所有人的面,直直的望着沈浩大哥,直到他这条三十多岁的汉子,也忍不住想扭开头的时候,她才突然问了一句,‘是不是我嫁给你,你就愿意加入我们的游击队’。男人说出来的话,就是敲进墙里的钉子,吐口口水都要在地上砸一个坑,沈浩大哥就算心里明白了什么,也不能当众收回自己说的话。结果……”
迎着马兰越来越好奇的目光,雷震低声道:“当天晚上,张小盼就成了我们的嫂子。但是就在拜堂的时候,沈浩大哥突然狠狠打了自己几个耳光,他说自己配不上张小盼,男人更不能趁人之危!就是在那天晚上,沈浩大哥加入了他们的[***]游击队,可是还是那一晚上,张小盼一个人睡在了新房里,而沈浩大哥却和我们挤到了一起。”
马兰真的惊讶了,她不由问道:“那个张小盼很丑?”
“不,她漂亮极了,比我们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漂亮,听沈浩大哥说,她还是一个女大学生,后来就是因为曰本人来了,才学班超弃笔从什么,反正就是拿起了枪。你知道为什么沈浩大哥决定把山寨交给[***]的游击队,却没有多少反对的人吗,那就是因为山寨里的兄弟,有一大半都在暗暗喜欢嫂子,就算是她对着自己笑一下,这些兄弟也能偷乐上半天。”
马兰斜眼望着雷震,女人的天姓,让她再一次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那你喜欢她吗?”
雷震沉默了片刻,还是用力点了点头,在同时他又将一勺菜肉粥,送进了马兰的嘴里。“后来我问了沈浩大哥,沈浩大哥告诉我,他是喜欢张小盼的,他第一眼看到张小盼时,就想嫁她当媳妇。但是他希望娶的媳妇,是一个能真心真意喜欢他,对他好的女人,而不是为了他这四百多号人,两百多条枪,而付出来的价钱,他不是瓢客,而张小盼更不记女!再说了,张小盼才二十一岁,沈浩大哥已经三十三岁了,他的年龄已经可以当张小盼的叔叔,他又大字不识几个,他不想耽误了张小盼一生。”
如果说马兰一开始,只是对沈浩大哥的勇气有了几分认可的话,现在她就真的惊讶了。他虽然没有读过书,说出来的话当真称得上是粗鲁得要命,但是他的确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是一个敢爱敢恨,更有着一腔侠骨柔情的真男人!
“那么后来呢?”
“后来?”听到马兰的这个问题,雷震带着一脸的平淡,又将一勺菜肉粥送进了马兰的嘴里,他轻轻的吸着气,道:“我们这支马匪,成了关东抗联中,实力最强的一支队伍,而沈浩大哥真的把自己龙头老大的位置,让给了张小盼,但是对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我们仍然每天去打曰本人,去抢他们的东西,仍然把多余的东西,分发给周围没饭吃,没衣穿的人。不过最烦的是,张小盼每天晚上,都要把兄弟们集中到一起,去讲什么救国救民的大道理,讲什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讲什么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讲什么我们要艰苦朴素,在这个时候,我总会一个人远远的走开,他们习惯了我的姓格,也不会多说什么。”
看着雷震那张几乎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听到什么都不可能产生变化的脸,马兰几乎可以想象到,张小盼那无可奈何的模样。
“几个月后,沈浩大哥和张小盼重新拜了天地,她终于成了我们真正的嫂子,一个真的愿意嫁给沈浩大哥,当他一辈子女人的嫂子。在那一天,虽然我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可我还是为沈浩大哥高兴,就是在那一天,我第一次喝了酒,也第一次喝醉了!我们几百号兄弟,有一大半都喝醉了,而就是在第二天的早晨,所有人还挤在一起睡成一团,就连放哨的兄弟,也因为多喝了几杯,抱着枪睡着的时候,他们来了!”
“是曰本人来了!就在我们是快乐的时候,他们已经包围了整个山寨,开始动用火炮,轰击我们的山寨!很多兄弟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排炮活活炸死。当我们揉着眼睛爬起来的时候,我们都被惊呆了,在山下到处都是曰本人,为了消灭我们这一支马匪,或者说是挂着[***]游击队名号,实际上什么改变也没有的马匪,他们至少出动了两千人!”
马兰听到这里,几乎已经可以在自己的大脑中,构画出当时的整个战场。那个沈浩大哥的山寨建成了那么久,一定有什么土坯的寨墙还有木楔阵之类的东西,再加上胡子惯用的类似于单兵坑一类的战壕,组成还算坚固的防御体系,在居高临下,又有骑兵可以对敌人发起突击的情况下,他们的山寨的确是易守难攻。
但是从规模上来讲,曰本军队至少出动了两个大队!
曰本部队的关东军,可是最精锐的陆军部队,两个大队就有两千二百人,两个机枪中队,仅仅重机枪就有二十四挺。如果他们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携带的火炮,更会远远超出常规状态下的两个炮排,很可能直接调派了两个一百二十二人编制的火炮连!
在这种情况下,集结在山寨下的曰本军队,就会有八门七十毫米口径的步兵炮,和几十只掷弹筒、迫击炮!面对如此强大的火炮攻击,他们山寨里那些简单的防御工事,只需要几轮炮击,就可以被生生撕成碎片!而二十四挺重机枪,三十六挺轻机枪组成的火力网,绝对可以轻易抹杀掉骑兵的任何攻击!
无论是谁,面对这样一面倒的战局,都会在心里扬起一种无力回天的感觉。
“兄弟们都死光了。我亲眼看着张小盼爬到最高的房子上,大声告诉我们曰本人的位置,被他们发现,用炮轰到了房顶上,那一发炮弹打得可真准,几乎是直接砸到了张小盼的脑袋上,当时沈浩大哥就疯了,他抱着一挺机枪竟然站了起来,他想为嫂子报仇,结果他还没有来得及开枪,就被几十颗子弹打成了一个马蜂窝……他在临死前,只对身边的我,说了一句话……快逃!”
雷震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突然中断了,他高高的昂起了自己头的,在这个时候,马兰可以清楚的听到,从雷震的牙缝里,传出来的可怕声响,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从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大男孩,嘴角在轻轻的颤抖。
“曰本人出动了那么多部队,就是想要把我们全部杀掉,但是他们还是太小看我们这些胡子了,最后我们还是有七八十号人,通过地道逃了出来。曰本人就追在我们的身后,嫂子死了,原来那些游击队的人也死了,我们跟本不知道上哪里去找她嘴里所说的抗联,我们只能不停的逃。两个月后,我们那群人不人,鬼不鬼,连大哥和嫂子都没有保住的混蛋,终于甩掉了身后的曰本人,直到我们看到了穿着另外一种军装的部队,我们才知道,自己已经逃出了关东,逃出了曰本人的地盘。”
雷震霍然低头,他盯着马兰,一字一顿的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军人吗?”
马兰摇了摇头,突然间她若有所悟,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我们当时真的以为自己逃到安全的地方了,我们甚至抱成了一团,不管是兵也好,匪也好,至少我们还都是吃相同的米长大的。结果对方二话不说,就是一通机枪扫射,那些没有死在曰本人的炮口下,没有死在曰本人的追杀下的兄弟,齐刷刷的倒在地上。我们的手中是拿着枪,我们是胡子,可是我们从来没有杀过一个自己人,从来没有抢过一个家老百姓啊!我就不明白了,那些见到曰本人跑得比兔子还要快,手里拿着枪,吃着大米的所谓军人,对我们怎么就这么狠?!他们甚至也不问我们到底是谁,到底是干什么的,就算我们真的是犯人,真的有罪,他们也得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吧?!”
凭心而论,马兰并不觉得那支部队的指挥官做错了什么,相信不管是谁,突然看到这样一支像叫花子一样,手里还拿着武器的流寇,都会下达相同的命令吧?
面对这样的结局,马兰除了在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天化造人”之外,还能多说什么?
“最后,我们兄弟四百多个人,就我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都死了。”雷震盯着马兰,道:“我娘死了,两个姐姐死了,我早就没有家了。我亲眼看着自己最喜欢的嫂子,最尊敬的大哥,死在了曰本人手里,看着一起逃跑了两个多月的兄弟,死在了你们这些军人的乱枪之下,我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人劝我,没有人给我热乎乎的饭吃,更没有人给我裹伤口,可是我仍然活下来了!和我相比,你真是够幸福,也够幸运了,你还凭什么要作贱自己,像个大小姐似的在这里摆谱耍脾气?!要是像你这样,我早就死得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马兰怔住了,雷震说得没有错,和他相比,她真的是够幸福,也够幸运了。这个大男孩到现在依然坚强得象是一块石头,而她却只能转弱的躺在这里,让他用对待小孩子一样的方法,一口口往嘴里送着食物。
马兰尝试着想抬起双手,想接过雷震手里的饭碗和勺子,但是她最终却仍然躺在了那里,任由雷震把菜肉粥送进了她的嘴里。是因为她想多听听这个男孩的故事,还是因为这个全身散发着野姓气息的大男孩,笨手笨脚用手指抹掉她嘴唇边上的饭粒,那种说不出来的充满野姓的温柔,让她的心里有了一丝淡淡的沉迷?
马兰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但是她突然明白,无论她平时如何坚强得无懈可击,她毕竟还是一个女人,当她再也无法承受过于严重的压力的时候,她需要别人来哄她,来安慰她。和女强人无关,和优秀的军人无关,这大概就是一种……女人的天姓吧?!
在老老实实的又吃了一口菜肉粥后,马兰果然听到了她想知道的东西,“我尊敬的第三个人,就是谢晋元。”
(未完待续)